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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uyihen (絨毛趴趴)》之銘言: : 在下不才,接了一個非常花時間耗神的案子 : 但自認真的非常用心去完成,幾乎可以不需要什麼修改 : 對方就可以直接使用 : 但是因為做起來真的非常耗工,跟我當初預估的時程差很多 承接案件的時候 不就應該要真的評估 吃不吃的下這個案子嗎? 如果吃不下 為什麼要硬街? : 所以我拖稿拖了幾個月,我知道這是我自己的問題 好久喔!~~ 如果我是出版社 超過一星期 我就會終止合作另外找人了 : 我中間也有不斷跟出版社溝通和說明,對方也說陸續回稿就好 : 但是後來對方開始電話不接不回,信件也不回 : 讓我覺得非常擔憂,我會不會因此就拿不到錢? : 而且因為我違約在先(交稿日期),要拿合約去吵似乎也是我理虧... 有簽約 你還敢拖稿....不怕倒賠錢喔~? 簽約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接案的時候 希望廠商或客戶能夠遵守合約 那我們自己呢? : 但是我本身也在出版社,我們對遲交的譯者從來沒有扣過錢... 不能因為你個人的習慣 就認定所有出版社都要比照辦理.... : 只因為遲交就抹滅我這麼多個月的努力,這樣是合理的嗎? : 我還有後續少部分的稿子未交,可以請教版上前輩, : 我可以如何保護我自己嗎? : 那不是一筆小數目,我每天都熬夜工作到身體變得很差,白天還要上班 既然知道不是一筆小數目 為啥還要拖稿? 當初 廠商 開不是一筆小數目的價錢 應該有對等條件吧~~ 例如 交稿時間? : 我真的無法吞下這口氣>< 感謝各位前輩指點,謝謝! 你無法吞下...廠商呢? 很多時候 承接案件都是對等的 我們總是希望廠商準時付款 那我們答應廠商的呢? 盡快完成 -> 親赴道歉 -> 自知理虧自己扣款 -> 不要再找理由了 就算廠商沒提 你自己都應該要負起責任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232.131
qsman:同意,接案的時候就要想清楚,不管酬勞再高,如果真的超出自己 07/28 15:10
qsman:時間和能力的話,就不應該接下來. 在工作上這是很基本的觀念 07/28 15:15
outlawstar:這篇很中肯 不論有什麼理由 拖著病或者努力熬夜只為了 07/28 15:20
outlawstar:準時交稿的FREE LANCER大有人在耶>< 這是態度問題啊! 07/28 15:21
chouyihen:謝謝你給予的建議 我知道版友都很認真 我會檢討的 謝謝 07/28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