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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upu (阿噗)》之銘言: : 不知道有誰可以討論這議題呢 : 首先... 首先,光速是秒速三十萬公里,時速為十億零八千萬公里 (而非時速三十萬公里) 考慮狹義相對論效應 : 1.你在時速100公里的火車上,自己以時速20公里慢跑, : 那你的總時速=120公里?? 速度 = 時速 119.9999999999997942 公里 : 2.你在時速100公里的火車上,發出一道光, : 那這光是否以「超光速」進行呢? : 即時速30萬公里+100公里=?? 不會超光速,而是剛好等於光速 : 3.當你以接近光速的速度進行時, : 發出一道光,是否時速=29萬公里+30萬公里?? 剛好等於光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29.52
paupu:所以光速+光速,還是等於30公里/秒?? 05/10 21:04
HDT:因為時間軸的關係 你對時間的概念是因為光速恆定的關係 05/10 21:08
paupu:那如果你在光速的載具上發出一道光束,看的到這光束嗎? 05/10 21:10
HDT:它會以299792458m/s的速度遠離 05/10 21:24
paupu:它還是會以30萬km/s遠離......嗯 05/10 21:34
HDT:你會有問題是因為你沒把這件事當作物理學的憲法 05/10 21:41
testishard:請把光速在任何觀測者眼中都是定值當假公設就對了… 05/11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