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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UbHBlEy ] 作者: ks32437 (dcbz2234)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 時間: Tue Apr 14 09:33:32 2020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陳韋帆 3.完整新聞標題: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4.完整新聞內文: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 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 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 蕭琪琳說,該名房東將3層樓百餘坪的透天厝,承租人接觸房東時,雙方聊得很愉快,房東 不疑有他,就放心的出租給他;由於房東將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房 客相當熱心地說「沒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7~8個月後,由於房客失聯,屋主到了透天厝找尋房客時竟發現,竟發現是別人住在裡面, 而新住客竟也拿出權狀,房東驚訝之下,立刻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發現屋主竟真的已經 不是自己。 房東當下以為自己印鑑證明、權狀、印鑑章遭到盜用,趕緊跑到銀行查看,結果一看之下全 部都在,疑惑又無奈之下,只好到警局報案,告知自己可能遭偽造文件,造成財產損失。 警方受理後一查之下,原來該透天厝遭法院拍賣,仔細追查後才發現,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 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法院將本票裁定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戶籍地就讓房 客收發信件,所以房東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 由於完全被蒙在鼓裡,房東未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向法院申請拍賣透天厝, 且在第一拍流標後,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售 出。 為何無法向法院追討房子?蕭琪琳指出,該房子經法院拍賣售出,依現行法令房東要取回房 子相當困難,只能向該名房客追討損失,但該名房客早已消失無蹤。 蕭琪琳說,此類詐騙、偷設定案件,過去多數發生在親屬、親戚,甚至夫妻或小孩之間,所 以很少被公開,不過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最新的服務「地籍異動即時 通」,可以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該功能只要私人持有的不動產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 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 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 而倘若是被拿去做銀行貸款,銀行若送件到地政事務所,同樣可以立刻打到地政事務所提醒 自己才是屋主,倘若無法擋下,依然可以立即打到銀行告知,案件就會被擋下來。 「地籍異動即時通」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第一種方式是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二是用網 路自然人憑證申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時,協助辦理該服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668728 6.備註:想不到出租房租風險也一堆欸 被房客惡搞就算了 這間直接被賣掉 怕.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4.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828015.A.3BC.html
susaku: 把"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上個色吧 04/14 09:35
ARCHER2234: 有點沒看懂,法院明明也有疏失,但不能跟法院求償嗎? 04/14 09:35
vowpool: 遇到白鷺了04/14 09:35
susaku: 這根本不是出租的風險 是屋主北七04/14 09:36
vipgk2002: 偽造本票法院沒有認出來沒責任嗎? 04/14 09:36
bg00004: 我認為這是公務機關的疏失耶 04/14 09:36
ARCHER2234: 對啊。。。 04/14 09:36
pita30: 這招跟本沒辦法防阿...04/14 09:36
bg00004: 國家應該要賠償! 04/14 09:36
conanhide: 這是app業配文嗎 04/14 09:37
tarngwon: 但,之前案例都已經被害無法追討了!04/14 09:37
baiya: 要租給別人 保險箱存款都放給房客代管是吧 心臟很大 04/14 09:37
kixer2005: 真是扯爆了04/14 09:37
william12tw: 怎麼可能這樣無法可管?04/14 09:37
bg00004: 而且偽造的..怎麼可以成為真買賣?04/14 09:37
phoenixhong: 這新聞不是時有所聞?到現在還沒修法?04/14 09:37
ARCHER2234: 所以立委都死人,完全沒想要修法嘍04/14 09:37
bg00004: 既然是偽造的那買賣當然不能成立啊 04/14 09:38
kixer2005: 法院的來文要送達代收要直系親屬 郵差在幹嘛04/14 09:38
solsol: 不熟 本票裁定這麼隨便過啊?04/14 09:38
ARCHER2234: 啊~法院自己裝成善意第三人吧~XD04/14 09:38
pita30: 房客租房前哪會知道你戶藉在這,租了之後才決定出這招也 04/14 09:38
hua0122: 又是本票詐房 已經好多案例 04/14 09:38
pita30: 太狠 04/14 09:38
ARCHER2234: 笑死04/14 09:38
glacialfire: 這什麼怪招04/14 09:38
geesegeese: 主要是本票裁定要廢除 04/14 09:38
kk8921647: 真的太壞了 04/14 09:39
Ben40: 偽造的是本票而不是房屋買賣吧04/14 09:39
wheat1130: 國賠ㄚ 04/14 09:39
geesegeese: 現在人還能開本票啊?百年前的制度 04/14 09:39
gerund: APP葉姵文+1 04/14 09:39
Behind4: 台灣人就是這樣騙中華民國的呀04/14 09:39
conanhide: 本票裁定這邊有什麼用?本票裁定是真的???04/14 09:39
tgth: 台灣以後極有可能到處都會是這樣 能陶的快點陶 04/14 09:40
geesegeese: 現在都快5g了,授信請找銀行徵信,幹本票害死人 04/14 09:40
※ 編輯: ks32437 (49.216.44.242 臺灣), 04/14/2020 09:40:26
Goldentoad: 智障喔 04/14 09:40
coffee112: 太屌啦 04/14 09:40
waei2020: 這國家問題吧? 04/14 09:41
bamama56: 某樓講反了 國民黨就是這樣竊取台灣的 04/14 09:41
fishophobia: 誰說代收要直系親署阿 04/14 09:41
mrfreud: 這真的是沒有犯罪成本的方法 案例很多 幾乎無法追討 04/14 09:41
iwinlottery: 打房高手 04/14 09:41
xpsecret: 這招有點屌欸= = 04/14 09:41
einard666: 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 阿你戶籍地就是被人住走了 怪誰 04/14 09:41
douge: 無法追討是立法院故意不修法 04/14 09:41
Ruination: 申請法拍不用確認身份嗎? 04/14 09:41
mrfreud: 法院也沒有國賠責任 因為法制上 法 官 沒 有 責 任 04/14 09:42
waei2020: 公務機關嚴重疏失 04/14 09:42
butt1106: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4/14 09:42
aduijjr: 為什麼不修法呢~? 04/14 09:42
bruce511239: 房客太聰明 當學到教訓吧 反正又不缺房 04/14 09:42
douge: 詐騙集團用這法律漏洞都幾十年了 04/14 09:42
lin793156: 這招以前就有了.... 04/14 09:42
cage820518: 明明就是政府有問題 04/14 09:42
hbj1941: 隨便弄個本票也不查證,有這麼好騙? 04/14 09:42
douge: 從我小學聽到我現在小孩跟我那時一樣大 04/14 09:42
lpbrother: 這招厲害了 04/14 09:43
Jimmywin: 太相信別人的下場 04/14 09:43
conanhide: 不對呀偽造本票這邊到底有沒有裁定成功?? 04/14 09:43
piliwu: 公文送達不合法吧 租戶不能代收公文 04/14 09:43
mrfreud: 法官亂判 誤判 冤判 都 沒 有 賠 償 責 任  04/14 09:43
iwinlottery: 這應該視屋主意願原價買回 之後再追討吧 04/14 09:43
verydolungbe: 早說過本票裁定才是大問題 只修支付命令搞鬼喔! 04/14 09:43
als8855: 怕 04/14 09:43
douge: 反正只要把信件攔下來 法官就跟智障一樣 04/14 09:43
conanhide: 雙掛號不用本人蓋章嗎?? 04/14 09:43
dynamo: 5000萬本票不需要本人到場就能認定有效了? 這法律有點鬆 04/14 09:43
denyy555: 完美的詐騙,蔡英文政績+1 04/14 09:43
donation12: 偽造本票<----這是爭議處 04/14 09:43
douge: 當時修法就只修1/3 我看立委自己本身就是金光黨吧 04/14 09:44
dynamo: 感覺偽造本票比印假鈔還好賺 04/14 09:44
kudo0930: 既然知道疏失為什麼不專案處理 04/14 09:44
DON3000: 應該要改成租戶不能收 04/14 09:44
denyy555: 詐騙成本太低了,刑法也一直跟不上 04/14 09:44
douge: 郵差哪有管租戶的 04/14 09:45
w3951: 本票裁定走非訟程序 本來就不會實質審理== 04/14 09:45
amare1015: 這種善良古意的房東很少見 我都不敢這樣搞XD 04/14 09:45
kudo0930: 本票都假的,還裁定屁 04/14 09:45
KMSNY: 偽造本票連法院都能騙== 04/14 09:45
hua0122: 偽造本票沒無罪 問題在只能找人賠錢拿不回房 04/14 09:45
douge: 銀行讓人拿偽造文件來申請文件 也都沒法律責任 04/14 09:45
lin793156: 其實掛號本來就不能別人收...不用改,只是大家都習慣代 04/14 09:45
lin793156: 收了,郵差也沒那麼多時間跟你核對證件 04/14 09:45
douge: 這一系列垃圾法律 讓金光黨用了幾十年 04/14 09:45
kodak2222: 漏洞惡法不改~卻搞簡訊mail通知政府卸責~這新聞公開 04/14 09:45
denyy555: 盡到保管責作,還是被詐騙,就是政府失能了 04/14 09:45
kinghtt: 本票裁定時法院是怎麼去確認債權雙方身份? 04/14 09:46
kodak2222: 操作手法啦 04/14 09:46
