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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目前住這間雅房 當時簽租屋約時,有談到房租7500包水、瓦斯、網路、大樓管理費 電費共同均攤,夏天若有吹冷氣,依冷氣電表,一度4元 最近因為剛到職,還未領薪 故以電鍋煮些米飯及魯些食物 房東女友看我最近有常開伙(電鍋用的次數不到7次) 就跟我說我最近常在煮,電費要多分攤些.... 我口頭對她喔個幾聲.... 這個問題一直悶在心理,故來此問一下版友意見 房東和他女友天天開伙,有用天燃氣,也有用到電器用品 而房子裡的另個小姐是外食主義者 公共電器有: 客廳電視、冰箱、洗衣機、電鍋、微波爐、走廊燈及客廳燈全開24小時 在租屋契約裡,僅寫電費另計 而只因為我最近天氣冷開伙就要我多share電鍋等的電費.... 這樣合理嗎? 當時租屋時所談的天燃氣有包含,口頭說到若有開伙則share 我覺得很不公平.... 請問....有什麼樣的方法好跟房東談開伙的人得額外share炊事的費用法呢? 先感激你的意見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48.198
arth05:基本上我覺得跟房東合住本身就已經是個錯誤的選擇了 01/05 02:51
YOPOYOPO:電鍋不會耗多少電,查了數據扔給她看就是了。 01/05 13:44
YOPOYOPO:不過同住一起,有開伙本來就該分攤,這是道義問題。 01/05 13:44
YOPOYOPO:至於你跟房東同住,則是無可挽回的錯誤.... 01/05 13:45
kvpama:看一下瓦數計算電費給他們聽 應該耗不了多少電的 01/05 16:25
Musasi:推無可挽回的錯誤XD 01/05 16:32
Fubini:基本上我覺得跟房東合住本身就已經是個錯誤的選擇了 01/05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