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5nana (非非)
看板sex
標題[公告] 板規新增&修改
時間Mon Oct 25 09:35:12 2010
以下板規由10/26起試行一個月,若有未斟完善之處將酌情進行修改。
(1)
修改
1 發表文章規範 > 1-3 發文限制與罰則
1-3-1
廣告文、
團購、
王浩宇文、
張爸文、
張貼病毒連結、
商業買賣、
爆卦
禁止上列性質之文章,(爆卦請至八卦或站史)
說明:
新增禁止爆掛文章。
(2)
修改
1 發表文章規範 > 1-3 發文限制與罰則
1-3-6
針對特定對象之公然侮辱。
於內文(不含簽名檔)對特定對象
進行之惡意情形為限。
(若指名帳號,則字母之
七成影射
亦屬之,由板主判斷)
認為被罵之一方
需來信任一板主檢舉
,判斷屬實予以刪文。
(另請參閱p.17之補充說明)
→ 原文劣文退回,水桶1個月。
簽名檔部份若為惡意攻訐且至少累計3篇以上使用該簽名檔者
認為被罵之一方
請先與發文者溝通
刪簽名檔,
若溝通無效則來信任一板主檢舉
並檢附該3篇或以上文章之代碼。
→ 原文備份後刪除不劣退,水桶1個月。
1-3-7、1-3-8刪除。
說明:
為免板規遭濫用,將謾罵等不確定字眼以公然侮辱代替,同時特定對象所包含範圍並不
以單一人為限,種族、職業等亦包含在內。
(3)
修改
1-3-16
上列條款之規範範圍若未特別規定者,亦包括簽名檔之內容。
(4)
修改
2 推文規範 > 2-1 推文相關規定與罰則
2-1-11
針對特定對象公然侮辱之推文。
→ 由當事人來信任一板主檢舉,由板主裁定情節輕微者警告一支:情節嚴
重者水桶一個月。
刪除
2-1-11
針對特定族群吵架、謾罵、攻訐、引戰之推文
2-1-11
無的放矢(無特定對象)及模稜兩可的攻擊言論
說明:
同發表文章規範,特定對象亦不以單一人為限。
(5)
修改
2 推文規範 > 2-1 推文相關規定與罰則
補充說明
對於特定對象公然侮辱之判定
這個部份一律由當事人來信檢舉才予以處理,
板主僅負責裁定其是否有公然侮辱之情節。
很明確以當今社會風俗倫理認定之罵人文詞者(人身攻擊),
例:推 推文者: 某某某是垃圾
像這樣就不可以。
而若是以暗示、或爆卦之型式,無論事實與否,
經板主判定會造成檢舉人名譽受損者,皆在違反板規之判定範圍。
例:推 推文者: 那個某某某不是曾經丟水球約炮嗎?
像這樣也不可以。
而影射的判定原則上以相似度7成以上,比方某帳號ID為囧rz12345
若打囧rz123就算是,只打12345就不算。
板主可視情節推定之,並不受限於此基本原則。
(6)
因新增刪除之影響,板規編號會有所更改,因編號眾多不再一一贅述。板主群將盡快於
今日將置底板規修改完成如上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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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32.242
推 SSGG5566:M 10/25 09:38
推 esunbank:樓上快M阿 唉呀 忘記你不是板煮了 10/25 09:44
推 qrwtey:2F要分兩次推阿~~ 10/25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