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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nryd (Willie)》之銘言: : 文章非常長,請見諒 : 以下為搜集各房客所見奇聞 : ‧租屋形式 : 板橋華廈樓中樓,總共隔成12間套房出租(兩層皆為L型配置,尾端無逃生口),且走 : 道寬度不足 走道寬度多寬? 文章看起來就是被房子被檢舉了,所以房東在處理事情 文章提到"尾端無逃生口、走道寬度不足" 難不成是你檢舉的嗎?? : ‧房東特徵 : 1.不確定是不是房東或二房東,但他自稱管理人(以下簡稱房東),房屋來源無法 : 查證,自稱為小姑的房子,眾說紛紜 簽約的時候,可以要求出示所有權狀or稅單 看看上面的名字or公司 如果名字不是跟你簽約的人 那要請對方出示授權書 如果都沒有,可以換下一間看 : 2.房東會說她自己有當志工,一副很好心,人很好樣,但實際上為自己永不吃虧類 : 型 人好心,為什麼就要吃虧? 這兩件事情有什麼關係嗎? 沒吃虧的好心不夠好心?? : 3.修繕時若房客時間不方便不在家,會回你沒關係她會在,她自己跟修理師傅進去 : ,無法律概念,以為出租後自己還是所有人可自由進出 告他就對了 : 4.租約以崔媽媽基金會為基礎,將內容修改為對他有利的形式(租屋也好幾年,基 : 於互信立場沒有細看,承認是我們的疏失),附件的點交列表都是一些不存在屋內 : 的東西,且租屋時不會點屋內東西,有點隨便(一開始以為只是阿莎力的大嬸,沒 : 想到後續・・・勸大家有一點不對勁就要注意,不要跟我們一樣妥協,落入更大麻煩) 附件點交列表當然會一堆不存在的東西啊 存在的畫oo、不存在的打xx阿 這邊本來就該仔細點了 不然事隔多年,你能保證每個人的記憶力都很強嗎? 何況如果是個有點年紀的大嬸.... 現在都比較建議,簽約的時候要拍照or錄影 不只拍下提供的家具、還要拍下屋況、發現的瑕疵處 : 5.合約僅簽自己名字與留手機號碼,無住址與身分證字號(依然為租客疏失,應該 : 強烈要求她附上) 簽約如果要留這種資料,一定要核對對方身分證 手機也要現場打打看 : ‧合約狀態 : 各戶大部分住了數年 ,合約到被通知搬遷前皆尚未終止 說這個是想說什麼? 最後搬遷日前的時候合約有滿就好了 沒滿的話才有違約金的問題 : ‧事發經過 : 房東(自稱管理人非屋主,但合約是跟他簽訂),在七月底無預警於走道牆壁貼出因 : 四月開始配合政府法令等等要結束出租的自我宣稱公告(完全沒附上任何政府相關 : 文件),發現房客沒反應後逐一打電話要求房客在8/5前遷出,不給八月帳單,一 : 副很好心說因為約還沒到所以會退還‘’本來‘’就該退的兩個月押金 ,態度強硬 : ,合約內僅標示租客若違約需賠償一個月租金,反過來則沒有規範 通常反過來都沒寫,不過對等一樣是一個月違約金,所以不需擔心 房東要違約,不需要貼公文給你們看 反正他就是要賠錢了事 : ‧蒐集到的證據 : 1.工務局詢問,確認的確為違規戶,限期必須改善且申請複查通過,否則會開罰, : 罰金會累加累罰,但不會強制拆除,且房東首次接到審查通知為5月,第二次為7月, : 皆請假沒有出面,接著為八月底會再度複查 感覺你知道是誰去哪邊檢舉什麼的阿 一般人哪會去關心這個 連要去哪個單位問什麼問題都不知道哩 : 2.房東明明四月多就有陸續接到通知,七月還在繼續收租(自己在公告上與七月房客 : 道歉,說情非得已謝謝指教,但其實也沒人知道這件事,是她自己爆料),讓人觀感 : 很差,或許沒有法律問題,但的確有道德瑕疵 所以哩?沒法律問題就好啦,觀念不同而已的話,請不要批評別人是道德瑕疵 你不需要管房東面臨什麼問題 也不需要管房東要怎麼處理那個問題 除非你想幫忙解決 不然,你就是跟房東拿違約金,趕快找下一個住處 : 3.公告貼在公共區域,但電話聯絡僅趕部分住戶(驅趕房客的共同點為疑似租金較低 : 且好講話) 所以? : ‧猜測 : 房東的策略疑似是將戶數減少至符合法規的六戶,再申請複查,且即將提高房租繼續 : 出租(有跟某幾戶說加價可繼續住,後續發現趕不走後又說不加價也可以,她要趕別 : 戶) 我看你真的很熟悉房東遇到的問題呢 : ‧房東神邏輯思考 : 1.