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iel0523 (Daniel)
標題[轉錄][真的] 處分沒用 下載容易誰要花錢
時間Fri Nov 9 12:41:45 2007
作者: yopoyopo (裙子裡的手) 看板: AAAAAAAA
標題: [真的] 處分沒用 下載容易誰要花錢
時間: Fri Nov 9 12:05:16 2007
中國時報 2007.11.09
處分沒用 下載容易誰要花錢
林志成/台北報導
「很喜歡、想保存長久的歌,才會花錢合法下載;其他無關緊要的歌曲,網路上很
容易下載,我不想花錢。」邱姓大學生說,他知道在網路上透過Foxy(交換軟體)下載歌
曲或影片不合法,但實在很難抗拒誘惑。
雖然相關大學已對觸法學生做出處分,但大學生非法下載音樂的情形,一時仍「斷
不了」。一位在大學資訊中心工作的電腦工程師洪先生說,現在從網路下載歌曲或影片非
常容易,「大家幾乎都用免費的」,很少大學生願意花錢去合法下載。
清大計算機中心主任唐傳義表示,在新生訓練時,清大就要求學生簽署「使用學術
網路規則」文件,承諾不能拿台灣學術網路做學術以外用途,如抵觸這項規定,要自負全
責。
唐傳義指出,清大學生一旦用台灣學術網路非法下載音樂或影片,經查證屬實,會
被停止使用學校網路半年。這次被IFPI檢舉侵權的那些學生,學校已經做了處置。
政大則說,這次被IFPI檢舉非法侵權的有七、八位學生,學校已要他們說明,
並簽下切結書,保證以後不再犯。
政大的作法是,第一次被檢舉侵權學生,學校會先「鎖卡」不讓他們使用網路,如
果有悔意,立刻恢復其使用學校網路資格。若第二次被檢舉侵權,停止使用網路二周;若
再犯第三次,停權一個月,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懲處。
交大很多學生是電腦高手,但也常傳出侵權事件。交大計算機中心代理主任王國禎
說,學生非法下載音樂或影片,第一次會被申誡,再犯的話記警告。
王國禎表示,交大不斷宣導要學生不要侵犯著作權,並會常常邀請一些網路高度使
用者來座談,告訴他們法律上知識,提醒勿觸犯著作權法。
誇張的是,連
中研院都有非法侵權事件。中研院總辦事處處長葉義雄表示,非法下
載音樂或影片是違法的,一旦接獲檢舉,會找出侵權的人,甚至給予停止使用網路的處分
。但有時候實在「抓不勝抓」,仍然會有一些人不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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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eautyeyes:中研院的網路超快 不抓白不抓阿 11/13 11:59
推 Latty:我只能用百度抓...有時還抓不到要的XD.... 11/13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