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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應開放研究員任董監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2009.04.01 02:59 pm 行政院上周推出「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中央研究院即向行政院建議修正公務人員服 務法第13及第14條規定,增列學術研究或科技機構研究人員可兼任事業機構董事、監察人 或諮詢委員,建立人才交流平台,為台灣生技產業起飛鋪路。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今天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首度透露中研院已向行 政院建議,盡快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及第14條規定,增列「學術研究或科技機構研 究人員為應科技移轉需要,經服務機關核准者,得以其專業兼任國營或營利事業機構或團 體之董事、監察人或諮詢委員。」 翁啟惠表示,考試院銓敘部已採納建議,並擬具修正條文,送請考試院審議,等通過後, 再送立法院審議,他對此頗為期待。他說,中研院是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研究人員的 研究成果理論實用兼具,其中不乏可提升產業發展的新興科技,但受限現行公務人員服務 法,限制研究人員參與產業發展的機會,相當可惜。 一旦修改公務人員服務法相關條文,翁啟惠認為,這些科技研發人員就可透過技術移轉落 實於產業,再經兼任產業機構董事、監察人或諮詢委員的管道,協助進行產品開發,加速 產業升級。 但是多位立法委員上午均對此持質疑態度。國民黨籍立法郭素春直言,如此一來,研究人 員將面臨利益迴避的問題,他們從產業機構獲得的酬勞,恐怕比在研究機構的本薪還多, 未來可能出現「領公家薪水,卻為產業賣命」的不合理現象。 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則擔心,此門一開,問題無窮,研究人力將會往產業機構移動,中研 院等於是為這些企業團體訓練人才。 翁啟惠隨即解釋,這些研究人員在產業兼職,頂多只是領取微薄的顧問費或車馬費,應無 利益衝突或利益迴避問題。 【2009/04/0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482304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3.61
fhk32:等著看他出事吧。 04/01 21:28
alaric:禁止兼職, 卻又想開小門... 04/01 22:12
lahiboy:看到「微薄顧問費」... 我笑了 04/02 11:35
davideason:鑽石行動方案..................這~~~~~~~~ 04/03 11:37
i989:微薄顧問費+車馬費的話幹嘛要有「董監身份?」這不是自相矛盾? 04/03 13:38
i989:現行規定沒有辦法當顧問嗎? 04/03 13:39
fhk32:依照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11條,已然可以在有限度條件下擔 04/03 20:42
fhk32:任諮詢委員或顧問;第10條更可擔任新創生技新藥公司的創辦人 04/03 20:44
fhk32:、董事或科技諮詢委員,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限制,真不 04/03 20:45
fhk32:知道,國家官箴與機關尊嚴,還能維持多久,唉....。 04/03 20:47
muxiv: 任諮詢委員或顧問;第1 https://moxox.com 04/2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