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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個同學甲找到一個三房的公寓, 一個月後才徵到一名室友乙。 合約是我,甲,還有房東,三人一起簽訂的, 如果我們要乙同樣承擔那份合約的責任義務, 是否可以請他在原來的契約上簽名就好? 我跟甲都不想以二房東的名義來對乙, 因為我們只是室友關係,收費也完全按照比例,都是付給房東的, 若是以二房東的名義再簽合約,這樣一來房子的大小責任,修繕、付費等等, 都變成只有我跟甲負責。 房東有事也是找我跟甲。這樣對我們有點不公平。 想請問,可否請乙加上簽名在原契約上,等同一起簽署該合約? 若是真的必須由我跟甲額外讓他簽約, 有什麼樣的範本可以參考,明訂我們是室友關係,共同對房子以及房東負責? 崔媽媽或討論區都找不到類似的東西,希望有經驗的版友提供意見。謝謝:) ※ 編輯: beche 來自: 60.248.141.147 (09/06 13:13)
titita:找房東重訂契約 並註明原約作廢.. 09/06 19:04
chiaro:怎麼聽來房東不知情的樣子?徵得房東同意後再煩惱這問題吧! 09/06 22:09
chiaro:如果房東同意分租 當然最好訂新約(至少租金就有變動了) 09/06 22:09
chiaro:而且要求房東自己出面 當二房東對你和新室友而言都不是好事 09/06 22:09
reyddy:爬一下文,這些問題我感覺都有出現在版面上!! 09/07 02:36
nlevta:如果是單純「簽約」這部分,是指「連帶保證人」這部分吧, 09/07 09:18
nlevta:外賣的契約書,通常只有「承租人」和「連帶保證人」各一位 09/07 09:21
nlevta:如果要增加一位「連帶保證人」,可以到法律諮詢版問要怎麼 09/07 09:21
nlevta:改比較恰當...至於房子的責任、修繕、付費、和房東連絡等等 09/07 09:22
nlevta:可能要先詢問房東願不願意「分別」處理,不然就必須推一個 09/07 09:23
nlevta:連絡人了 09/07 09:24
nlevta:如果介意的是房東只認識原po和甲,有事也只找你們二位,那 09/07 09:31
nlevta:找一天帶乙拜訪房東,帶個小禮物和房東social,有利無弊 09/07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