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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tsetradio (Corey)》之銘言: : 聽我爸說"定存單"的押金or保證金的型式 是商場上常用的手法之一 @.@ : 由於對方可能因為資金週轉的需要 有時會開出高額押金or保證金 : 所以我方用同額"定存單"作為擔保品 可增加談判空間 : 若租屋上也可以用定存單當押金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 : 租期未滿房客毀約,房東可以去法院強制執行, : 租約到期後,房東不能隨意的從押金扣錢,承租處的賠償問題雙方可以好好談, : 最後,拿回存單還有微薄利息 商場上得目的 應該是證明有那筆錢而已 並無法拿來當質押使用 定存單未期滿必須本人親自解約 其他人拿了也沒用 定存單可以報遺失作廢 非本人持有 一點擔保的意義也沒有 定存單期滿 可非本人領取 但是必須持有原留印鑑 沒人會把銀行印鑑留在房東那的吧 不想被賺利息 不然試試抵押黃金好了 如果價值高也許房東會同意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8.9
jetsetradio:那就要看合約怎麼寫 法院強制執行也要看合約吧 03/28 18:47
jetsetradio:對房客而言這種擔保的最大好處是避免被亂扣押金 03/28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