derrick1220: 官: 哼!反正又不是我的房子 04/14 09:46
palindromes: 這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 04/14 09:46
douge: 你不出席就放棄權利阿 笑死 04/14 09:46
kid1a2b3c4d: 這招其實好多年了,而且每年都會看到這種新聞 04/14 09:46
kid1a2b3c4d: 但這其實不太算是屋主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 04/14 09:46
g50360: 明明就是公家機關的問題 幹哩 04/14 09:46
deltaz: 支付命令這個不是已經修法改掉了?? 04/14 09:46
ARCHER2234: 難道立委們是詐騙集團的頭領嗎? 04/14 09:46
douge: 法官就智障阿 從來不會想到沒出席是因為信件被人攔下來 04/14 09:46
palindromes: 鑽法律漏洞 很可怕 04/14 09:46
AustinPowers: 這就是蠢... 超過1000種方法可以騙到你錢 04/14 09:47
ARCHER2234: 為什麼可以這麼久都不修法 04/14 09:47
doom3: 戶籍跟印章給房客保管? 要不要把房子送他算了? 04/14 09:47
wulaw5566: 別對大陸法系有任何期待 04/14 09:47
kinghtt: 雖然屋主戶籍在這間屋子,問題是這房子要法拍前會有確認 04/14 09:47
after1: 還不是想逃稅 才把戶籍放在那邊 04/14 09:47
einard666: 因為法官想不到有人會智障到連戶籍地都可以給別人 04/14 09:48
kinghtt: 兩造雙方的身分,法院怎麼去認定? 04/14 09:48
tkwei123: 溫 04/14 09:48
palindromes: 不修法 謝謝! 04/14 09:48
pigc: 偽造本身不就是犯法? 04/14 09:48
Beanoodle: 可憐哪 04/14 09:49
kinghtt: 這房東除了自己沒住在這個戶籍地這問題外,其他文件印章 04/14 09:49
leoz69927: 本票裁定應該傳喚雙方認證才能成立才對 04/14 09:49
amury: 內情不單純,有這麼容易就闖過這麼多關? 騙過這麼多人? 04/14 09:49
einard666: 公文書不送戶籍還能送哪 派貓頭鷹通靈送到身邊嗎 04/14 09:50
laukun: 這幾年前就出過例子,現在還發生 04/14 09:50
kinghtt: 都在自己身上,房客偽造各種文件印章法院還給過 04/14 09:50
palindromes: 只採書面審查 就可以讓你家破人亡 04/14 09:50
REDF: 這樣一看大陸法系真的很垃圾 什麼都要等修法 當事人發現房子 04/14 09:50
REDF: 拿不回來會不會乾脆縱火燒房子? 政府真的有夠爛 04/14 09:50
beyuki: 這也太瞎了吧 04/14 09:50
jetalpha: 這種案件發生過不止一次了……。 04/14 09:50
leoz69927: 沒到場就等於放棄這個超恐怖的 04/14 09:51
sd09090: 那也太強了 04/14 09:51
hua0122: 這房東印鑑都沒被盜用 是偽造本票用他的名才被拍賣 04/14 09:51
illreal: 重點就是請對方幫收信件。你會讓別人幫收支票嗎? 04/14 09:51
AustinPowers: 印章本來就隨便刻的,法院哪知道你用什麼印章 04/14 09:51
sd09090: 所有證件都偽造騙過 04/14 09:51
zxc90147: 太屌啦 這手 04/14 09:52
mrfreud: 垃圾舉證責任啊 本票是偽造的 房東要舉證 04/14 09:52
nanziroh: 委造本票這點完全不用查證嗎? 那我今天隨便灑網不就賺爆 04/14 09:52
EvelynOcean: 現在被隔離的留假資料都能找到本人,公文確送不到本 04/14 09:52
EvelynOcean: 人手上? 04/14 09:52
mrfreud: 房東從頭到尾不知情 =本票是真正 笑死了台灣法律 04/14 09:52
kinghtt: 問題是這些文件都是偽造出來,法拍前的各種確認都沒有查到 04/14 09:53
leoz69927: 印章再怎麼刻也很難兩顆完全一樣代表都隨便看 04/14 09:53
yutaka28: 制度有毛病,我覺得立法委員還不快修法,搞一堆無聊的 04/14 09:53
bruce511239: 這漏洞也太大 至少要傳喚屋主本人做確認吧 04/14 09:53
a8521abcd: 阿傳喚也是寄到戶籍地叫你來阿,不然法院是能通靈召喚 04/14 09:53
AustinPowers: 現在政府機關的信或公文,都要本人印章才能領 04/14 09:53
yutaka28: 做秀!! 04/14 09:53
a8521abcd: 膩 04/14 09:53
AustinPowers: 但郵差哪知道那印章是不是本人的...隨便刻一個就行 04/14 09:54
wmtsung: 偽造犯法也是騙子抓去關,對屋主沒啥用吧? 04/14 09:54
CavendishJr: 因為房東不住戶籍地,所以寄任何東西都不會知道,法 04/14 09:54
leoz69927: 我偽造一張你的本票拿去裁定直接拍賣你財產很可怕耶 04/14 09:54
kinghtt: 這文件有問題,設這麼多查驗關卡不就白做? 04/14 09:54
CavendishJr: 院哪知道你不住戶籍地 04/14 09:54
bloodmickey: 賣掉房子的 錢誰拿去了 04/14 09:54
tjf: 想貪自用住宅的稅率吧 04/14 09:54
tgth: 台灣就是小人當政 小人玩法 小人辦事 小人拿錢 幾十年都沒變 04/14 09:55
AustinPowers: 抓得到哪個騙子房客的話就能叫他還錢啊,但抓不到 04/14 09:55
kinghtt: 印章這東西也是該廢除,現在技術要刻出一模一樣的印章 04/14 09:55
leoz69927: 你可能出個國回來出租的房子就被賣掉了XD 04/14 09:55
mrfreud: 真相是實務上 法院不會關心你有沒有收到 只關心送戶籍 04/14 09:55
hua0122: 有傳喚屋主 但本人就是不知情 法院以為故意不到庭才拍賣 04/14 09:55
kinghtt: 根本不難,雷射雕刻就可以辦到 04/14 09:55
mrfreud: =合法送達 笑死了 台灣法律 04/14 09:55
bluehttp: 公務機關的錯還推給被害者 04/14 09:56
kurtsgm: 這個漏洞行之有年了 04/14 09:56
richard07250: 結論 戶籍不要亂放 04/14 09:56
KENGOD0204: 戶籍地不能亂放 04/14 09:56
wadashi1: 偽造本票的效力有這麼高喔? 04/14 09:56
corlachang: 去地政可以調房產所有人的資料,隨便看 04/14 09:56
kinghtt: 更何況很多時候隨便刻印章就好根本沒查驗是否同一個 04/14 09:56
mrfreud: 法院也不會關心票是不是真的 因為當事人沒舉證 就當真 04/14 09:57
AustinPowers: 本票是只要姓名就能連結到本人嗎? 還要其他資料吧? 04/14 09:57
ship1228: 87 文件比人重要 代表處理方式過時了 04/14 09:57
SodaMan: 印鑑也很有可能是真的房東給的,不然怎麼請房客代收? 04/14 09:57
lostsky93: 本票本來是要讓債主可以快速執行債權,但從實務上來看 04/14 09:57
bluehttp: 偽造本票,法院沒查清,就法院的鍋啊 04/14 09:57
DFM: 房東也有責任,去問看看他的戶籍為什麼要掛在那間房子就知道 04/14 09:58
lostsky93: ,一堆詐騙強迫都是使用本票,立委或金管會應該對此事 04/14 09:58
lostsky93: 有所討論與提出解決方案 04/14 09:58
horb: 印章真的是全世界最不安全的驗證機制 04/14 09:58
j07242054: 可是這個拍賣怎麼確定剛好要賣那個不動產 04/14 09:58
leoz69927: 至少要找到本人確認本票吧哪有信沒收到視同放棄的道理 04/14 09:58
kurtsgm: 戶籍掛自己房子正常啊 想省稅金吧 04/14 09:58
kinghtt: 新聞是寫房東印鑑在銀行,沒有在房客身上 04/14 09:58
kurtsgm: 收掛號根本不用真正的印鑑啊 郵差是會檢查逆? 04/14 09:58
mrfreud: 嘿嘿 現在的制度 法 院 沒 有 責 任 04/14 09:59
ejrq5785: 所托非人怪制度? 04/14 09:59
kinghtt: 代收掛號隨便有印章就好,根本沒印鑑問題 04/14 09:59
mimihello: 太扯了吧 這一定要修法! 04/14 10:00
lostsky93: 這制度本來就有大漏洞 04/14 10:00
alex00089: 文組邏輯 04/14 10:00
sleepcat612: 屋主耍笨怪誰啊,怪自己吧。 04/14 10:00
YLTYY: 三小垃圾制度,唉,真的不能太信任人 04/14 10:00
jojoberry: 找到這種房東很難吧,這房客也要有詐騙經驗不是嗎 04/14 10:00
chichung: 這手法還蠻專業的 自己本票裁定再裝本人收掛號 04/14 10:00
bruce511239: 郵差不會對身分阿 一堆信要處理 有人收就好 04/14 10:00
kinghtt: 這個只能房東去打國賠官司試試看,我猜沒啥好結果 04/14 10:00
qilar: 屁啦 這樣偽造本票導致的後果還能合法ㄛ 04/14 10:00
lostsky93: 關鍵在本票強制執行上有很大問題 04/14 10:00
frank00427: 本票這種東西早該廢一廢了 04/14 10:00
spadenet: 如果本票是真的?債務人都跑路了還找人確認? 04/14 10:01
dennis02: 重點是房東傻傻地把重要資料都給房客拿去 04/14 10:01
kurtsgm: 這肯定合法啊 因為出包的就是法院 這不是第一起了啦 04/14 10:01
YLTYY: 偽造的東西都不用查的喔 04/14 10:01
kurtsgm: 每幾年就會有房子被房客騙去的新聞 目前法律就是有個洞 04/14 10:01
anper: 哇靠太誇張了吧 04/14 10:02
bob79620: 偽造本票最後卻合法? 04/14 10:02
stardoor: 真的好扯.... 04/14 10:02
dennis02: 本票這東西也太隨便了吧 04/14 10:02
fallen01: 屋主把黃金放在出租屋內的概念 04/14 10:03
corlachang: 台灣詐騙犯罪成本很低的,這案件都確認是詐騙了,被害 04/14 10:03
kurtsgm: 房子肯定是拿不回來了 因為新屋主也是不知情的人 04/14 10:03
corlachang: 人毫無保障。 04/14 10:03
sa13961387: 法院都沒問題,蒸棒 04/14 10:03
pujos: 現行法院對本票是形式審查,格式符合即通知債務人,無異議 04/14 10:03
hua0122: 沒合法 那人還是有罪 就是只能討錢 不能討房子 有漏洞 04/14 10:03
pujos: 即生效 04/14 10:03
your135: 房客真的垃圾耶 04/14 10:04
denyy555: 至少本票先限額200萬吧,200萬以上提擔保金,綠委混吃等死 04/14 10:04
dean0213: 其實是可以告法院 只是你覺得承審法官會幫你還是法院? 04/14 10:04
princeyu: 可怕的是政府完全沒想要修法 這發生不知道多少次了 04/14 10:04
lostsky93: 廢除本票法界本來就有這聲浪 04/14 10:04
cole945: 偽造本票當然是偽造人的問題 怎麼是法院負責 04/14 10:05
pieceiori: 買房還是自己住吧 04/14 10:05
kurtsgm: google戶籍 詐騙 就很多新聞了 04/14 10:05
comettsanyue: 偽造本票 04/14 10:06
kurtsgm: 法院也只是依照規定做事而已 搞法院怎麼可能告的成 04/14 10:06
GooglePixel: 狗屁沒法防 就房東自己太白痴 04/14 10:06
q347: 上個月台中是不是也有一起? 04/14 10:06
lostsky93: 本票的性質已偏離原本用意太多,現在每年惡意本票持票 04/14 10:06
lostsky93: 人詐欺恐嚇脅迫使用本票刑案有幾千件 04/14 10:06
dennis02: 2018年的時候就有被提過要修法,結果還是被擋下來 04/14 10:06
kinghtt: 本票這東西是該檢討,以前就有用偽造本票做強制執行的玩法 04/14 10:07
qsccft123: 笑死 偽造變合法 04/14 10:07
