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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ama (老闆說的話永遠是對的)》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小弟我最近房租即將到期 當初跟我簽租賃合約的是一租屋仲介公司 : 就在我上個禮拜去找該負責人表示租約到期 不再續約 想請求退還押金 : 但是該負責人表示公司一慣的作業流程是先交屋後 他再跟公司申請押金退還 ^^^^^^^^^^^^^^^^^^^^^^^^^^^^^^^^^^^^^^^^^^^^^^^^^^^ 我遇過這種事 當初管理公司業務口口聲聲跟我說:「押金等結算電費後退還」 我問說什麼時候 他說盡快 於是我就等了一個多禮拜... 一個禮拜後 我的帳戶還是沒有任何消息 我就打電話去開罵 「請問盡快是什麼時候?都已經一個禮拜了 押金還不退給我?」 「小姐不好意思 公司規定 我們都是把文件送上去 要等上頭簽署」 「那請問還要等多久?」 「你當初也沒說你很急....」 「先生 請問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沒有很急就可以拖我的東西嗎? 我當天明明就在你面前清點交屋 電表度數也抄了 你們公司是有問題的公司嗎? 作業需要這麼久的時間? 經營有困難? 還是我也可以看中你們家其他房子 然後簽約時跟你說對不起 我押金盡快給你們...然後拖個一個禮拜這樣嗎? 你們要錢的時候就可以追這麼快 給錢的時候就拖這麼久 是逼我寄存證信函給貴公司嗎?」 「小姐我明天幫你催催看」 然後我就被掛電話了XD 押金隔天絲毫不差的入帳。 : 換句話說 我並不能在交屋後當場收到押金 此外 該公司也並無立下字據表示 : 押金有無退還的行為 變成是我交屋後 感覺上一切死無對證 : 因為有上述的質疑 所以我向該負責人提出 交屋後希望有所憑證的要求 : 他想了想 表示我可以先將合約書留著 鑰匙在交屋後先歸還 : 問題: : 小弟我有幾個疑問想請教 : (1)如果基於該公司作業的程序 是否有其它方式可以確保押金確實可取回? : 合約書留著 鑰匙繳回去 這樣是否還有要求退還押金的權利? 有...吧。 該仲介公司名稱你記得嗎?對方公司有沒有登記在案? 電話地址什麼的記得抄好 : (2)目前我想到的只有要求立下字據 而該負責人也答應在我擬好字據後簽名 : 如果擬字據可行的話 請問大概該如何下筆? 因為我網路找尋不到類似的文章 : 所以想請教寫法 我會請他在合約上補註:尚未退還押金XXXXX元,某年某月某日 某某某 然後請他簽名or蓋手印 : (3)另外 因為我交屋的時間恰巧是週六 該負責人照以往 通常不會在公司 : 當天應該會交由他底下的員工來做交屋的手續 這樣一來 與我的第二個問題有牴觸到 : 我的字據似乎 無法給該負責人簽名 變成是底下某員工簽 這樣是否有風險? : 請問有無解決的方法?? 有風險,不過我不知道怎麼解決XD 我當初交屋時也是由管理公司底下的業務清點 我根本就沒有見過該公司負責人...因為權利是房東轉交的 房東有一天說要把管理權轉交給管理公司 然後我們這群住戶就莫名其妙被移轉了 : 感覺我好像把事情想的很複雜 因為該負責人之前有些行為讓我很不信任 : 為保小心起見 所以提出一些問題 問題冗長 請見諒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不知道你合約上的甲方是誰 是房東還是仲介? 如果是房東 那就以報稅來威脅(前提是房東死都不肯還你押金) 不然就電話抄一抄 學我的手段去開罵 再不行的話去對方公司底下吵 讓對方做不成生意 這一切的前提都是仲介拒不付款 如果對方只是程序需要時間 那你就跟底下的員工講一下你能忍受的時間 「請在一個禮拜內交還押金」 然後星期一再打一次電話給負責人 並且錄音 (或是提前在星期五交屋) (或是當場錄音?) 先禮後兵,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6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