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nubi (Poping Dance)》之銘言:
: 請問如果租了一整層的公寓,或一整棟的透天房屋
: 之後在把多餘的房間分租出去(不是當二房東)
: 那麼後來要分租的室友要怎麼跟房東簽約呢?(內容是什麼?)
: 如果是把房租與其他費用繳給我們,
: 契約上仍只有我們跟房東租屋,這樣好像對分租室友、我們、房東的保障有影響??
: 有了分租室友後,
: 契約內容是否也須一併更改(房租分租之後一定會比較便宜)才具有效力呢?
: 雖然對於房東而言"錢"都是一樣的,可是為我們房客就大大不同了
: 所以應該需使用到契約變更來約定與保障吧??
先看看你的契約中 有沒有禁止分租這項
如果沒有這些特別限制 就不要再跟房東討論了
就自己找房客 自己定規則 自己簽約
一般房東會整層出租 就是想省麻煩
你就不要再給房東添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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