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POYOPO (叫我單親爸)
看板rent-exp
標題Re: [討論] 租屋~想悔約~~幫幫我
時間Wed Oct 3 17:31:19 2007
※ 引述《ssoo1314 (軟仔)》之銘言:
我與我室友在淡水同住一間房間
一個月兩人共5000元~
我到台北市上班~所以6點就得起床
而我室友計劃大改變 想去台北捕習
因此我們就想搬到台北(在台北有房子可以租了)
但現在棘手的是
現在淡水的房子是簽1年約~10000元鴨金
我們已繳30000的房租(一學期)
請大家幫我想想
我跟我室友要跟房東表明我們不想住了~然後承諾他會幫他找到新房客
請她把錢說少還一點給我們
還是我們自己當二房東呢?
但我又怕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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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版本應該看得懂了
雖然鴨金挺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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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傳統上說,男人總是去和我外婆之類的女人成立婚姻家庭,但從心理和身都覺得吃
虧頗大。成熟一些的男人明白雌性資質多高、天性多風騷的女人一旦結婚全要扼殺她們求
歡的肉體渴望。把娼妓的美處結合到一個良家女子身上,那是做夢。而反之,把淑女的氣
質罩在一個娼妓身上,讓她以淑女對外以娼妓對你,是可行的。
嚴歌苓,〈金陵十三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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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33.28
推 ChaserChen: 原po是好人~遞 10/03 18:12
推 ienhppns:好人+1 10/03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