lostsky93: 有房屋的乾脆都先把房屋抵押貸款買股票去 04/14 10:07
leoz69927: 偽造一張你的本票把你抓走幫你收信很快你的財產就沒了X 04/14 10:07
jj980734: 偽造本票怎麼過的= = 04/14 10:07
LBruce: 公務機關好棒棒 04/14 10:08
MADAOTW: 土地所有權這麼容易轉手?這樣誰敢租房子 04/14 10:08
max60209: 垃圾房客傻房東 04/14 10:08
leoz69927: 本票這個東西真的太奇怪一堆人會被害死 04/14 10:08
lostsky93: 依照法院邏輯,偽造本票他不管,他認為是民事糾紛…… 04/14 10:08
ebeta: 這明顯就公家機關的疏失啊!居然讓被害人自己承擔= = 04/14 10:09
leo960164: 要不回來就只是要保護善意第三人 只是究竟誰是第三人 04/14 10:09
loveinmars: 挖操..有點太猛.. 04/14 10:09
leo960164: 勒嘻嘻 04/14 10:09
kurtsgm: 偽造本票也要通知到你本人來 才有辦法證明真偽啊... 04/14 10:09
a8521abcd: 戶籍也該檢討吧,除非去變更通訊地址不然政府唯一能找 04/14 10:09
a8521abcd: 到人的手段就是戶籍地址,偏偏台灣有各種理由亂掛戶籍 04/14 10:09
kurtsgm: 然後現在的流程就是一直寄信到你戶籍地叫你來 04/14 10:09
boykid: 所以不要把戶籍設在出租的房子上,危險 04/14 10:09
leoz69927: 有房子的都不能去旅遊可能回來就有人幫你賣掉了XD 04/14 10:09
kurtsgm: 然後房客直接幫你攔截信件 你就gg了 04/14 10:10
lancer0960: 制度不完整下的受害者就是活該?吞下去?司法有疏失也 04/14 10:10
lancer0960: 是理所當然,不必負責? 04/14 10:10
boykid: 省自住的房屋稅金,結果損失更大 04/14 10:10
leo960164: 從法律觀點 保護的不是偽票而是得到房產的第三人啦 04/14 10:10
julia66: 實用 04/14 10:10
sk3s: 高調 04/14 10:10
MoonMan0319: 法院本來就沒必要幫你查,法盲一堆 04/14 10:10
lions0164: 文組法律就是個笑話 04/14 10:10
hikaru77613: 這我需要 04/14 10:11
Zeroyeu: 這個當然要告國家賠償,交易自始不成立,不然真虧成馬 04/14 10:11
lions0164: 上面一個法盲笑人法盲 04/14 10:11
EXDes: 自己戶籍地亂設不用負責? 04/14 10:11
jj782995: 這很久了... 04/14 10:11
missbaby: 反正政府就擺爛 我寄信通知你囉!!!!! 不來你的事 04/14 10:11
hsshkisskiss: 本票就是偽造的 怎麼還合法專賣 法院都是智障? 04/14 10:11
srena: 該不會為了便宜的自用住宅稅率,所以屋主不住這也把戶籍留 04/14 10:11
srena: 在這吧=.= 04/14 10:12
kurtsgm: 制度不完整的責任不是法院啊 是你各位選出的立委啊 04/14 10:12
cofrane: N年前的手法 04/14 10:12
pnsboy: 一定不是騙到法律人的房子 04/14 10:12
leoz69927: 這個就算你是自住的也能搞掉攔截信件確認人不在就好了 04/14 10:12
KangSuat: 法院不辨真偽沒責任 地政機關不辨真偽要被告 XDDDDDDD 04/14 10:12
qaz223gy: 這就是因為立委擺爛十幾年都不修改啊 04/14 10:12
milk250: 不是 他用偽造的東西過關 政府不用負責嗎 04/14 10:12
jj782995: 只能說屋主太87分 04/14 10:12
kinghtt: 屋主也可能在海外工作經商,不見得是為了稅放戶籍地出租 04/14 10:13
q347: 原來政府的司法改革是改成這樣 04/14 10:13
fanchi703: 這樣壞人只要先逼獨居老人先簽本票然後幹掉該人後續就 04/14 10:13
AUwalker: 如果黃國昌在 他會罵死法務部 但既然大家執意要藍綠多數 04/14 10:13
AUwalker: 那就這樣吧 04/14 10:13
cofrane: 這關司法改革啥事 04/14 10:13
jj782995: 司法改革要確認本票真偽?各位怎麼確認啊? 04/14 10:14
fanchi703: 可以合法取得該屋主權了,因為一定傳喚不到本人的啊 04/14 10:14
laechan: 主要就是要留意: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這個太關鍵 04/14 10:14
ebeta: 用偽造的東西去騙法院,法院也沒審查,最後直接拍賣,這樣 04/14 10:14
kurtsgm: 跟黃國昌有屁關係 這事情在黃國昌任內就發生過了 他有改? 04/14 10:14
q347: 等等 仔細看 這個裡面全合法耶 看樣子這招可以學起來 04/14 10:14
dennis02: 本票制度的缺失呀,雖然偽造但沒證據。 04/14 10:14
ebeta: 沒疏失? 04/14 10:14
TANGLEE: 這轉賣的房客還真聰明 04/14 10:14
henrysu1625: 法院要怎麼在形式審查本票的時候看出來它是偽造的 通 04/14 10:14
henrysu1625: 靈喔 04/14 10:14
kinghtt: 根本不用逼簽,只要能做到代收法院信件就可以拿走房產 04/14 10:14
laechan: 有時即便你跟公務機關說送通訊地址,不理你照送戶籍地的一 04/14 10:14
iceroy: 法院:和我沒關係喔 04/14 10:14
Arnol: 好荒謬唷,掛號法院文件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拿? 04/14 10:14
q347: 這個頂多是本票的問題 其他都一切合法 04/14 10:14
dennis02: 更別提房東自己的戶籍跟重要通知都是在房客那邊 04/14 10:14
eipduolc: 政府不作為講得好像人要多聰明一樣 04/14 10:14
gowet: 自己設的戶籍自己承擔,要不然以後每個人都說沒收到公文就 04/14 10:15
pttenjk: 按這三腳貓文筆 很像台畜搞得似是而非彩排文 04/14 10:15
gowet: 好 04/14 10:15
q347: 不是掛號拉 是雙掛號 04/14 10:15
eipduolc: 照這樣邏輯根本不用抓詐騙 04/14 10:15
kurtsgm: 掛號文件當然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拿 ....你是沒收過掛號喔? 04/14 10:15
blue1204: 權狀什麼都沒有也能透過房仲賣,笑死 04/14 10:15
chocoball: 法院:你們是法盲 干我p4 04/14 10:15
eipduolc: 第一招本票那邊就有問題了,政府還想推? 04/14 10:15
jj782995: 審查本票真的有夠好笑,怎麼審查阿 04/14 10:16
ken8687: 印章本來就是很好笑的東西 誰會知道這是不是你本人刻的 04/14 10:16
maplefff: 法匠出來囉 04/14 10:16
ken8687: 甚至要刻出一模一樣根本不難 04/14 10:16
jj782995: 以後本票都用人臉辨識好補好啊 各位聰明人 04/14 10:16
kurtsgm: 郵差最好有辦法去幫你對印章是不是本人... 04/14 10:16
kinghtt: 本票這東西太容易偽造又有強力執行效果,這應該要檢討 04/14 10:16
ICHIRORONG: 這真的就厲害了.....扯翻 04/14 10:17
dennis02: 收信也沒對照證件正本呀,隨便一個路人都能幫你收 04/14 10:17
corlachang: 房屋權狀在房主手上,房屋交易是怎辦成的? 04/14 10:17
kinghtt: 這個案例只要能做到信件代收就能把房產用法院命令轉賣 04/14 10:17
flow5168: 法院認證偽造本票 04/14 10:18
chrislai: 蛤 偽造本票 法院沒認出這是疏失吧 04/14 10:18
kinghtt: 轉賣的根據就是一張偽造的本票,連房屋權狀都不用 04/14 10:18
keroro0929: 我怎麼記得幾年前有長輩訊息警告過這種手法 04/14 10:18
chichung: 本票裁定瑕疵太多了 一張紙就可以說你欠他錢 04/14 10:18
ICHIRORONG: 代收一堆都是不合法的合法送達阿 04/14 10:18
MFultz: 阿不就業配文而已 04/14 10:18
flow5168: 跟法院認證此人可教化差不多 04/14 10:18
secretlegk: 屋主就算不同意房客收信 房客自己攔信不就一樣能成功 04/14 10:19
milk250: 好惹現在上新聞惹有心人都用這個漏洞搶房子吧 04/14 10:19
kurtsgm: 樓上 這老手法了 也不是第一次上新聞了... 04/14 10:20
kevinhong314: 房東要自保戶籍地不能設在租戶 04/14 10:20
alex00089: 權狀只是一張紙 04/14 10:20
mercedeces: 為什麼還不廢本票這種垃圾東西,這不就地下錢莊用來脅 04/14 10:20
mercedeces: 迫的? 04/14 10:20
kurtsgm: 只能說房東第一課就是要防止房子被這樣騙走.... 04/14 10:20
jesiuty: 國外到底有沒本票這東西?方便但其實蠻瞎的應該修法 04/14 10:21
ebeta: 新聞一出,本票詐欺要開始層出不窮了,因為法院根本不管你 04/14 10:21
ebeta: ,只要提出對方就欠你錢 04/14 10:21
jesiuty: 效力太大 04/14 10:21
chichung: 用本票裁定申請拍賣房子 然後通知又被詐騙代收 04/14 10:21
milk250: 不是第一次就更好笑了 漏洞都不用補的 04/14 10:21
jesiuty: 認證方式應該要修 04/14 10:21
KangSuat: 所以這是拐賣別人房產的教學文嗎? 04/14 10:21
gowet: 這種雙掛號的,郵差按的門鈴沒回應就是要你親自去郵局領拉 04/14 10:21
gin10791: 看半天原來是宣傳 04/14 10:21
ok771105: 這樣都可以蒙混過關,法院是都不用查證? 04/14 10:22
jtch: 什麼東西都國賠 民眾投出不修法的立委 我可不可以請求國賠 04/14 10:22
gowet: 還路人代領哩 04/14 10:22
wesleywesley: 靠背!!! 04/14 10:22
kinqsman: 少在那邊再給承租者壓力 04/14 10:22
KangSuat: 土地上面沒建物呢? 也適用拐賣手法嗎? 04/14 10:22
pttenjk: 無殼蝸牛或是窮忙租客逆轉為人生勝利組的福音ㄇ 04/14 10:22
squarerinoa: 結論是拿不回來? 04/14 10:22
yuetsu: 鬼島法院:千錯萬錯都不是法律人的錯 04/14 10:22
ok771105: 不查證銀行自己抗囉 04/14 10:23
dennis02: 380028 04/14 10:23
kurtsgm: 拿不回來啊 房子都賣給無辜的第三人了 04/14 10:23
chichung: 家裡收掛號都嘛隨便一顆印章就可以蓋了 04/14 10:23
kurtsgm: 你總不可能叫新屋主吞這個吧 04/14 10:23
gowet: 不是有沒有建物的問題,是你戶籍的問題,你沒建物可以設, 04/14 10:23
gowet: 都會統一放在公所或戶政那邊 04/14 10:23
ICHIRORONG: 國賠也賠不了 房東超慘 04/14 10:23
shownlin: 偽造本票哪是發票人負舉證責任= = 04/14 10:24
silomin: 一直覺得都什麼時代了 送達都不能做穩定妥當一點 04/14 10:24
shownlin: 留言在那邊誤導 04/14 10:24
ldeathkiller: 唬爛喔 04/14 10:24
fifi0828: 房東要記得 戶籍不要設在租屋處 04/14 10:24
tokyoto: 關鍵在於他偽造房東本票讓房東背債吧 04/14 10:24
shownlin: 主要是本票裁定房東沒抗告,因為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04/14 10:25
jtch: 因為"送達"的條件也是法律規定的吧 04/14 10:25
shownlin: 本票就是個早該廢除的東西...... 04/14 10:26
rererere147: 學到了 感恩 04/14 10:26
