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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uroman (...)》之銘言: : 這是原文截取其實原PO是要幫我問的 囧 : 請問一下這樣會是二房東還是什麼之類的嗎 : 因為我媽怕說他自己弄了個假房東然後我就簽了... : 等到真房東出現時他們也就跑了 : 所以我去看房子以後訂金也是不能付給他 一切都要找房東就對了是嗎?! : 不好意思第一次租房子問了個蠢問題 <囧> : ~~~~ 人 這種補缺的應該不至於是二房東, 因為不是你跟他租房子, 而是他把房子交給你續租, 這樣他就不會違約 我之前也是遇到這樣的情形 簽約簽一年,可是住了幾個月時有事情無法繼續住, 只好趕快找新房客補我的缺 我那時有個情形是,我的押金(一般都是兩個月的房租)在房東那 當時為了省麻煩,新房客直接給我押金 這樣我就不必請房東退我押金,然後新房客再給房東押金 新房客住進來後,才去找原來的房東打聲招呼,簽新合約 ~~~以上的行為是很危險的~~~ 當時是因為很巧的是跟新房客修了同一堂課,彼此又有很多共通認識的人 所以對方租房子時並沒有確認這些房東啦保證金等事 可是這樣透過前任房客很沒保障 1.我可以騙新房客比我押在房東那更高的押金 2.屋內可能有什麼東西是前任房客損壞的, 可是他直接把房子交給你,到最後租期到了房東檢查 你白白幫他賠錢 所以最好是有本來的房東在場確認喔~ ※ 編輯: amberwaves 來自: 218.164.0.88 (08/09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