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cu_transf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東吳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東教註冊字第0980401130號 主旨:公告本校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申請退修科目事宜。 依據:東吳大學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學生得於98年12日14日至23日期間辦理退修。 二、學生得自98年12月7日起至註冊組(綜合教務組)網頁下載「東吳大學學生退修 科目 申請表」或至註冊組(綜合教務組)領取表單,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修應親自申請且依申請表單程序,經授課教師及所屬學系主任確認後,送交教務處 註冊組(綜合教務組)辦理。 四、退修科目每學期以二科為限(含必修體育、軍訓),學生申請退修後,當學期修 習 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延長修業年限學生退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五、退修科目之學分數雖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仍登錄於學期 及歷年成績單中,並於成績欄位註記「退」符號,表示該科目已退修。 六、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但不得以當學期成績受領「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 優秀學生獎學金」。 七、依規定應繳學分費(學分學雜費、電腦實習費、語言練習費)之科目退修後已繳者不 予退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4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