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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囉~248 & 249第三項 第 248 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引述《BradFang (Brad Fang)》之銘言: : 此文冗長 煩請耐心看完解答 : 我和我同學兩位 早在四月就已經付了四千(一人兩千)訂金的房子 : 很不幸的 新房東被po上的黑特版 以下原po用A同學暱稱 : ------------------------------ : 是獨棟透天的房子 房東要出租的為四樓兩間 五樓一間雅房 : 我和我同學訂下了四樓兩間 : 某天 A同學看了五樓的房間中意 房東說擇日再跟他聯絡 : 過了幾天 房東打電話告知A同學 另外有一組人馬三位同學要把三間房間全包 : 不租他了 也不租給之前附訂金的兩位同學了(即我和我朋友) : A同學也只好另覓他處 結果過幾天凌晨 又接到房東的電話 : 說那三位同學有其中一位不能住了 : 那他打算把房子租給之前付訂金的兩位 或! 後來三位中的兩位 : 剩下五樓看A同學要不要 : 講到這裡就此打住 後來即是A同學和房東的爭鬥 : 如果A同學沒有po黑特 我想我和我同學將陷入房東假面的告白 : 〈先綜合以上,話說有一天,房東打給我跟我說 他婆婆可能要把房子賣掉 : 所以請我們趕快再去找其他房子 當下忙於活動 想說忙完以後再來處理 : 結果過幾天 房東自己打給我 說賣房子的事是誤會一場.. : 由此可見 是否她只是要把房子讓給其他人住 所以用要賣房子的理由來騙我們?〉 : 時間點和原po的幹文都相當吻合 我的懷疑也是合理的 : 然後現在 我和我同學都滿擔心的 不知道到底要不要住 : 房東以為我們不知情 我們也不知道怎麼跟他攤牌 : 因為說實在 從頭到尾 都沒有影響到我們的權利 房子還是有得住 : 只是房東給我不老實的感覺 : 如果要戳破房東 A同學說 在他們爭鬥最後 房東自己寫了一張憑據 : "以後不得用任何方法騷擾我" A同學很無言 但簽字了(有法律效果?) : 所以A同學請我不要把他的文章拿出來和房東爭論 以免以後問題更大 : 我和我同學也有意要另外找房子 但是不想兩千就被房東吞掉 : 請問 我拿的回訂金嗎?! : 感謝各位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