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belius26: 五樓租房給甲甲肛 愛滋的洨天地 09/08 16:38
→ mondo9176: 蓋蓋蓋蓋 09/08 16:38
→ mondo9176: 再蓋 09/08 16:38
→ mondo9176: 蓋 09/08 16:38
→ aggressorX: 台女 09/08 16:38
→ blue1204: 這真的有雖... 09/08 16:39
推 ghostl40809: 東湖路XX巷那間? 09/08 16:39
推 pytzog: 這麼多年過去 還是沒有政客敢開放性交易專區 09/08 16:39
推 zip00000: 房東住樓上聽不到樓下打砲聲?這透天隔音真好 09/08 16:39
→ stuj9019: 難怪一堆房子限男性ㄏ 母豬自己搞臭的 09/08 16:40
推 qq1030: 房東當然也吃了不少次啊 懂? 09/08 16:40
推 je789520: 我覺得有點可憐 09/08 16:40
→ zip00000: 抱歉我錯了,文章沒說他住樓上 09/08 16:40
推 Tchachavsky: 哈哈哈哈 09/08 16:40
→ zxcv3147: 說真的 房東又沒啥公權力可以強制女的要幹嘛 09/08 16:41
→ Tchachavsky: 跟媽媽嘴一樣衰小 09/08 16:41
推 RRADA: 台女舊事件 09/08 16:41
→ zanns: 房東好慘,以後要天天檢查女房客打砲是不是性交易惹? 09/08 16:41
噓 sole772pk37: 灣女 09/08 16:41
→ zip00000: 可是台北透天租金收一收也很可觀吧? 09/08 16:42
→ Tchachavsky: 30萬至少也要租3年才能賺回來 09/08 16:42
推 longkiss0618: GOOGLE:女租客沒錢繳房租 不用謝了 09/08 16:42
→ Tchachavsky: 透天差不多一年 咦 租透天開養生館 好爽 09/08 16:42
噓 e1q3z9c7: 政府搶劫無罪嗎? 09/08 16:43
→ zip00000: 說真的啦,養生館沒做黑或是灰的??樓下你說看看? 09/08 16:43
→ somefatguy: 萬華紅燈啥時要好 09/08 16:44
噓 mengche: 房東租屋有繳稅嗎? 09/08 16:44
→ REITs: 房子出租給誰做什麼用途,最好房東都不知道!!!?? 09/08 16:44
推 shinawe: 說真的現在這種很多 所謂個工 09/08 16:45
→ zip00000: 不可能不知道啦,台北市使用分區管理超嚴格的... 09/08 16:45
推 betkuz: 吐回一些稅金ok的 09/08 16:46
→ zip00000: 兩年前當房仲幫忙賣一間捷運站旁的一樓,買方就在詢問 09/08 16:47
推 kirbycopy: 個人就算了 都開店了 房東會關心在幹嘛吧 09/08 16:47
→ zip00000: 使用分區跟路寬了。12米以下不能開診所!gg 09/08 16:47
→ zip00000: 哎呀租客開在新北就沒事啦!傻傻~~ 09/08 16:49
推 zoelysai: 馬的房東只是提供平台啊,誰知道有性交易 09/08 17:21
→ theken866: 媽媽嘴條款還真是泛用啊 09/08 17:40
推 zsa123: 房東衰小 09/08 19:00
→ hyhy1593: 有衰到 09/08 20:39
噓 tgsh: 說房東一定知道出租給房客幹嘛的是沒租或被租過房子?還是完 09/09 13:57
→ tgsh: 全不知道房間可以性交?性交有收錢就叫性交易,現在很多性交 09/09 13:58
→ tgsh: 易是沒店沒招牌的,就在一般民宅、飯店房間裡。因為就只不過 09/09 13:59
→ tgsh: 性交+收錢而已。請問房子裡有在休幹你沒裝針孔是要怎麼知道? 09/09 13:59
→ tgsh: 至於開養生館,一樣你除非有進去接受服務,不然頂多「可能」 09/09 14:01
→ tgsh: 知道裡面到底幹嘛,怎麼能預設人家一定知道?根本有罪推定 09/09 14:0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mily0504 (114.45.122.58), 09/11/2017 08:45:47