howerd11: 真的好笑房東住國外 台灣沒人不就死定了 04/14 10:26
WWIII: 偷房子還好 聽過偷國家的 04/14 10:26
howerd11: 本票法院不會看真假 只會通知ww 04/14 10:26
kinghtt: 送達這件事沒啥好爭議,官方找人本來就是用戶籍地為主 04/14 10:26
iscl6: 戶籍不是最大問題 問題是本票偽造 04/14 10:27
pr9558: 本票的偽造文書怎麼罰(?) 04/14 10:27
Murloc: 這個有點自己蠢 04/14 10:27
CumCumCum: 本票裁定是形式審查 不會管是否偽造 04/14 10:27
kinghtt: 問題在要求拍賣房子的證據是一張容易偽造的本票 04/14 10:27
mikehu: 所以現在只要偽造本票 如果你沒抗告 本票就會生效了是嗎? 04/14 10:27
retre77: 3/9號的文,難怪完全依樣.... 04/14 10:28
adam6693: 唬爛文還一堆人信 這故事看過好多次 内容都ㄧ樣 金額也 04/14 10:28
iscl6: 常年住國外收不到信的 認賠? 04/14 10:28
adam6693: ㄧ樣 但是房屋地點屋型都不同 04/14 10:28
hqu: 之前很多的的簡易判決的詐欺 很可怕 04/14 10:28
ya870323: 所以現在騙過法院這麼簡單?法官吃屎長大? 04/14 10:28
howerd11: 是阿 沒出庭就直接假本票生效 04/14 10:28
mikehu: 那這樣也太危險了吧 隨便偽造很多張本票 只要有一張沒抗 04/14 10:29
rinatwo: 不唬爛阿 反正合法送達 你不出庭就你家的事 04/14 10:29
leveger0903: 戶籍遷入很多房東都不給 主要是怕房客亂搞 04/14 10:29
menshuei: 大概沒辦法索討了,房東虧大了。 04/14 10:29
mikehu: 告 那不就賺了 ? 04/14 10:29
Djuda: 偽造的能過 國家不用賠嗎 04/14 10:29
darknote: 住國外2年以上 自辦/被強制遷出戶籍 但一般會留聯絡資料 04/14 10:29
gowet: 最好戶籍不是問題啦(茶),今天本票只裁定比較快,換其他偽 04/14 10:29
a8824031: 這應該可以國賠吧 04/14 10:30
gowet: 造債務,你收不到法院通知,只是晚一點被執行而已 04/14 10:30
rosydark: 惡法不修,藍綠都是垃圾 04/14 10:30
Avoidthesun: 都民國幾年還在戶籍找人,拜託政府新增一下手機很困 04/14 10:30
Avoidthesun: 難嗎,現在都已經進步到5g了還在送公文= = 04/14 10:30
kinghtt: 以前更爽...用支付命令就好連本票都不用 04/14 10:30
chichung: 本票裁定》通知被攔〉取得確證》法拍〉通知被攔》賣掉 04/14 10:30
howerd11: 鬼島的玩法就是不一樣 藍綠永遠不會修 04/14 10:31
howerd11: 繼續吵口罩 04/14 10:31
querencia: 可以修法讓法官誤判負責任嗎? 04/14 10:31
njunju: 這問題是房東把戶籍放在出租處 8成想躲非自用 持有人戶籍 04/14 10:32
ebeta: 下篇文章有解釋,只要有人去申請本票,格式都對法院就寄到 04/14 10:32
new122851: 有類似的電影題材嗎? 我想導這題材 04/14 10:32
ebeta: 戶籍地通知,抗告期間內,你沒反抗就當作你默認有這債務, 04/14 10:32
njunju: 設在出租處本來就危險 不會設其他非持有人的啊… 04/14 10:32
ebeta: 靠背,根本超容易揹債,只要人家知道你不住戶籍地,就能讓 04/14 10:32
smpian: 這篇唬爛,只有代書一個講,沒有法院判決也沒案件日期 業 04/14 10:32
ebeta: 你破產 04/14 10:32
smpian: 業配文 04/14 10:32
mercedeces: 4g都可以定位找人了,法院還在送公文,廢到笑 04/14 10:32
fuhoren: 屋主是一個天大的好人 04/14 10:33
njunju: 這種案例不只一次了啦 04/14 10:33
s20116: APP業配文 04/14 10:33
chichung: 支命還是要附上欠款事實供法院裁定 本票不用 04/14 10:34
tmuaircat: 想問這房租有繳稅嗎 04/14 10:34
ccdg: 偽造本票法院判過關,應該國賠 04/14 10:35
loveapple33: 立委不修法,開洞給白鷺,慘的是人民 04/14 10:35
adam6693: 鄉民ㄧ堆白痴讓我笑死! 戶籍地不算合法送達的話,以後 04/14 10:35
adam6693: 欠錢只要躲起來,債權人就都不能討不能強制執行! 因噎 04/14 10:35
lanjack: 為何房東自己只是出租房子然後不能把戶籍地放在那邊?問 04/14 10:35
adam6693: 廢食有聽過嗎? ㄧ群智障! 況且這故事根本假的! 04/14 10:35
lanjack: 題的重點是法院根本沒分辨出偽造本票才是起因吧? 04/14 10:35
vi000246: 真狂 04/14 10:36
loveapple33: 可能要哪天立委的房子被弄不見才會想到要修法! 04/14 10:36
aghgna: 居然拿他沒辦法 04/14 10:36
ghostfg123: 屋主為什麼要把文件都放在房客那...? 04/14 10:36
hasroten: 台灣法官就是低能 04/14 10:37
k47100014: 低能法規 這種拍賣應該都要留資料 04/14 10:37
takechance: 這跟支付命令詐騙是同一招式 04/14 10:37
chichung: 支命好處是只要付500裁判費沒異議就可確認高額債權 04/14 10:38
belion: 偽造 www , 還給過 04/14 10:38
tnssh211448: 本票的真偽本來就是當事人要自己抗辯 04/14 10:38
rinatwo: 笑死 原來國家機器最大的限度就只能寄戶籍地 04/14 10:38
gfneo: 不忍噓,但這真的是屋主自已低能呀 04/14 10:38
jtch: 當事人沒出面要怎麼分辨出偽造本票? 不寄信要怎麼通知當事人 04/14 10:38
takechance: https://youtu.be/iRy399SdyzI 04/14 10:38
slan: 一堆說戶籍亂設的知道有很多人戶籍在老家,老家都沒人的嗎? 04/14 10:39
kent00216: 神奇 04/14 10:39
kinghtt: @new122581 可以去看馬克華柏格的不勞而禍 04/14 10:39
ahinetn123: 有這麼簡單? 房東從頭到尾不知情就被賣 也太爛? 04/14 10:39
rinatwo: 無殼蝸牛 又沒房子放戶籍的 不就任人合法送達 04/14 10:39
julia66: 經常有新聞好嗎 還在業配文不食人間煙火 04/14 10:40
jtch: 為什麼你們這麼聰明不去當立法委員 04/14 10:40
kinghtt: 裡面就有利用公證人做假文件賣掉他人房產 04/14 10:40
slan: 而且法院文書沒人收只要寄存派出所就算合法送達了 04/14 10:40
takechance: 更多例子是屋主根本在國外,房子出租被人用這招搞掉 04/14 10:40
peter5140: 結論就是法律是笑話 04/14 10:40
Ageg: 2020還在寄信 低能兒法律 ? 04/14 10:40
dido0208: 這不是合法好嗎? 04/14 10:41
julia66: 立委什麼時候要修法?? 04/14 10:41
njunju: 都當房東了 怎麼會是無殼蝸牛 戶籍地又不用一定要是自己持 04/14 10:41
njunju: 有的房子 04/14 10:41
chichung: 通知信全被攔截跟我親戚鄉下土地被都更收信沒在看一樣 04/14 10:41
rinatwo: 笑死 在講合法送達的問題 又不是單指房東 04/14 10:41
yuchi0978: 高手 04/14 10:42
lfaajjaa: 偽造的東西法院還認證,不用負責嗎 04/14 10:42
j6m4cl6729: 偽造本票就明顯的疏失了啊 04/14 10:42
takechance: 應該修法要透過警政找到本人 04/14 10:42
serval623: 柯蟑黨可以提修法阿 整天怪藍綠 柯蟑黨也一樣不關心 04/14 10:42
JapaZPa4867: 偽造5000萬本票 還能執行成功XD 04/14 10:43
chichung: 找人頭偽造 法院只能說你去告偽造本票的人 04/14 10:43
pipitruck: 這個洞很久了還不弄喔 04/14 10:43
koyo017: 立委就忙著作秀 04/14 10:44
jtch: 如果找不到本人就不執行 我看天天都一堆人跳票 04/14 10:44
takechance: 像很多屋主是在國外,你寄雙掛號也是房客收到 04/14 10:44
rick6304: 假本票騙過法院 跟假鈔騙過銀行一樣 不用賠喔 04/14 10:44
rick6304: 送達根本沒問題 問題是法院怎麼這麼好騙 04/14 10:45
inmee: 重點是5000假本票被認定成真的 04/14 10:45
jtch: 本票只是張紙 跟鈔票不一樣 本票的效力在發票人 所以你要出 04/14 10:45
edwinrw: 法院連偽造本票都查不出來? 04/14 10:45
jtch: 來講 04/14 10:45
neoa01: 扯,這樣離譜的事情,政府還在睡嗎? 04/14 10:45
rock0077: 明顯是法院失職 04/14 10:46
alisha2224: 就算是傳喚本人到場,也是寄信到戶籍地,問說本人不到 04/14 10:46
whizz: 只有一個疑問 如果連戶籍地都偽造 那怎辦? 04/14 10:46
alisha2224: 怎麼可以賣,以法院角度,欠債人永遠不出席,難道永遠 04/14 10:46
alisha2224: 不能法拍?稍微想一下好嗎 04/14 10:47
kurtsgm: 本票你隨便一個人都弄得到齁 又不是鈔票國家印的有防偽.. 04/14 10:47
castjane: 類似新聞看過超多次 04/14 10:47
ebeta: 不是查不出來,是沒在查= =你只要去申請,法院就寄信到戶籍 04/14 10:47
ebeta: 地通知他,對方沒期限內抗告,他欠你錢就成立啦! 04/14 10:47
kurtsgm: 現行流程就是法院寄信給你 你人到了再來辯真假 04/14 10:47
answer1213: 蠻扯 04/14 10:47
andy90498: 寄信到戶籍地真的很智障 早該綁定簡訊 跟電子信箱了 04/14 10:48
andy90498: 這也沒很困難 04/14 10:48
takechance: 就跟支付命令同一種招式 04/14 10:48
wanters: 存證信函詐騙的延伸版嗎 04/14 10:48
Leaflock: 好像拍電影 04/14 10:48
bbq123: 房客壞 但房東也傻啊 戶籍為什麼要放在租屋處裡面? 04/14 10:48
takechance: 沒錯,政府還在用幾十年前方式通知 04/14 10:48
innuendo3324: 這不算法院疏失???WTF 04/14 10:48
gn01246204: 早說了,立委都是廢物,整天作秀 04/14 10:49
littlesthing: 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 04/14 10:49
littlesthing: 定 所以法院是在混喔?你法院疏忽在先的! 04/14 10:49
kerodo: 政府自己要法拍的程序都很嚴謹。民間怎都很靑菜 04/14 10:49
kimos: 屋主白痴吧.. 戶籍地所有信件代收? 04/14 10:50
bon362: 這招真是厲害 04/14 10:50
whizz: 既然本票是偽造 欠錢事實不存在 法拍違法 04/14 10:50
lionzerox: 怎麼看都是推那個即時通的政策...真的很會包裝 時間地 04/14 10:50
eric1835566: 台灣最美的風景 04/14 10:50
lionzerox: 點都沒有 故事超會寫 04/14 10:50
takechance: 有email和手機年代還在寄戶籍地,結果是房客收到 04/14 10:50
rinsoukan: 扯 04/14 10:50
coiico: 像立法院申請國賠啊 立法委員不作為造成人民財產損失 04/14 10:50
whizz: 應該由買者申請國賠。 法院去追討偽造的人 04/14 10:51
whizz: 才對 04/14 10:51
ebeta: 很多人不住戶籍地在外工作啊!特別是北漂一族,以後自身戶 04/14 10:51
avrw: 台灣最美的風景 04/14 10:51