擅自開門進屋:我有敲門但沒人回應,進去後房客在玩手機,是房客的問題(沒人 : 回應就可以進去?) 告他阿,這是法律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 2.租屋賠償事宜:我違約我告訴妳盡早找到搬遷。我只能退押金(20號貼公告,下月 : 五號搬,叫提早告知?) 告他阿,這也是法律問題 : 3.我也是情非得已,謝謝指教,我書念的不多(書念不多跟講不講理完全無關吧?) 情非得已也不關你的事啊,你就是跟他要違約金就好 他有再多理由都不關你的事情啊 要我,我就請他省略這些屁話 : 4.商討先拿回部分押金,宣稱沒錢,他也是領薪水的,需要的話可以用自己的錢借 : (她也是租金收款人之一,領得可能都比押金多,平常要聯絡時常說在國外旅遊或 : 是出去玩?) 告他阿,押金違約金都催討就好了 其他都不關你的事情 如果你願意先拿回部分押金、剩下的日後再拿 就要寫個期限 能夠改為借款是更好,寫個借據、收個利息(看你) 萬一他到時候耍賴,用借據打官司真的是超輕鬆的 一翻兩瞪眼 : ‧結論 : 1.此房屋有莫大問題,背後屋主與收款人不一(有現場給,也有匯款,比對後各房 : 客匯款人不一,此管理人也為其中一個收款人) 南部有很多是一群年輕人合資當房東的 這種情況就會可能有好幾個匯款人or管理人 相較於過去的"屋主=房東" 的確是比較複雜 但是在物業管理行業已經開始好多年了的今天 大家要習慣這樣的狀況 面對這樣的屋主,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而"屋主=房東"這種情況,也不會完全沒問題的 新聞也看過,屋主的家人代收租金,結果捲款跑掉....倒楣的是房客阿 誰叫你把錢拿給其他人 只好再交一次租金,然後想辦法追殺那個人渣 : 2.房東租屋後管理能力低落,完全無法溝通,一直在莫名奇妙的地方跳針 跳針的話是溝通能力低落 沒有溝通能力,還是可以有很強的管理能力的 : 3.闖進房間又不講理這件事完全站不住腳還是要硬凹都是別人的錯 告他阿 很多人都是先指責別人再說 這種人就是欠教訓而已 : 4.她會說她有眼線在看大家所作所為,與放話已架設攝影機、有律師等等,但那些 : 眼線也是牆頭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律師的部分存疑,有律師還一直跳針回一 : 些讓自己挨告的話 就聽聽笑笑 房間裡面沒有攝影機就好 其他都與你無關阿 : 以血淚談希望大家注意此屋,找房可以避開類似地雷 你可以公開更詳細的資訊阿 這樣大家才避得開 不然以後房子格局改了、大嬸滿街都是,是要怎麼避開阿? 你也可以提供一下你的資料 或許有些房東會想知道 XD ================================================================= 建議去租獨立門牌的新套房 不容易有違反法規的部分 不然去申請社會宅也不錯,100%合各種法(應該) 分租套房的安全性,簽約前請先看個清楚 我很好奇當初你怎麼會住進去這種走道狹窄、尾端沒有逃生口的房子? 住了數年後才抱怨連連?? 期間也沒想要搬離這麼危險的地方嗎? 還是現在才發現其實住的地方很危險??? 原始文章的 IP 是 141.255.162.34 瑞士阿 是在怕什麼? 幹嘛換到外國的IP去勒? 15分鐘後的修改文章 (223.136.170.86), 08/19/2018 21:16:17 變成台灣IP了耶 代PO怕什麼阿?不過就幫幫朋友不是嗎? ※ 編輯: spmark (111.255.172.51), 08/19/2018 23:31:23
cccone: 就剛好從瑞士回台了 (誤 08/20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