※ 編輯: mimily0504 (114.45.122.58), 09/11/2017 08:48:01
→ mimily0504: 不曉得台北市府的積極手段是啥?.... 09/11 08:54
推 Hermess: 政府斷水斷電房客馬上就搬了。房東不能。只能柔性勸導 09/11 09:12
推 koyuri: 房東也可以自己去申請斷水斷電啊!只是比較麻煩而已 09/11 12:26
→ TRosi: 法官改判是基於賴男有寄存證信函 09/11 12:54
推 spmark: 倒楣的房東 09/11 13:36
推 Hermess: 房東不能申請斷水斷電。那是強制罪。而且房客可以自行復 09/11 17:18
→ Hermess: 水復電 09/11 17:18
→ mimily0504: 意 09/11 17:38
→ mimily0504: 而且只寄信沒親自查看有過失 ,房東要當都發局免費的 09/11 17:41
→ mimily0504: 眼線就對啦 09/11 17:41
推 Hermess: 沒辦法。法院認為房東是房屋所有權人要善盡管理之責。可 09/11 17:49
→ Hermess: 是又同意租屋客有使用權可以拒絕房東進入檢查。 09/11 17:49
→ mimily0504: 房東查看要怎麼舉證?弄個像警察一樣的巡邏箱來簽到嗎 09/11 17:53
→ mimily0504: ? 09/11 17:53
推 Hermess: 只是要房東有盡管理人之責吧。比如關心房客。訪問鄰居之 09/11 21:11
→ Hermess: 類的 09/11 21:11
推 spmark: 這就是北市府便宜行事啦,找房東麻煩以為有做事情 09/11 23:13
→ spmark: 本來就該針對違法人做處理了,卻對房東開罰,超搞笑的 09/11 23:13
→ yufat: 犯罪、侵權行為、違反行政法,本來大多就推定違法,行為人 09/12 00:05
→ yufat: 要證明自己有阻卻違法事由(如正當防衛)或足以免責的積極作 09/12 00:05
→ yufat: 為(如存證信函),否則政府將會完全無法施展公權力,行政機 09/12 00:05
→ yufat: 關罰錯法院再撤銷,並非便宜行事。 09/12 00:05
沒有看到判決文
第二篇新聞 https://goo.gl/Z6x82Z
法官審理認為,都發局第一次發函警告對象是蔡女,2名賴男僅為
副本收文者,不是行政處分的相對人,2名賴男寄存證信函與律師
函給蔡女,卻沒親自察看,以致又被查獲陳姓女房客違規使用
,確有疏失。
裁罰根據 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
https://tinyurl.com/yddb3osj
三、至有關違法行為現場查無行為人,且土地權利關係人舉證非其所為時,
對於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否仍得援引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
條規定處罰之?其處罰優先順序為何,抑或皆予處罰乙節,如前所述,應視
各該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有無故意或過失而定,如經確認其確有
故意或過失者,則可據以處罰之。至於處罰之優先順序,法無明文限制,可
由貴府審酌個案情形與實際執行需要,本於職權自行核處。
為什麼第二次找的到行為人(房客), 不對行為人開罰要對所有人開罰?
法官都說房東收的是副本, 不是相對行為人了.
※ 編輯: mimily0504 (36.228.134.25), 09/12/2017 02:23:07
推 spmark: 房客違法,政府就該去辦房客,而不是辦房東 09/12 06:59
→ spmark: 除非有房東也違法的證據 09/12 06:59
→ spmark: 政府可以找房東一起處理這個房客,而不是打房東去逼房客 09/12 07:00
→ spmark: 說政府便宜行事,就是因為他懶得直接對房客下手 09/12 07:00
→ spmark: 把問題丟給房東,因為他們手上的武器對付房東比較輕鬆 09/12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