ebeta: 籍地要好好保密,不然老家怎麼被賣掉都不知道 04/14 10:51
takechance: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房產是無法取回 04/14 10:51
ak904: 沒有權狀也能賣???? 04/14 10:51
d22426539: 所以五千萬本票呢 公務人員就是垃圾 04/14 10:52
chichung: 現行法律就是說你欠錢送達到你不提異議就成立啊!欠錢 04/14 10:52
fcz973: 法院要怎麼知道是不是偽造?喊眠哦 04/14 10:52
chichung: 不出面的很多啊!只是有人鑽漏洞 04/14 10:52
SnakeO: 本票這東西應該廢除吧.馬的政府連偽造的都看不出來 04/14 10:52
chris44099: 偽造文書這樣沒辦法? 04/14 10:52
cvhuahua: 偽造本票騙過法院? 04/14 10:52
SnakeO: 憑什麼用本票來判定案件.= =? 04/14 10:52
jtch: 這裡法拍不會違法的 要能國賠要立委先去修程序法 04/14 10:53
KMSNY: 綁架都不用討贖金了 直接出本票把你財產清空 04/14 10:53
takechance: 是誰申請本票裁定的都會有資料,警察抓不到人? 04/14 10:53
kinghtt: 本票應該要修法在簽訂當下有公正第三方認證 04/14 10:53
jojomaan: 為了省稅吧,自住稅率跟一般稅率差5倍 04/14 10:53
kinghtt: 現在只要格式對用A4紙給電腦印就算有效力 04/14 10:54
wingthink: 偽造本票騙倒法院? 04/14 10:54
jojomaan: 省小錢花大錢呀 04/14 10:54
SnakeO: 本票看起來是法院用來省事的東西,出問題卻要人民自己承擔 04/14 10:54
chichung: 第三人是不是善意我也懷疑啦!法拍拿到幾百萬比較賺還 04/14 10:54
chichung: 是買到市值5000萬房產比較賺 04/14 10:54
wario2014: 悲哀,現在的法院連打個電話確認都懶,還司改個屁 04/14 10:54
crorangeazy: 這招內行 04/14 10:54
jtch: 為什麼看不出來是"法"有問題 沒法學概念? 04/14 10:54
tmuaircat: 所以去豪宅當警衛很有可能財富自由嗎 04/14 10:55
ppptofff: 這個好厲害一定要推!!! 04/14 10:55
takechance: 第三人很多不是善意,但你無法舉證啊 04/14 10:55
jojomaan: 本票不可能廢除,其實還是滿多人用的 04/14 10:55
kinghtt: 除非今天被騙的是高官或法官,一般人的案子通常都找不到 04/14 10:55
yenchihh: 這麼重要的事情,公務機關都不用確認是不是本人?公務員 04/14 10:56
extrachaos: 幹這個抓不到喔..? 04/14 10:56
yenchihh: 多一個動作就少一個受害人 04/14 10:56
houjay: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 04/14 10:56
ebeta: 公務機關沒在鳥你,沒收到你家的事,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 04/14 10:57
takechance: 持假本票向法院申請裁定這種偽造文書罪警方抓不到人? 04/14 10:57
d22426539: 法院審理的沒收我是不信拉 04/14 10:57
Reborn0817: 這房客真天才 04/14 10:57
ns871202: 相關法 儘快改善吧 04/14 10:58
takechance: 申請裁定當下申請人不用寫自己資料嗎?法院不用確認嗎? 04/14 10:58
wujunda: 有房子出租也不缺房啦! 04/14 10:58
SkyReaching: 偽造本票沒認出來還好意思說沒責任?法院開假的? 04/14 10:59
ebeta: 不用自己寫法院不用確認,寄信給你,你沒抗告,就認定你欠 04/14 10:59
ebeta: 債囉! 04/14 10:59
eplovecm: 這太扯 04/14 10:59
whizz: 從頭到尾犯罪者演獨角戲 法院就信了? 04/14 10:59
ebeta: 是啊!因為被害人通知而不到啊! 04/14 11:01
Muratlo: 這要國賠吧!!! 04/14 11:01
jay111101: 一堆智障到底有沒有在看內容阿~~~誰說偽造本票合法了 04/14 11:02
chichung: 所以偽造本票的人是人頭 主謀發大財 04/14 11:02
csghuuguh: 公示送達啊 干郵差屁事 04/14 11:02
master0101: 信件都叫房客收 這才是重點吧 04/14 11:03
AGODC: 假本票也可以裁定...這機制沒問題? 04/14 11:03
chocopie: 戶籍跟房客放一起,連信件也請房客代收,這屋主... 04/14 11:04
KMMan: 立委是都沒在做事是不是? 04/14 11:04
whizz: 錢丟到水裡還會有聲音。犯罪在法院假鬼假怪法院沒反應 04/14 11:04
alexizakkk: 戶籍不要放出租房啦 法院發信給對方就是要確認本票啊 04/14 11:04
KMMan: 這樣沒法可管? 04/14 11:04
alexizakkk: 啊信收不到確認闢 04/14 11:04
RLH: 房主好可憐 損失拿得回來嗎 04/14 11:04
fidic1643: 這操作也太厲害... 04/14 11:05
jay111101: 昏倒~~八卦版一堆法盲就算了還一堆文盲.... 04/14 11:05
yoshro: 懶覺,這根本是公務機關的疏失民眾買單 04/14 11:05
hikku: 這真的很扯 拜託修法 04/14 11:05
jixiang: 記得有看過類似新聞,有人提過假本票的事件 04/14 11:06
spector66: 偽造本票沒認出來還好意思說沒責任?法院??? 04/14 11:06
abcde79961a: 千錯萬錯法院都沒有錯,乖乖吞吧QQ 04/14 11:06
dnkofe: 所以房子現在算誰的? 04/14 11:07
okitawawa: 這種偽造本票的新聞一直有誒 不修法嗎 04/14 11:07
loveyanzi03: 偽造本票法院沒發現 疏失吧怎麼可能要不回來 04/14 11:07
jixiang: https://youtu.be/4xZqAXtkqPY 04/14 11:07
feywen: 新聞好像有點怪怪的 04/14 11:07
newIheart: 這個我廣告看過 04/14 11:07
jixiang: 貼錯篇了,我再找找 04/14 11:07
tnw: 沒住戶籍地卻要設戶籍在沒有家人可以收的怪誰? 04/14 11:08
lpwerok: 政府幫忙打房? 04/14 11:09
oneyear: 這很扯耶,什麼爛法律 04/14 11:09
tnw: 有多間房子就是家人設不同戶籍就是為了自用住宅地價稅減免 04/14 11:09
colenken: 厲害哦,這招 04/14 11:11
scarbywind: 因為送通知信會寄到戶籍地.. 然而被房客收起來 04/14 11:11
walkinhaze: 戶籍地=居住地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唉房客太奸詐房東 04/14 11:11
walkinhaze: 太沒有法律常識 04/14 11:11
cheng399: 再說一次 法律跟不上時代原因是你家立委不幹事 04/14 11:12
onizuka7kimo: 先偽造假債權,然後執行,轉賣善意第三人,捲款潛逃 04/14 11:12
onizuka7kimo: ,夠賤 04/14 11:12
takechance: 應該要修法本票經法院公證過才能申請裁定 04/14 11:12
walkinhaze: 是說這好幾年的手法了,一直沒有修得很完善 04/14 11:13
nirgb: 去年台北市不就爆發一堆了,時代力量也有揭發,但後來也不 04/14 11:13
nirgb: 了了之 04/14 11:13
cheng399: 還有你家司改,金管會都在吃屎 04/14 11:13
scarbywind: 反正法律人就喜歡有漏洞阿 也不想多做事 04/14 11:14
scarbywind: 然後嘴一句我依法通知責任完全拋得一乾二淨 爽 04/14 11:14
p2p8ppp: XDDDD 04/14 11:14
takechance: 法院就變成有心人利用工具,但法院就推得一乾二淨 04/14 11:15
chiz2: 本票裁定這麼簡單就過了喔?你跟我說高考考過都菁英? 04/14 11:15
kingyes: 本票裁定就是形式審查 沒有去爭執 04/14 11:15
scarbywind: 更早以前用支付命令的詐騙,司法院的回應才堪稱經典 04/14 11:15
theevilM: 這……除了記掛號以外應該也透過手機號碼通知屋主吧? 04/14 11:16
kingyes: 房東讓房客收信也太放心吧 自己也要負點責任 04/14 11:16
chichung: 本票是真的 債權是假的啦 04/14 11:16
kingyes: 他連本票也是偽造的 04/14 11:17
jixiang: https://youtu.be/UlJSJ3NexW4 04/14 11:17
swanmay: 這是業配文吧 04/14 11:17
HoshiRyou: 好廢的行政 遺產交接一堆要本人親辦 結果交屋這麼隨便 04/14 11:17
chichung: 所以內文才說趕快去辦簡訊通知發生什麼事都會通知你 04/14 11:17
sugoi5566: 違法事項啟動合法程序 就完全亂了 04/14 11:17
ufo15526368: 八卦-1 04/14 11:18
bcmaple: 死好 04/14 11:18
wih512: 太神啦 04/14 11:18
takechance: 修法改本票需經公證才能申請裁定 04/14 11:18
dante45678: 法院裝死就好了 真棒 04/14 11:19
iamwind7954: 這app業配文吧-.- 04/14 11:19
takechance: 其實問題在立法院不趕快修法,法院是依法辦事而已 04/14 11:20
takechance: 有問題的法,法院還是要依法辦理 04/14 11:20
jojomaan: 戶籍可以掛戶政事務所哦,如果人在國外工作的話 04/14 11:20
AuroraSkyFox: 這樣裁定給過??公務機關是腦子有什麼問題?? 04/14 11:20
mekiael: 偽造的本票怎麼還可以完成買賣交易 04/14 11:21
takechance: 修法責任是在立院,立院在幹啥? 04/14 11:21
horry95713: 太相信房客了吧 信件都交給房客代收 基本上如果買受人 04/14 11:21
gary82gary: 租房不就有身分證影本,還有手機號碼?還抓不到人?業配 04/14 11:21
syldsk: 這很簡單啊,屋主誠實繳稅就好了,國稅局一收不到稅直接 04/14 11:21
horry95713: 是善意第三人買賣契約算成立啊 沒什麼問題 只能對承租 04/14 11:21
gary82gary: app推責任? 04/14 11:21
syldsk: 找到屋主 04/14 11:21
horry95713: 人求償了 告偽造文書附帶民事賠償 04/14 11:21
jixiang: https://youtu.be/V0XpTMhidWY 04/14 11:22
ajklgffq: 本票裁定不就是法院的責任 然後才有後面的問題啊 都不用 04/14 11:22
littlegreen: 利用詐財 04/14 11:22
ajklgffq: 負責??? 04/14 11:22
bio2133: 國賠 04/14 11:22
scarbywind: ...五院都有立院的提案權唷 04/14 11:23
hmcedamon: 稅一年才報一次 04/14 11:23
gwenwoo: 一月九號的新聞 04/14 11:23
GGononder: 記者加法盲大發作 ㄏㄏ 04/14 11:23
shownlin: 房東沒遷走就是想自用名義躲稅啊 想也知道 04/14 11:24
qqq87112: 現是不是有法官是同夥 很多起了 04/14 11:24
chichung: 問題是有送達到跟法院無關啦!民庭案件多得像山一樣 04/14 11:25
steelheart3: 真倒楣 沒有心防 04/14 11:26
chichung: 掛號又不用印鑑證明隨便刻一顆就可以代收了 04/14 11:26
stockings: 日本也有很多類似這種專門詐騙事件 04/14 11:28
simonwusi: 法院的信代收他只要謊稱親屬就能收了,郵差沒有那麼認 04/14 11:30
simonwusi: 真跟你核定,我就收過了 04/14 11:30
