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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oo1314 (軟仔)》之銘言: 我與我室友在淡水同住一間房間 一個月兩人共5000元~ 我到台北市上班~所以6點就得起床 而我室友計劃大改變 想去台北捕習 因此我們就想搬到台北(在台北有房子可以租了) 但現在棘手的是 現在淡水的房子是簽1年約~10000元鴨金 我們已繳30000的房租(一學期) 請大家幫我想想 我跟我室友要跟房東表明我們不想住了~然後承諾他會幫他找到新房客 請她把錢說少還一點給我們 還是我們自己當二房東呢? 但我又怕會犯法><" -- 這個版本應該看得懂了 雖然鴨金挺好笑的 -- 從傳統上說,男人總是去和我外婆之類的女人成立婚姻家庭,但從心理和身都覺得吃 虧頗大。成熟一些的男人明白雌性資質多高、天性多風騷的女人一旦結婚全要扼殺她們求 歡的肉體渴望。把娼妓的美處結合到一個良家女子身上,那是做夢。而反之,把淑女的氣 質罩在一個娼妓身上,讓她以淑女對外以娼妓對你,是可行的。 嚴歌苓,〈金陵十三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3.28
ChaserChen: 原po是好人~遞 10/03 18:12
ienhppns:好人+1 10/03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