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ent-ex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6. 濫用公告文:非板主群,卻使用公告標題發文。           板主群公告標題,一律禁止推文及於板上回覆。   5.6【濫用公告文   發文使用公告標題,板主群會去信提醒請其修改標題分類及內文;若查惡意   濫用者,將備份後刪文+警告一次,累計警告三次=水桶30天。      ● 3210 ! 8/25 DinaFox □ [公告] 板規修訂及違規處分
rehtra:可不可以寫白話文,不要落那些用語 08/25 22:32
YOPOYOPO:好長,直接按end = = 可以寫簡單點嗎?又不是法院訴狀 08/25 22:43
警告乙次:rehtra、YOPOYO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