stlinman: 笑死~房東如果很多套房產,戶籍能分很多放嗎 ? 04/14 11:32
wino: 都什麼年代了 智障 04/14 11:33
job5786: 本票偽造怪法院看不出來的是不是根本沒看過本票啊 04/14 11:33
twlicn: 讚欸 政府不修法 然後一直害別人的房子被賣掉 04/14 11:33
wirecut: 無本生意 真好賺 04/14 11:34
mosquiton: 起因是偽造本票吧 04/14 11:34
chichung: 掛號連鄰居都能蓋章代收好嗎 XD 04/14 11:34
tomwu770926: 台灣根本該修法 04/14 11:35
sses60802: 人太好 太傻了 當做學個教訓 04/14 11:35
tnw: 笑死 房東家有很多人就可以分設不同戶籍減稅 04/14 11:35
cypoint: 難道無法挽救了嗎 04/14 11:38
job5786: 本票制度早該廢除了 以前是因為買賣房地產大宗金額對賣方 04/14 11:38
job5786: 的保障 現在有第三方付款制度 還有實益嗎 04/14 11:38
mudee: 臺灣明明是海洋國家 卻用個大陸法系 而不是英美法系 就是 04/14 11:38
mudee: 華瘤遺毒緣故 04/14 11:39
lliuooia: 明明是偽造,為何可以變真的?智障公務人員 04/14 11:39
warlockeric: 純噓最前面幾樓,想讓法律人擔責任!? 04/14 11:40
wino: 偽造也可以過哦 大家都這樣搞好了 04/14 11:40
job5786: 既然能登記戶籍 起碼有房客的身份證影本啦 也不是完全找 04/14 11:40
job5786: 不到人 04/14 11:40
a1919979: 這應該會國賠吧 只是還是便宜了那個詐欺犯 04/14 11:41
job5786: 偽造本票會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阿... 04/14 11:41
ChiawenTsai: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漏洞? 04/14 11:42
sumwind: 在本票裁定那邊,法院就是有問題 04/14 11:43
job5786: 不可能國賠的 本票裁定到強制執行 都給你兩個機會抗告 你 04/14 11:43
mio8390: 法院多找些人力吧 04/14 11:43
sunnydragon7: 偽造當然有罪,只是在民事上來不及了 04/14 11:43
job5786: 自己讓權利睡著了 04/14 11:43
job5786: 後續也不是沒給你救濟方法 04/14 11:44
job5786: 你可以告房客不當得利呀 嘻嘻 04/14 11:45
TONY321: 又是法院的錯了,房東自己不改收信地址怪誰 04/14 11:48
x0321j: 善意第三者,結果都是自己人 04/14 11:48
TONY321: 然後新聞標題也欠噓,哪裡合法了… 04/14 11:49
JudgmentLin: 哪裡合法啊 偽造文書欸 04/14 11:49
kci9kimo: 政府有問題吧 04/14 11:51
jimli: 法院的文件要直系親屬收 請問郵差是睡著了嗎 04/14 11:52
ko2540023: 說故事? 04/14 11:52
NikonFE2: 啦機公務員 04/14 11:52
marshmallowH: Bang 吃我善意受讓大法 04/14 11:53
AAPL: 其實這是App業配吧 04/14 11:53
hchs31705: 民國幾年還只能靠收信? 04/14 11:56
kuo0528: 這是政府 法院疏失吧?不改,以後又有人遇到怎麼辦? 04/14 11:56
thaleschou: 偽造文書哪裡合法了?標題? 04/14 11:56
MaxGDAM: 北七 04/14 11:56
cli6012: 本票是假的 法院被騙沒責任嗎?? 04/14 11:58
littlepogi: 法院怎麼可能有疏失 公務員當然不會找自己麻煩 對吧 04/14 11:58
mayii1020: 根本是詐騙啊.. 04/14 11:59
enock11: 法律漏洞 笑死人 04/14 11:59
Dirgo: 就繼續靠郵局郵差辦事沒關係,這種屁事永遠會一直發生. 04/14 11:59
autumn06095: 讓陌生人收你的信 風險太高了 04/14 11:59
stevenyenyen: 一堆法盲 04/14 12:00
seraph67: 誰裁定那張本票沒問題的誰負責啊…法院是吧zzz 04/14 12:01
dragonlord: 不把戶籍遷走,貪圖自用稅率,沒輒 04/14 12:01
deugene05: 業配APP 04/14 12:02
sweetantt: 最後合法是保護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第三人啦 04/14 12:04
jk01: 扯,高招 04/14 12:04
R1221104: 這麼好偽造,法院也沒認清,全民都學這技術就好了啊。 04/14 12:05
syusin: 真的法盲 04/14 12:05
sweetantt: 並不是偽造文書合法 而是最後那個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是 04/14 12:05
sweetantt: 合法 04/14 12:05
pppooqqq: 通訊這麼發達的狀況還有這種奇聞 04/14 12:07
js52666: 肥宅們知道怎麼買房了吧 04/14 12:08
js52666: 偽造的本票法院會幫你認證 04/14 12:08
entsai: 台灣政府到底是幹什麼用的 然後為什麼受害酸民都要檢討被 04/14 12:09
entsai: 害者 很妙 04/14 12:09
tim910282: 問題是偽造的本票吧 04/14 12:09
navysoider: 偽造的本票可以用本身就有問題,這一看就是公務機關的 04/14 12:09
navysoider: 問題啊 04/14 12:09
Alcazer: 所以戶籍地不要亂設啊 要自己家啊 04/14 12:10
tim910282: 不修法嗎? 04/14 12:10
cloudpart2: 偽著文件,法院有責任 04/14 12:11
boss88893: 有 藍綠在 怎麼修法?? 04/14 12:11
domo9999: 合法竊取房產領先全球 04/14 12:12
laal: 問律師能不能打國賠官司比較快。 04/14 12:12
boss88893: 雙掛號 要限定 驗本人身份證 才能領取 04/14 12:12
sotsu2016: 這是偷 04/14 12:12
bom10306: 法院也有疏失吧 04/14 12:12
boss88893: 現在的 雙掛號 隨便人有印章都可以簽收 04/14 12:12
Eastmond: 明明就是屋主愚蠢,法院哪有疏失 04/14 12:12
boss88893: 郵局也有問題 雙掛號 不是本人也可簽收 04/14 12:13
boss88893: 雙掛號 又是法院通知 要限定 驗 本人身份證 04/14 12:13
kd1523: 很難啦,你要怎麼證明如果這是房客和房東設局呢? 04/14 12:14
boss88893: 大家都知道 掛號信 房子裡 隨便人都可以簽收 04/14 12:14
Alcazer: 自己的戶籍地自己收不到信 該自己負責 04/14 12:15
boss88893: 要修 郵局 雙掛號 簽收時要驗明 本人身份證 04/14 12:15
boss88893: 法院信 是寄給本人 但郵差 不是交給本人 04/14 12:16
yzelly: 超棒的啊 以後財團不用強買房地了 找人搞這齣後再把人送出 04/14 12:16
boss88893: 法院要寄給本人 郵差就應該要確定 送給本人 04/14 12:16
yzelly: 國去藏就好 好棒棒的政府 04/14 12:17
boss88893: 明明 郵差 也有責任 04/14 12:17
mark117: 這在法院有疏失 04/14 12:17
pcshgod: 論文騙子意外嗎問問彭文正 04/14 12:18
oxfoo: 真爽,沒人需要負責,房東自己吞下去, 04/14 12:18
boss88893: 交通部長 是誰? 你覺得可能改嗎? 04/14 12:19
jokerjuju: 公務機關也有責任阿 04/14 12:19
stcr3011: 這不是銀行打電話覆核就可以戳破嗎? 04/14 12:20
ownwei: 偽造你當真 法院沒問題 請法匠出來指點指點 04/14 12:20
cutehale: 這老招要用多久 04/14 12:21
boss88893: 雙掛號 不是本人簽收 郵局 不用負責嗎? 04/14 12:21
Rex1009: 感覺除了本票很容易偽造其他都沒有什麼問題吧 04/14 12:21
littlesung: 一堆智障沒看懂就先噴司法,可憐哪 04/14 12:21
qwe159236: 引誘犯罪 04/14 12:21
boss88893: 雙掛號 要限定 只有本人出示身份證才可簽收 04/14 12:21
stcr3011: 怪怪的 這查下去可能有共犯或失職喔 04/14 12:21
supisces: 台灣詐騙業已經強大到可以外銷了吧 04/14 12:21
lovejamwu: 感覺也太專業了.. 04/14 12:22
MonkeyCL: 台灣法官最新代表作 04/14 12:22
tom282f3: 所以法院不用檢查是不是偽造的喔 04/14 12:22
tom282f3: 請法律專家解釋一下這哪裡合理了 04/14 12:22
a0913: 這案例很久了吧 好像之前聽過 04/14 12:22
mars1314: 真是太厲害了@@ 04/14 12:23
boss88893: https://fuhouse.setn.com/news/512399 04/14 12:23
boss88893: 目前 屋主只能自保 或去設定抵押 04/14 12:23
wario2014: 債權確認你不能假定債務人一定都落跑就便宜行事 04/14 12:23
ohkokusa: 誇張 04/14 12:24
dearjohn: 扯 04/14 12:24
shawncarter: 這個真的應該要去設定一下 好可怕 04/14 12:24
abel0201: 因為法院會寄掛號信去你戶籍地通知 確認有沒有這件事 掛 04/14 12:24
wario2014: 這年頭搶銀行殺人隔天就抓到的年代,還在亂搞 04/14 12:24
unlearn: 希望立委關注一下 04/14 12:24
abel0201: 號信被詐騙的收下 你又沒去法院申訴 法院就當有這事了 04/14 12:24
awfulday: 傑出的一手 04/14 12:24
notneme159: 幫推幫高調 04/14 12:25
openlion: 法官:呵呵 你自己處理,我沒責任~~ 04/14 12:25
frice: 不用檢查啊 所以會寄通知到你戶籍… 04/14 12:25
wario2014: 就算出境也有出境的紀錄可查,還在替法院辯 04/14 12:25
epidemic000: 台灣法律 笑死 04/14 12:26
frice: 戶籍本來就是預設是可以連繫到你的地址… 04/14 12:26
hjo44: 太離譜了吧!! 04/14 12:26
drph: 房客惡德,但屋主也有錯;房子都租出去了就不該設戶籍,自己 04/14 12:27
drph: 想鑽一些漏洞又貪圖方便、所信非人結果被黑吃黑,不值得同情 04/14 12:27
rota: 法院是共犯吧 04/14 12:27
Enalin12345: 以前收包裹都有核對證件,現在不用了喔0.0? 04/14 12:29
camellala: 這是公務機關的錯 04/14 12:29
fish3932000: 法院有疏失吧,這個要國賠法官要承擔 04/14 12:29
m122156419: 這新聞很久了,戶籍本來接不應該放那 04/14 12:29
boss88893: 郵局也要負責 為何雙掛號 法院信 沒送給本人? 04/14 12:30
sunluna: 至高無上的法院是不會承認自己有錯的 04/14 12:30
prmea: 善意第三人 04/14 12:30
stu25936: 好狂喔 04/14 12:30
boss88893: 法院也要 核對 雙掛號是否本人簽收 04/14 12:30
prmea: 可以和相對人求償,去請教民法專家 04/14 12:31
mytoychiu: 好恐怖的案例 而且時有所聞 04/14 12:32
zien0223: 真的挺扯的 該想辦法補上這個漏洞 04/14 12:33
KENGOD0204: 雙掛號,不一定要本人簽,偽裝同居人簽了,他只要付出 04/14 12:33
KENGOD0204: 成本偽造文書就爽賺了 04/14 12:33
kenfu0402: 法院不用負責嗎 04/14 12:33
crtzeng: 告法官瀆職啊 04/14 12:33
