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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租了一間店面,2樓需經過我的店面進出(2樓已經租給房客) 但房東時常在我未開店面時, 未經我的允許之下,帶一群朋友至二樓公共大廳開派對, 且其朋友在我的店面時常亂丟垃圾,或隨意動我的傢俱, 還有東西不見, 經多次勸導請房東不要隨意帶朋友擅闖無效,所以故想搬遷, 但後來得知此房東風評極差, 昨天告知想搬離時,其房東的弟弟還跟房東說 你帶朋友來又沒差,東西不見不關房東的事, 在這情況之下,我有留下房東承認他未經我允許帶一群朋友擅闖的簡訊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拿回全部的押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9.149
phantomli:難~承租時即已知租賃物之通道結構,而欲上二樓也必須經 10/09 14:39
phantomli:過所承租的店面,這種情況,通常雙方間會存有「進入、通 10/09 14:41
phantomli:行許可」的意思,所以他只是經過或帶人經過,都無法對他 10/09 14:42
phantomli:為解約主張。至於有東西不見,這是對拿走的人主張侵權行 10/09 14:43
phantomli:為,與契約對造無涉(除非有特約),無法據以為契約上; 10/09 14:43
phantomli:至於擺設被搬動,就沒有損害可以主張了(只有不爽而已) 10/09 14:44
phantomli:因此,原PO即使有該簡訊,依來文陳述事實來看,要直接跳 10/09 14:45
phantomli:到單方解約的法律步驟去處理,恐怕會有困難~只能占個理 10/09 14:46
phantomli:字去談判,儘量談出對你有利的結果~ 10/09 14:46
目前是房東帶朋友(非房客)並非單純經過,而是在我未開店時, 直接使用我的設備跟水電, 且已告知房東,不得隨便再帶朋友讓他們任意用我的設備, 但房東依舊放任其朋友任意用我的設備, 最重要的還有一點是"原來我租的店面有部份是違建" 而唯一放的下我的攤車的地方只有違建的部份, 近期可能會被拆除,這也不能提出提前解約嗎!?謝謝
intelb06385:有東西不見 那就裝一之監視器吧 有錄到一切好談 10/09 21:19
※ 編輯: shouqing0801 來自: 1.171.19.149 (10/10 02:39) ※ 編輯: shouqing0801 來自: 1.171.19.149 (10/10 02:48)
jeffonett:錄影,找警察 10/10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