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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恕刪) 真巧我正想問這個問題XD 但這好像跟版無關...可以PO嗎? XD 1.真巧,我想到的宣傳方法跟你一樣...但還沒找到訣竅@@" 2.之前稍微研究過所謂的部落格播放影音之版權問題... a.有營利-->100%違法 b.沒營利的試聽-->印象中不能超過29秒... c.沒營利的影片-->除非官方釋出叫大家傳,不然全都違法... 雖然歌手跟公司不一定會告你,但如果權利是在某協會手上,那就未必不會... 3.要[宣傳]還是要[守法]? 在考慮侵權問題時,建議從2個點抉擇: a.避免非法"營利"行為 (因為這樣歌手是賺不到錢的) b.考慮唱片公司跟歌手的意願 (未必放影片就是不好...搞不好宇中也想叫你放XD) 現行法制不周全,個人意見是:守法方面..盡力就好= =" 能守盡量守,但不要太勉強。 某版權協會也不一定是"對"的...不必把自己綁死 (我常在歌唱節目版偷渡宣傳文XD 版大要試試看嗎? 哈) (明明我是來友情客串的...怎麼廢話一直都這麼多XDDDDD) ※ 引述《Lynyu (rynn板板僕)》之銘言: : 當時傳出賣不好台灣就沒有下一張的消息,我想到的宣傳方法是網路 : 既然海蝶不打MV,大家也都聽不到歌,但我認為非得讓人家聽到不可 : 現在這種時代,除非是忠實歌迷,否則真的很少有人會買一張沒聽過的專輯 : 他們認為,那是冒險、那是浪費錢 : 所以我在幾家不同的部落格平台上 : 嵌入MV(干物女、遠遠)、PO歌詞、放各大唱片行的專輯購買連結 : 即使部落格瀏覽率低,也希望至少讓多一個人聽見看見也好 : 雖然這是一種宣傳的方式,不過,並不是最好的宣傳方式 : 因為在部落格嵌入MV基本上是不太好的 : 後來,我感覺有些沒有拍MV的歌,沒有被聽見實在太可惜 : 但是,把歌曲整首上傳是絕對不行的(天空部落就有一堆) : 幾番掙扎,想出了一個很冒險的方法 : 我選了幾首歌,取每首歌裡的一部分、搭上一張照片 : 弄上歌詞字幕,做成一個非常陽春的宣傳影片 : 發現到最後我幾乎是豁出去了,照理說是絕對不能上傳的卻上傳了 : 結果事實似乎證明這樣做也是沒啥效果orz : 有時候會想到,「可能不在台灣發片」和「侵權」到底哪個比較嚴重?! : 我像天平一樣搖擺...但應該如何取捨呢? : 該怎麼樣去拿捏,才能既達到宣傳效果,又能夠不侵權呢? : 我話真多 -- -> 視聽劇場 -> Idols_5SEA -> Z-Chen http://blog.pixnet.net/princezzz 蒐藏張智成 讓好聲音不寂寞 http://blog.pixnet.net/ZCHENfans <--最新動態消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8.156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70.28.156 (12/13 01:06)
elite0905:說不定宇中也想叫你放 看到這句 好好笑~ 12/13 01:11
Lynyu:推!某版權協會不一定是對的!之前有新聞說禁止店家餐廳之類的 12/13 01:28
Lynyu:放音樂 說那樣是違法 我真的覺得與其抓店家還不如認真抓盜版 12/13 01:29
Lynyu:和下載 下載讓音樂人苦不堪言 店家放音樂至少還是個宣傳管道 12/13 01:30
Lynyu:好像離題了... 我想問 歌唱節目板的英文板名是? XD 12/13 01:31
nomedym:一般唱國語歌的節目版我都去過.....要一一列舉嗎= ="" 12/13 01:33
Lynyu:那就請問人氣最多的那個是? 12/13 01:35
nomedym:如果下載完會買正版那還OK....最怕是沒人知道又沒人買 12/13 01:35
nomedym:不得不說 某種程度的網路傳播我還是支持...... 12/13 01:35
Lynyu:真的有同感! 12/13 01:36
nomedym:目前看來還是星光大道最HOT 其次超級偶像 12/13 01:39
Lynyu:(筆記) 12/13 01:41
lian4302:翻唱的話是不是就不違法...XDD 12/14 16:25
Lynyu:翻唱不需要談版權大概是歌迷的特權XDDD 歌手想翻唱就得談XD 12/14 16:45
nomedym:翻唱也違法,如果你是公開表演或公開播放的話... 12/14 17:22
nomedym:真是抱歉,但我說的是認真的= =" 12/14 17:23
nomedym:如果有跟某協會簽約,就是看他們要不要告你而已.... 12/14 17:24
nomedym:我覺得唯一能完全合法的招數就是不要跟某協會簽約= =" 12/14 17:25
nomedym:這樣至少公司跟歌手不會想告歌迷XDDD 12/14 17:26
Lynyu:原來如此 我還是不要誤導別人好了orz 12/14 17:54
Lynyu:總覺得某協會...殺傷力大的放著不管 12/14 17:55
Lynyu:卻只管一些殺傷力小的 12/14 17:57
Lynyu:雖然說公開的翻唱是有侵權 但是最大尾的根本還是下載啊 12/14 17:58
nomedym:為什麼被M了? 嚇我一跳XD 12/14 19:42
nomedym: 連警廣都會被告,我就已經對某協會完全心冷了.... 12/14 19:43
Lynyu:我覺得這篇有講到很重要的東西 所以M起來 12/14 20:00
Lynyu:他們抓電台、抓店家、抓遊覽車...滿無言的... 12/14 20:02
nomedym:明明重點是到底要怎麼宣傳...都沒寫到啊XD 12/14 20:34
Lynyu:有寫到可以去歌唱節目板偷渡宣傳文XD 12/14 20:39
nomedym:哈哈哈 那也要運氣好 有梗可以偷渡阿 12/14 21:30
nomedym:上次曹格版版主說我的文章特徵是很愛偷渡老張進去XD 12/14 21:32
irenic:我在阿鑌版也看到你成功偷渡了 哈哈 12/14 21:50
nomedym:我也有幫阿鑌間接宣傳耶~ 12/14 21:59
irenic:噗 我也是覺得阿鑌不錯才會在那裡抓到你啊 哈哈哈 12/14 22:00
nomedym:你一定是沒在超偶版看到我那篇....科科 那個也是宣傳XD 12/14 22:10
irenic:我沒去超偶啊...我是剛去阿鑌版看到你填版友名單啊 12/14 22:16
irenic:都填阿鑌版了 還不填溫馨宇中板^__________^ 12/14 22:16
Lynyu:我突然覺得我沒聽方炯鑌是落伍了(你們真的成功宣傳到了XD) 12/14 22:50
irenic:看來我都不踏出這裡 是無法成功把宇中介紹出去的 12/14 23:28
nomedym:你說的對......請加油! PS:我填了..... 12/14 23:35
Lynyu: 我M了 12/14 23:37
irenic: 我看了 12/14 23:43
irenic:歡迎加入溫馨的宇中板 請大喊 宇中 我要抱抱(胡鬧啊) 12/14 23:45
nomedym:你已經喊了 我不好意思跟你搶XD 12/14 23:47
irenic:噗 還是很高興你加入我們^^ 12/14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