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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30203473 臨時找不到相同的案例 這個案例引用的法條 也是適用的 不過 我想很多人應該都看不太懂....XD 結論就是 在創作物中 有分所有權和使用權 今天這個商品是妳"個人"創作 而非職場上經上級要求所創作 這個商品的所有權就是你的了 ※ 引述《Tayako (NaiYuan)》之銘言: : 這裡應該是很多有經驗的前輩.. : 就是 譬如說一張半年前的插畫 假如他已授權給別人運用 ex某出版社 (比方) : 但現在我再重新修改該張插畫 也就是和半年前的那張不太一樣 這裡有點不清不楚 修改的範圍可大可小 改個汽車顏色 也是改 但是在認定上算是援用 改個人物動作 換個背景 也是改 但就是全新的一張圖了 (ILL真是好物) : 那以授權的角度來說 他們還是同一張嗎? 那該出版社有權向我要求新改的圖嗎?? : 還是該出版社只能用我之前給他們的圖?? : 不知道是否有人能為我解答...o_o..? : 謝謝... 以授權的角度 你只授權出版社使用"該圖片"的商業使用權 或 單單在某一刊物的使用權 (看簽約的內容 如果連個人出作品集都限制 那就是只能自己在家印開心了) -- 要用知識武裝自己。 學習知識可以把一個人變成聰明的人 一個聰明的人學習知識可以變成很聰明的人。 墨耳影像 http://bbs.Mphoto.com.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0.145
Tayako:嗯 謝謝你 修改部分是有加入新的元素進去 61.217.170.109 10/21 22:27
Tayako:也就是先前所沒有的東西出現 整體文字編排 61.217.170.109 10/21 22:28
Tayako:也做大幅修正 因為有圖文一起的 61.217.170.109 10/21 22:28
Tayako:我會再看你提供相關的資料 感謝!!!!! 61.217.170.109 10/21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