pavlov: 早期國民政府幹了一樣的事情 一堆人祖產突然變成國有地 04/14 12:34
milkkiss: 看到不懂,有專業的可以發一篇解答嗎 04/14 12:35
drph: 被家人搞就算了,這種收不到信不是公務機關的錯;你本來就有 04/14 12:36
drph: 義務填司法機關找得到你的地址,亂填就是在騙政府,不被處罰 04/14 12:36
drph: 就算了根本沒資格要求國賠。法院本來就沒有一定要發現本票是 04/14 12:36
drph: 假的的責任,寄信找你就是給你機會來說明。今天房客是偽造本 04/14 12:36
drph: 票再強制執行;換作是偽造刑事罪證再誣告的話,房東就已經變 04/14 12:36
drph: 成通緝犯了。一堆鄉民根本不懂房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就在那裡 04/14 12:36
drph: 亂噴司法單位 04/14 12:36
adam6693: 樓上正解 04/14 12:38
Nishikino252: 五千萬本票隨便就能偽造通過 台灣怎麼這麼棒 04/14 12:38
as1100: 信件給房客代管本來就有問題吧 04/14 12:39
kinmengon: 房客偽造房東本票一開始接受違法吧!後續的法院拍賣就 04/14 12:39
kinmengon: 都是錯的 法院問題很大吧 04/14 12:39
den95279889: 這是房客的問題吧= = 04/14 12:40
gn02118620: 屋主哪裡北七了請問? 04/14 12:41
ckmi7596: 偽造可以過很明顯法院的問題吧 這樣不能抗告?? 04/14 12:42
Yanrei: 本票制度存廢是一件事,但推文感覺很多人根本不曉得本票 04/14 12:42
Yanrei: 是什麼吧… 04/14 12:42
kinmengon: 偽造本票也太好偽造了吧?台灣司法或銀行是怎麼認證的 04/14 12:43
kinmengon: 啊? 04/14 12:43
hatephubbing: 所以還是不能解決受害者 04/14 12:44
KENGOD0204: 放棄自己權利房東,房東只能自己去告房客,跪他還 04/14 12:44
poeoe: 本票書局就買得到的東西 到底知道本票是什麼嗎? 04/14 12:45
huangrachun: 從本票開始就不合法,後面房屋算是不法所得啊 04/14 12:45
Avira: 太扯 04/14 12:45
joeyyy: 偽造文書的卻可以過 還拿不回來 04/14 12:46
lovelyshu: 法院實務一堆都是設個自己沒住的地方為戶籍地,然後還 04/14 12:46
QhenQi: 幹 垃圾房客 04/14 12:46
hsienhao: 也許有認出來,但搓掉了? 04/14 12:47
lovelyshu: 沒人去收,等房子被賣掉再來哭哭怪法院,戶籍不是你設的? 04/14 12:47
Ichneumon: 呃偽造文書而且還曾經是房屋所有人最好是找不到人啦 04/14 12:47
li72716: 好方法!!! 04/14 12:47
cblade: 偽造本票才是大問題 04/14 12:48
KENGOD0204: 找到人又如何,兩手一攤沒錢,找黑道追殺他比較快 04/14 12:48
cblade: 這根本就是詐騙案 04/14 12:48
cblade: 只是詐騙的是政府機構,虧的是屋主 04/14 12:49
TellthEtRee: 這手法已經很多案例了 之前高雄有一個海產店老闆也是 04/14 12:50
TellthEtRee: 04/14 12:50
ohrring: 高招 根本現代羅賓漢 04/14 12:50
ohrring: 謝謝我國法官教我們如何賺錢 04/14 12:51
poeoe: 這跟法院其實完全沒關係 本票裁定本來就是形式審查看記載的 04/14 12:51
poeoe: 事項有沒有寫而已 04/14 12:51
littlepogi: 惡法亦是法 去怪立委怎麼不管吧 又不是第一次了 04/14 12:52
NomeL: 寄信到戶籍地就不合理啊 戶籍地址跟通信地址應該要分開 又 04/14 12:52
NomeL: 不是每個人都能住戶籍地 你去住宿舍不就gg? 04/14 12:52
dsa888888: 偽造的也能買賣嗎? 難怪詐騙那麼多 04/14 12:52
Tim1018: 拍電影哦 這麼扯 04/14 12:52
littlepogi: 說法院沒錯也對啦 他依法行政阿 中間有錯怪我囉 04/14 12:53
shtmn: 標準狗咬狗 04/14 12:53
Righto: 本票應該要廢除,還有袋地通行權也要改不然一堆買1坪擋門口 04/14 12:54
littlepogi: 只是要當公僕 又不想管太多 形式上弄弄 問題看怎麼推 04/14 12:55
imhere: 不是很懂耶 房子不是房客的吧 可以這樣賣? 04/14 12:55
ed123123: 垃圾民進黨 不意外 騙子黨 04/14 12:55
poeoe: 法院依法行政就對阿 難道要違法行政喔? 04/14 12:56
kinmengon: 以前時代留下來的的爛本票法!方便政府搞人民不動產, 04/14 12:56
kinmengon: 以前蔣家政府這麼挖錢的? 04/14 12:56
wyaneadam123: 第三方善意取得吧 唉唉 04/14 12:56
poeoe: 覺得制度有問題是要叫立委修 怎麼可能叫法院違法 04/14 12:57
qaz12453: 學起來 合法發財=.=? 04/14 12:57
physicsdk: 租客可以辯稱沒代收阿,只是房東自己沒去收而已 04/14 12:57
Xing97302: 筆記.. 04/14 12:57
alisha2224: 問說造假怎麼能判的法盲們是不是沒看本票,還有房東可 04/14 12:59
Yanrei: 邏輯真有趣,都說法院依法行政,然後又說問題看看怎麼推 04/14 12:59
alisha2224: 以用不當得利起訴房客,但是房子拿不回來就是了 04/14 12:59
o324range: 偽造本票怎麼算??? 04/14 13:00
Yanrei: 不合理的不是寄到戶籍地,是為什麼戶籍地會是個路人幫你 04/14 13:02
Yanrei: 處理關鍵的文件…… 04/14 13:02
nomiss99: 最近這類新聞好多 04/14 13:05
nomiss99: 一下公寓 一下透天 04/14 13:06
nomiss99: 同一個集團是嗎? 04/14 13:06
wheat1130: 所以政府到底做了什麼保護措施?? 04/14 13:06
dynamo: 本票認證制度要改吧 這麼簡單不用本人在現場就能偽造通過 04/14 13:07
AngelMAyCry: 明顯是公務機關疏失 04/14 13:08
Dia149: 什麼屋主北七,以後禁止出租給任何房客,杜絕這些不消業 04/14 13:08
czplus: 不是啊,偽造有價證券告了找不到人嗎 04/14 13:08
Dia149: 者! 04/14 13:08
Dia149: 把詐騙手法說成屋主自己問題,ptt蟑螂入侵到腦袋壞掉了嗎 04/14 13:09
Dia149: ? 04/14 13:09
Dia149: 把有問題的房子直接變法拍屋,圖利了誰??? 04/14 13:10
Dia149: 後面也可以繼續追吧?? 04/14 13:10
Dia149: dpp不是很喜歡正義嗎 04/14 13:10
RaiGend0519: 有人說房貸留一點只還利息,出包時銀行會變成防火牆 04/14 13:11
lbowlbow: 為什麼會有人把戶藉正本留在出租屋內啊 04/14 13:13
a23123810: 法院寄信給每個人 還要確認是不是確定100%一定就在那裡 04/14 13:14
a23123810: 嗎zzz 收發信件本來就不應該全部都給他人處理 這案還是 04/14 13:14
a23123810: 房東== 04/14 13:14
Aurestor: 那大家都偽造本票就好了啊 反正不需要本人 法院又看不出 04/14 13:16
Aurestor: 來 04/14 13:16
xxgogg: 北七屋主,然後這篇文也很久了 04/14 13:16
KENGOD0204: 欠債還錢,不反應當你真的欠債。 04/14 13:17
mn435: 無法追討的是抓不到犯人 04/14 13:18
peggy91522: 這追不到啊 屋主把戶籍放在家裡有疏失 04/14 13:18
onizuka7kimo: 一堆回文真的厲害耶 04/14 13:19
xxgogg: 樓上對啊,所以之前詐騙集團亂槍打鳥,知道你家地址和姓名 04/14 13:20
xxgogg: ,然後和法院說你欠他錢,然後法院會寄什麼有的沒的信件要 04/14 13:20
abc45229: 這是業配吧... 04/14 13:20
xxgogg: 你確認,你看到信後一定覺得是騙人的、你沒有欠那個人錢, 04/14 13:20
xxgogg: 索性把那些信放著不管,結果法院就認定你默認,最後會要你 04/14 13:20
xxgogg: 還錢 04/14 13:21
akiue: 五千萬不是小錢欸,法官是趕下班都不會覺得奇怪? 04/14 13:23
Windcws9Z: 04/14 13:23
MyPetTankDie: 只要有地籍異動即時通XD 04/14 13:23
jdklas: 房子賣掉然後全部拿來懸賞房客的人頭 不會 ? 04/14 13:24
willieSin: 看起來房東是有疏失,但法院也有聯絡上屋主的責任,不 04/14 13:25
willieSin: 能說找不到犯人就讓房東承擔全責 04/14 13:25
akiue: 房東是戶籍地址是租屋處啦,一堆閱讀能力是在差幾點。 04/14 13:25
nilotafty: 自用住宅証明 逃稅 04/14 13:25
bobjohns: 拉基法律 一堆恐龍法官 04/14 13:25
poeoe: 法院都照規矩寄信到戶籍地通知了啊 04/14 13:26
finexzhi: 所以只要有人可以攔到我的掛號信 04/14 13:28
KENGOD0204: 你同居人不通知你,你也是會被拍賣 04/14 13:28
finexzhi: 他就可以合法自行開出我的本票? 04/14 13:29
xxxg00w0: 你法院永遠都不用負查證之責 隨便賣人祖產都不用賠 呵 04/14 13:29
linzero: 若要蓋章隨便刻一個就好了吧? 04/14 13:32
ogisun: 偽造本票才是根本 04/14 13:33
c33uviiip0cp: 公務機關嚴重疏失 04/14 13:33
YOLULIN1985: 戶籍跟通訊地都要留阿...我法院公文都是一次兩個地址 04/14 13:34
YOLULIN1985: 收件 04/14 13:34
ENCOREH33456: 太靠杯了吧... 04/14 13:35
Jwfsm: 這個政府不賠償說不過去 04/14 13:37
JAY711230: 這就是國家機關的行政嚴重疏失啊,無能公務員還不會認 04/14 13:38
JAY711230: 錯,垃圾政府還不改進相關行政流程 04/14 13:38
sbkqwer: 送達系統有問題 04/14 13:38
ohya111326: 這哪招 04/14 13:38
KOKOLALAMA: 就法院聯手詐騙 04/14 13:38
takamiku: 這是房地產太多 多到半年都不聞不問 04/14 13:39
ultraccs: 這樣也被賣 政府太扯了 04/14 13:39
Ghostchaos: 房東智障 不能怪別人 04/14 13:40
amishitter: 本票裁定一般都採形式審查 04/14 13:44
amishitter: 一堆沒摸過票在那邊講偽造 04/14 13:44
amishitter: 拿張紙簽名、金額、日期就是開本票好嗎 04/14 13:44
pttabs: 非常大的漏洞,重點本票還是偽造的 04/14 13:45
qweertyui891: 等等 意思是偽造的支票居然真的能合法換錢 04/14 13:46
qweertyui891: 本票才對 04/14 13:47
aa2425: 痢痿根本都是廢物 民進黨不是全面執政? 04/14 13:48
catteamiren: 本來就不用抓詐騙阿 抓到你也拿不回錢 而且刑度還低 04/14 13:49
lose116315: 法院是塑膠做的喔 04/14 13:49
oiolo: 這個以前也有聽過… 04/14 13:50
catteamiren: 修法 以未繳回之贓款除以1k 決定刑期 才有可能拿回錢 04/14 13:52
catherine213: 這是說把戶籍相關資料與文件都放在出租的房子裡?將 04/14 13:53
catherine213: 文件託給租客太有事了吧 04/14 13:53
hqu: 支付命令 加 快速脫手 加善意第三人 04/14 13:53
iceyang: 不是戶籍資料吧 偽造本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扣房法拍 04/14 13:55
