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shiun (兩個人的早春 多了點綠意)》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房客與房東
: 我們家的雅房目前租給一位學生
: 租約從七月打半年到十二月底
: 今天房客跟我說 她八月不會在台北(因為放暑假)
: 所以希望八月的房租不要收
: 我個人是覺得不太合理
: 不知道大家怎麼覺得呢?
: 煩請給意見 謝謝囉^^
提供幾個我覺得可行的方案
A.適用於不想虧錢的房東
1.8月一定要收,因為你租了房子打了契約
住不住是你家的事,錢還是一定要照交
2.跟他說請他過了8月要住時要再來問有沒有房子可租,
這段時間你就另找房客,
找到就直接租新房客,就不用管這個學生了
B.適用於懶得找房客又嫌麻煩的房東
1.因為有時候房客也不是那麼好找
但是又不太想虧錢
這時可以跟房客商量8月份繳半個月或是一定的金額
2.好啦...8月就當"殺碧死"送你啦,但是要多簽1年/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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