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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在北投租了一間套房 樓下一二三樓為房東自己的住家,四樓隔間出租四間房 一開始房東還很和善,雙方相處OK,也會幫忙收包裹等等 但一年後,房東說物價上漲,所以她也要漲房租500,但卻沒跟我另外簽合約 那時候我也忘了簽新約這件事,就繼續付房租續租 (這在法律上好像叫做"不定期租約") 後來連日大雨,浴室開始會漏滴水(有影片照片存證)請房東來修 房東一開始說要等雨停才會處理,結果一等就是兩三個月還沒來處理 又後來,冷氣開始不冷了,請房東找師父來看,說只能換新的不能維修 房東堅持換一台冷暖變頻,但因為比較貴,就又說設備升級要漲我房租500 這兩次漲房租不到半年的事,我當然拒絕,就說房間設備非人為蓄意破壞房東要負責 結果房東就回說,那我要修理浴室漏水,牆壁要打掉重弄請我搬走 (根本藉口) --------- 故事大概是這樣,這其中我比較大的錯誤就是沒有簽新約來保障權益 但想請問遇到這情況,該怎樣處理比較好? 我知道搬走了事,而我也開始找租屋了,只是覺得想在離開錢給房東一個警告 (不是威脅恐嚇那種),想請問可以如何做呢? 有人建議我可以去國稅局檢舉,但沒有收據,也只有第一年的合約,有用嗎? 加上近日比較忙,找新租屋的進度可能會比較慢 請問房東可以這樣說因為要維修強迫我搬走嗎? 我該如何回應這種? 而且這個房東常常擅自開房門近來 像是:我請他找人來維修冷氣,他也沒回我,就某一天自己找了師父進門來看完才跟我說 想請問版友是否有較好的處理建議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6.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66021825.A.2F9.html
sk2sk2sss: 架攝影機,收集幾次侵入住宅之後告他 08/17 18:30
sk2sk2sss: 不定期契約的話,你看你們當初簽約,若要解約是不是寫 08/17 18:30
sk2sk2sss: 提前一個月通知 08/17 18:30
Diplexer: 據說"一個月前"是民法450 451條,但土地法100條的特別法 08/17 21:11
Diplexer: 似乎無法強制趕走我 08/17 21:12
abcpiii: 浴室漏水有什麼好堅持不搬?要根治漏水打牆沒錯阿...下雨 08/17 23:24
abcpiii: 天也沒辦法處理漏水沒錯,而且師傅檔期要配合有住人難處 08/17 23:24
abcpiii: 理,冷氣也壞了,聽起來就是很爛的房子你租便宜不想搬吧 08/17 23:24
abcpiii: ,你不爽就是不租換新冷氣一年六千差額你可以乾淨吹很划08/17 23:24
abcpiii: 算阿,至少還是冷暖誒...08/17 23:24
1.我內文又說要搬,沒堅持不搬 2.檔期配合了兩個多月?因為冷氣問題突然可以修漏水? 3.我的問題是房間設備維修屬房東處理不應加諸在房客費用身上,跟他用什麼冷氣有關? ※ 編輯: Diplexer (61.216.57.1 臺灣), 08/18/2019 01:21:58
starlkj: 檔期配合了兩個多月 這...有可能..我也遇過08/18 09:20
starlkj: 很多房客以為維修、整修是隨傳隨到,出錢最大08/18 09:20
starlkj: 實際上很多好的師傅,根本不缺你一個客戶,班表都滿的08/18 09:21
Diplexer: 的確有可能,這可以實驗一下,如果我說不修冷氣了,看是08/18 10:25
Diplexer: 否還會立刻修漏水08/18 10:25
※ 編輯: Diplexer (223.138.105.217 臺灣), 08/18/2019 10:26:17
circlebear: 工班的時間真的不好排,特別是夏季、雨季的時候 08/18 14:43
Diplexer: 其實這點我了解,之前也修過漏水,純粹時間點巧合懷疑 08/19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