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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ssSorry ( 對不起小姐 )》之銘言: : 各位板眾您好: : 目前我的舊套房租約是12月18到期 : 11月3號時,恰巧找到想搬進的新套房,於是隔天便打電話告訴房東: : 想要先訂下此房間,也於今天晚上剛付完訂金。 : 如果是您,新舊房搬出入的時間差,也就是這中間一個半月的租金, : 您會怎麼處理?會比較合理: : 1.付訂金,但直接簽約時新房押的租約日期從12月18日開始。 : 2.付訂金,但中間新房東損失的一個半月租金,與房東各付一半 : (這是我主動提出,因為覺得差太久,不好意思) : 3.付訂金,簽約時押的租約日期改為11月底提早搬入。 : 不再幫忙負擔空置時的租金 : 麻煩大家不吝給予意見,謝謝。 我之前遇過你這種情形 我的舊房子是6/30到期 但是我5/20前就找到想要的房子了 當初跟房東詢問是否可以從7月開始承租 結果房東很不願意,他說這樣他不如去租給6月就可以承租的人 所以最後就變成我只好從6月開始承租 中間重疊的1個月就只能當作搬家的緩衝期了 不知道您跟房東商量過了沒有 以目前才11月初的情況看來 我覺得如果是一般房東的話,應該頂多就是11月中開始算起 第2、3點是還比較有可能的 不過也是要房東同意才有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