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h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跟我同學之前也是幫別人畫了不少東西 但那時候因為時間很趕再加上沒有驚驗 所以很笨的沒有跟她簽約 現在他感覺一直在拖~都已經過了五個月了= =.... 那請問我現在如果要找他出來詢問~然後拿錄音筆錄對話內容的話 那我應該要讓他講出什麼內容 對到時候如果要訴諸法律途徑的時候對我才有利呢? 我想要先準備些然後才不至於錄了但是沒有實質上的用處, 而且他上次很賤,還說什麼其實我們在這筆交易上我們算是弱勢, 是看在他人好像還不錯的份上~不過他一直拖實在讓我有點火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86.162
prtec:什麼時候給錢,給多少錢,修改幾次 59.114.125.211 04/23 00:41
prtec:合約有需要簽到什麼就講什麼吧~~ 59.114.125.211 04/23 00:43
prtec:不過我建議還是找律師先諮詢一下 59.114.125.211 04/23 00:43
prtec:看這樣的行為適不適當跟應該需要確認什麼 59.114.125.211 04/23 00:44
goat1210:現在就有"驚驗"了 XD 錢歸錢 友歸友 59.105.13.26 04/23 01:09
bowpea:什麼意思是適不適當? 218.168.86.162 04/23 01:12
bowpea:是說不要一下就扯破臉嗎? 218.168.86.162 04/23 01:12
bowpea:我是想說先錄著~萬一他太過分的時候 218.168.86.162 04/23 01:13
bowpea:再用,不會一開始就耍狠=_=" 218.168.86.162 04/23 01:13
jackaldog:錄音不經過同意似乎有=沒有 220.129.176.67 04/23 10:35
pinksoda:j大回應+1 我之前曾遇過類似的事,也是想 140.112.27.253 04/23 18:17
pinksoda:用錄音筆錄,但我也是聽人說這樣的東西 140.112.27.253 04/23 18:18
pinksoda:如果要打官司或怎樣的幾乎是沒有用的喔 140.112.27.253 04/23 18:18
pinksoda:你看要不要用e-mail的方式,看往來信件裡 140.112.27.253 04/23 18:19
pinksoda:能不能留下什麼隻字片語,若對方後來有什 140.112.27.253 04/23 18:20
pinksoda:麼疑問,或許不是很正式的證據,但也算是 140.112.27.253 04/23 18:22
pinksoda:白紙黑字的東西~這是我想到的一種方式^^ 140.112.27.253 04/23 18:22
bowpea:e-mail的紀錄會比錄音來的更有用嗎?? 218.168.86.162 04/23 18:33
bowpea:覺得現在的情況真的很麻煩=_="PTTLAW是說 218.168.86.162 04/23 18:33
bowpea:無法的樣子...慘阿 218.168.86.162 04/23 18:34
Winterlonely:錄音只能當佐證 不能當直接證據 220.133.18.94 04/23 18:36
bowpea:所以說e-mail還比較來的有用嗎? 218.168.86.162 04/23 18:44
wadd:email的內容發信人…etc也都是可以改的… 122.127.38.73 04/2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