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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板上朋友 是否有什麼好建議。 這個月我們有一個房客搬走,這個月多住了7天,沒有繳房租。560元而已 壓金的部份就先退給他。都住一年多了。算是相信他的人。 結果他就最後一天搬走時 留了3個垃圾在門口,說要拿去倒。 結果人就跑了。我有拍照存證。其中兩大垃圾先拿去倒了。 現在打電話給他又不接,夢大bbs又對我封鎖。還這麼幼稚。 我在網路公佈它的相關資料和它亂丟垃圾的照片。 希望有人能給我他家電話 去追討7天的錢 (560 我可以吃 10餐的便當) 這樣的作法會不會太過份。 房東還在國外還沒回來。 是版友是否有什麼好意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41.6
idleidle:給房東去解決吧 09/11 19:27
hiturtle:垃圾自己拿去丟就好了.難道你會因此而去告他們嗎? 09/11 19:35
selle:因為垃圾還要幫分類後 垃圾車才會載走 一大箱有的沒有的 09/11 21:00
ohnedich:為什麼要先退押金呢? 不是都要先檢查嗎@@? 是他當時催你? 09/11 21:01
selle:都住一年多了,平常相處還不錯。結果就是這樣子。 09/11 21:11
selle:因為他搬走後有人要住進來,我也拿到壓金了。所以先給了。 09/11 21:12
hodinup1:他多住七天 560元你馬上就算的出來 為何不從押金扣掉 09/11 23:01
hodinup1:押金扣掉560元後 在退給他不就沒這個問題了嗎 09/11 23:02
selle:HOD講的沒想到,只是住久了 太相信人 就吃虧了。現在人不可 09/12 01:00
selle:相信 我看對方 還是國立畢業的研究生 哎.. 09/12 01:00
aevealy:你可以先寫存證信函給他申明,等房東回來,看他想怎麼做啦, 09/12 07:56
aevealy:真想追這560,保證花的不只560啦~反正你又不是房東 09/12 07:57
BJRT:樓樓上,人的品德與學歷無關 09/12 12:48
selle:所以以後新房客都不要太信任了... 09/13 03:05
kobala:照理說..應該是先從押金扣掉560 才對= = 09/13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