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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排版。 ※ 引述《moching (Sweety)》之銘言: 於竹市成功路八十三巷十二弄十X號一樓承租套房, 半年一續,因工作因素無法續租並提前告知房東後, 於隔天便弔詭的遭宵小光顧,失竊電腦(其他房客並無遭竊)。 由於房間並無破壞跡象,且由於房間位於一樓, 並有對外窗(滿大的對外十字格窗戶)上面安裝了冷氣, 另一格則是用類似瓦楞紙再厚一點的板子貼住, 下窗則是由安裝鐵窗,小偷是割開瓦楞紙後竊入房內。 向房東反應並報警處理後,此時房東告知遭竊經驗並非第一次, (於一開始承租始未盡告知義務,尚可理解,站在房東立場來看也怕房子出租不出去), 向房東反應既然承租房客不是第一次遭竊, 以common sense來看也應對此一安全漏洞進行改善。 且房間位於一樓,對外窗高度並不高更應有基本防護措措施, 結果遭房東怒言相向,把責任全歸究於房客本身由於是單身女性承租。 基於安全性之考量向房東要求可否盡速把被破壞之窗口修復, 房東允諾隔天一早處理,至中午時間也未見處理,還致電說要提前解約。 此一責任感尚待考量之房東,未來房客要向其承租時,真應該仔細考量。 附帶一提,一開始要承租時要簽署租賃契約時,房東還故意寫錯其身份證字號, 因向他請求看互相比對身份證時,發現身份證字號和租賃契約不同, 房東才說是為了保護自己故意寫錯。 此一不好的承租經驗,分享版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90.189
DesertEagleX:定契約這麼重要 要看清楚啊 04/23 20:07
※ 編輯: YOPOYOPO 來自: 61.57.133.28 (04/23 21:30)
never03: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5/16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