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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寫了一些小想法,自己覺得沒有寫到我想要說的話。 所以,再寫一些來補充說明一下。 ===============以上是前言,賺P幣的分隔線。================ 上次我說,好人們沒有自己。無論他們付出再多,再怎麼心甘情願, 不管結果如何,他們都失去了自己。這是身為心夠的我所不能認同的。 這並不能很貼切的表達出我的想法。應該這麼說 " 自我與週遭的人事物要達到平衡" ( 我想了很久,想不出一句話來總結我的想法, 所以,看倌們就耐著性子讀下去吧。) 人與人交往,不限於男女關係,雙方應該站在平等的位置, 這樣的交往才會長久。 在電車男一劇中,電車男將愛瑪仕當作女神看待, 自己與愛瑪仕的交往,是用自己的努力換來愛馬仕的垂青的。 我覺得電車男是奴僕,服事伺候愛瑪仕女神。為了贏得女神的 讚美,他拚了命滿足女神的一切需求,同時表現出自己最完美 的一面。 這樣的追求,很浪漫,也很令人感動。 然後呢? 開始交往了以後呢? 甚至結婚以後呢? 電車男能夠可以這樣子拚命付出一輩子嗎? 愛瑪仕小姐愛的是電車男這個人呢?還是愛他的付出?他的拚命? 也許你會說:拚命付出就是電車男自己呀!是不可以分割的。 是嗎?也許有那麼一天,電車男累了,倦了,甚至老了, 不想或不能再這麼拚命,怎麼辦? 人與人的交往,雙方應該站在同等的地位,同樣的高度, 彼此之間,都覺得很自在,沒有誰付出比較多,也不用 時時刻刻要表現自己最好的一面。朋友之間尚且應該如此, 何況是關係更緊密的男女呢? 好人們,一開始就將他們心儀的對象視作天神。他們的追求, 是祭祀的儀式。他們的付出,供桌上的牲儀。他們不是在交往, 是在崇拜。試問,誰能夠全年無休,齋戒沐浴來拜拜呢? 不惟人對人,這樣的邏輯,也適用於對事,對物。 ============結尾的分隔線================== 我將我自己與他人,他事,他物置於平等的地位。 沒有人,事,物使我要竭盡自己,強迫自己,壓抑自己。 於是,我可以很輕鬆地面對我的生命。 我很自在。再加上一顆悠閒的心,仔細品嘗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感動。 我自由,我”心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215.133.173
shivaroberta:電視劇嘛 不過就哄哄十三歲的群眾心理罷了啊(輕蔑笑) 11/03 05:45
shivaroberta:我們以前寫劇本的時候都知道 那只是合法迷幻藥 嘻 11/03 05:50
worf:知道自己心理年齡跟十三歲的男孩相近、霎時一掃陰霾 .... 嘻 11/03 14:45
worf:志玲(大心) ...... 才不會忘記妳呢 ... >///< 11/03 14:48
scoop0306:此時志玲姐姐手上拿著植物NO優走過去,完全忽略武夫 11/03 18:00
worf:才不會忘記"武夫"呢 ..... >///< 11/03 23:41
civa:哈哈哈 好個合法迷幻藥 11/05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