Addidas: 戶籍就不該掛那了 善意受讓保護 對方可能有人指導或非第1 04/14 13:55
iceyang: 然後法院信件都是寄送到戶籍地被房客代收 04/14 13:55
mc2834: 法院本該依職權調查事實真偽,這明顯是瑕疵的處分 04/14 13:57
iceyang: 有些房東是真的每月月租有按時進來 整年都沒在巡田水的 04/14 13:58
zerk: 關修法屁事,房東自己腦殘不改戶籍活該 04/14 14:00
chichung: 就我說的本票是真的但是假債權 被送達成功拍賣通知也送 04/14 14:00
chichung: 達成功 就這樣被賣掉了被鑽漏洞了 04/14 14:00
chichung: 如果要確認送達本人才能確認債權 那大家都躲起來不接不 04/14 14:02
chichung: 就不用還錢了 04/14 14:03
awdxabc295: 笑死 自己白痴 活該 04/14 14:04
zaqimon: 法官:一切依法行政 你自己去提告求償啊 04/14 14:05
assman799: 屋主沒有簽名可以轉賣 什麼鬼 這樣子誰敢租屋 04/14 14:05
lovesunny: 都2020了本票這東西為什麼還存在 04/14 14:06
Aubameyang: 幹 這好可怕 04/14 14:11
Litfal: 不能確認的東西就不該有強制力,有這麼難理解嗎 04/14 14:12
luka921222: 偽造的本片法院疏失還是可以求償才對啊 扯 04/14 14:13
whale0501: 看這篇就知道法律常識低落 戶籍收件超重要好嗎 而且一 04/14 14:19
whale0501: 堆人不懂亂罵 完全不尊重法律專業 04/14 14:19
whale0501: 這就跟自己把印章存摺密碼交給理專一樣低能 04/14 14:20
aiggkimd: 後面講那麼多擋下的方法,但結論是沒擋下啊,那沒其他方 04/14 14:21
aiggkimd: 法了嗎? 04/14 14:21
vbhero: 懶惰的代價喔 04/14 14:21
whale0501: 如果一切都要等確認那麼一堆事情不用辦了 法院一定寄很 04/14 14:22
rrrroger: 台灣詐騙容易啊,詐騙+脫產 根本無敵 告贏了也沒用 04/14 14:22
whale0501: 多通知信 自己把信交給陌生人處理的 現在才在怪人 巨嬰 04/14 14:22
leterg: 講現在有什麼措施有什麼用?好好的房子還不是被賣了 04/14 14:22
whale0501: 嗎 04/14 14:22
rrrroger: 台北超多老屋詐騙 詐騙犯富到流油 只能靠黑道追回 04/14 14:23
whale0501: 後續補償方法只能找房客損賠啊 誰叫自己疏失在先 04/14 14:24
leterg: 明明就台灣的法律有問題,應該救濟還他,順便告詐欺一下 04/14 14:25
whale0501: 而且說不定收到法院的信還會被當成詐騙 法院真難 這就 04/14 14:27
whale0501: 是為了促進經濟流通的代價摟 04/14 14:27
adam6693: ㄧ堆白痴鄉民亂推,房東自己的問題,想逃稅活該 04/14 14:28
jasonkey123: 現在的執政者忙著正名運動,沒空管這些國內的事啦 04/14 14:31
jasonkey123: 還是要請阿滴登報為這位屋主發聲,伸張正義? 04/14 14:32
aiggkimd: 如果有買房要租人,想省稅金會將戶籍牽過去,但戶政事務 04/14 14:35
hate56: 神扯 04/14 14:35
aiggkimd: 所不是會問你寄件地址要不要一起改為戶籍地,不要改去戶 04/14 14:35
aiggkimd: 籍地,一樣寄到現在的居住地就不會遇到這事了吧 04/14 14:35
selvester: 一定要故意搞到出國的法官房產拍賣才會發現bug就對了 04/14 14:37
selvester: 發現很久沒收信的住戶也可以吧 搞清楚持有人是誰即可 04/14 14:38
jasonkey123: 就算事屋主疏失,詐騙的人也要追究吧 04/14 14:39
kiteflying: 這種詐騙手法二十幾年前就有了,我家對面的屋主,房 04/14 14:39
kiteflying: 子就是這樣被賣掉的,告國賠也沒用 04/14 14:39
assop: 偽造本票沒事嗎???? 04/14 14:40
TIGERxDRAGON: 不都寫偽造房東本票了,不能追回? 04/14 14:42
wind1729: 房東想逃稅吧,很常聽到的手法 04/14 14:42
castjane: 台灣詐騙全世界有名不知道歐 04/14 14:42
TONY321: 這個標題真的有毒,一堆人看標題就覺得房客沒事 04/14 14:42
castjane: 不是不能改是很多公務員有失職 04/14 14:43
jasonkey123: 感覺政府的態度就是就這麼算了,算屋主倒楣 04/14 14:43
TONY321: 房客就是詐欺&偽文,重點是找不找得到他,還有找到他之後 04/14 14:44
jasonkey123: 如果改革有像華航正名這樣積極,早就沒這種案件了 04/14 14:44
TONY321: 能不能把錢要回來 04/14 14:44
TONY321: 治本的方法是刪除本票裁定這個詐欺利器 04/14 14:46
tacovirus: 假快遞騙簽本票也很屌 04/14 14:47
jasonkey123: 政府對詐騙案都是輕罰而已.. 04/14 14:49
TONY321: 但每次要立法動這塊,中小企業就會跳出來擋 04/14 14:49
nung0410: 都告下去,沒有內神通外鬼,5千萬隨隨便便就核過? 04/14 14:53
xxxcristo: 這屋主根本智障.... 04/14 14:55
kiv9137: 偽造印鑑跟本票=合法買賣,受教了 04/14 14:58
zebirlin: 垃圾法律 隨便偽造說你欠我五千萬,法院也不起疑喔? 04/14 15:03
XDDDpupu5566: 扯 04/14 15:04
lapis1999: 法院用假的本票 拍賣別人房子 這樣叫合法喔?? 04/14 15:07
castjane: 這根本縱容詐騙 很多是海外老人之類 04/14 15:09
kkksteve: 的確有看過老人只想爽賺,一點保護感都沒有 04/14 15:10
castjane: 這案子發生過幾次了 04/14 15:16
sdamel: 共殺小後面那兩段是什麼超展開 04/14 15:17
wowilan: 扯 有行政人為忽略 04/14 15:18
linbasohigh: 本票=幹您老師 04/14 15:30
marginal5566: 所以這案例有沒有救 沒救的話說一堆救濟說爽的? 04/14 15:35
franzos: 他這招不知道騙多少棟去了 04/14 15:35
rushfudge: 好了 大家不用存錢買房了 04/14 15:37
rushfudge: 有新解:租得起 就買得起 哈哈哈哈 04/14 15:37
franzos: 偽造的也能過 全部都內應的吧 04/14 15:38
dnek: 做人不要太相信別人 04/14 15:50
crazylin924: 屋主自己白痴 04/14 15:53
venomsoul: 詐欺獵人啊! 04/14 15:54
johnson44: 超強的招數 04/14 15:55
py602270421: 說白癡的根本沒良心 04/14 15:58
newstyle: 這是國賠案件 04/14 15:58
newstyle: 告法院吧 04/14 15:59
py602270421: 把承辦公務員告下去就對了 04/14 16:00
chichung: 詐騙人還是會被告啊!又不是沒事 04/14 16:03
JyouItsu: 過戶都不用看是不是本人嗎 04/14 16:04
newinsight: 房產儘量貸款 詐騙不會有興趣 04/14 16:05
alisha2224: 房東可以告房客不當得利,可以拿回錢以及索要賠償 04/14 16:06
jeff21115: 笑死 這樣都行 04/14 16:08
ringohejia: 都偽造本票了,假裝成房東本人收信也很容易啊 04/14 16:08
degneva: 這種多半都潛逃出境了啦 你告他也完全沒用 04/14 16:09
alisha2224: 本票裁定跟法拍程序就是如此,問說過戶不用本人的才好 04/14 16:09
alisha2224: 笑,懂不懂什麼叫法拍啊,本人到場才能過戶,那欠錢根 04/14 16:09
jackythere: 應該提供用高科技比對是否為屋主或地主防止詐騙 04/14 16:09
alisha2224: 本不用還了,反正我不去你也不能動我房子 04/14 16:09
eipduolc: 所以法拍屋多一個不能買的理由 04/14 16:11
jackythere: 所以應該要有返追蹤追出詐騙集團的人並且抓起來 04/14 16:15
wang460313: 原屋主印章被盜用的話 法院無法判斷真假的 04/14 16:17
py602270421: 政府防疫手機可以看應該之後要比照 04/14 16:30
lovemost: 偽造本票哪裡合法了 04/14 16:31
p1227426: 詐欺 詐騙 比搶銀行好賺耶 04/14 16:31
a2881105: 國家疏失啊 04/14 16:33
ilpqvm: 那就申請國賠吧 04/14 16:37
li118: 房客的逆襲 04/14 16:41
lescholar: 戶籍地不要設在沒有實際居住的地方 很危險 04/14 16:53
rick789j: 87 04/14 16:54
alisha2224: 講國賠的真是笑掉大牙 04/14 16:59
en90508: 這新聞不是常見嗎?都是寄到戶籍地,本人籍在人不在,沒 04/14 17:18
en90508: 收到發生的事情 04/14 17:18
ru370737: 太誇張 04/14 17:31
angus12324: 業配APP吧 04/14 17:32
Beramode: 阿如果信都被偷走收不到勒 04/14 17:43
charling: 公務機關不會承認他們疏失。 這就是台灣體系最爛的原因 04/14 17:48
nothingenvy: 現在的人自己蠢只會怪國家,有夠巨嬰 04/14 17:51
nat50601tw: 可憐 04/14 18:06
piggreat: 可以拍電影了.... 04/14 18:20
arishina: 不叫合法轉賣吧 偽造文書是犯罪 04/14 18:31
AngelMAyCry: 應該要想辦法還房東公道吧 04/14 19:08
huntergirl14: 根本漏洞 04/14 19:12
lagers: 沒偽造本票怎麼會有後續法拍動作? 04/14 19:12
hdw: 遇到白癡吧!!!怎會請房客處理信件 04/14 19:21
magus: 幾個月前發生過了 04/14 19:41
weslee: 人渣 04/14 19:50
mc2834: 不管如何都不應該縱容加害人,否則下一個受害者,就有可能 04/14 19:53
mc2834: 是你我身邊的親友 04/14 19:53
kkkppp: 戶籍不牽走,可能是不懂風險,不過主要的誘因都是為了稅法 04/14 19:54
kkkppp: 自用住宅的各項優惠,都要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等設籍的 04/14 19:55
kkkppp: 戶籍證明。如地價稅、土增稅、房屋稅、綜所稅購屋貸款利息 04/14 19:56
kkkppp: 扣除額、綜所稅的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04/14 19:57
weier08: 國家問題+1 還不修改嗎 04/14 20:18
rodqq: 有沒有真專業人士回應一下到底公務機關有無責任 04/14 20:18
kps1247: 所以偽造本票不會怎樣哦? 04/14 20:27
kkkppp: 偽造本票會有民事、刑事責任啊…但是房子或錢肯定拿不回來 04/14 20:28
kkkppp: 公務機關沒有責任。本票裁定有寄送通知、強制執行又通知… 04/14 20:30
kkkppp: 只是房東不遷戶籍,前述通知都被房東藏暱了而逾期提出異議 04/14 20:31
kkkppp: (改錯字:被房東藏暱),最後就生效被法拍。本票太過方便被 04/14 20:33
kkkppp: 濫用,可以修法限縮一下效力。不然……就改用各稅法自用住 04/14 20:34
kkkppp: 宅或其用地的優惠好了~~~ 04/14 20:34
hanmas: 分明就法院太混 04/14 21: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223.140.196.137 臺灣), 04/14/2020 21:39:46
chencjj: 太扯了 這是杜撰還是真實案例 04/15 19:52
chencjj: 感覺像汁那才有的事 04/15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