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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檢視相關合約書,若合約書有相關之規定, 則理論上依照合約書即可。 若合約書沒有相關規定,則著作人當然歸你, 不過著作財產權則未必都是你的, 而且著作權法第 12 條亦明訂: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若是看第 11 條: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由敘述看來,你們的關係應該比較偏向受聘人, 而非受雇人才是,不過你又提到長期合作,這就讓我有些困惑了 :p 不過此處有爭議點是, (A)版本既然是已經選了, 到底是否算完成之著作?而且完成之著作是否包含 (B)版本。 如果上述這兩個答案是肯定的,你完全沒有立場要求對方不公開; 反之,你是有權力要求對方的。 所以如果當你這兩個稿件的製作,都有要求酬勞時, (或者參與比稿時) 很有可能可以讓廠商合理的使用, 這也是個未 soho 在訂立契約應該注意的! 關於著作權更深入東西,可以參考底下這個網站 http://www.copyrightnote.org/ ※ 引述《littleguoguo (轉彎請打方向燈)》之銘言: :   有個關於版權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一下! :   我是菜鳥一枚,對於設計接案沒有太多經驗, :   目前手邊有一個長期合作案, :   對方公司是身體保養品類的品牌公司,因為是屬於剛成立的階段, :   所以現在是陸陸續續有非常多的品項,採長期合作的模式在進行, :   包括LOGO、瓶身包裝、紙袋包裝、DM等,陸陸續續的合作完成,也都已經收費結案。 :   :   然而在製作之前,我是習慣先提出兩個版本的初稿, :   讓對方擇一再進行後續的修改製作, :   不過我最近發現對方在未經告知的情況下, :   將之前有些已結案的初稿圖片進行裁剪, :   放在他們品牌的臉書上以及網站裡面展示, :   譬如:對方選了(A)版本進行製作,且已付費結案。 :   :   後來卻將(B)版本的圖像進行裁剪後(或者把(A)未完成的版本裁剪), :   公開放在他們品牌的臉書上以及公司網站上, :   還有文字註解不同的用途。(紙袋設計的圖像放在品牌發源裡) :   我知道依法來說,如果我是受雇於這家公司,圖像使用權是屬於公司所有, :   但像我這樣是採長期合作的情況, :   對方是否能像這樣將(B)版本的圖像擅自公開使用呢? :   :   我是否有權力要求對方不得公開呢? :    : 騿@ 懇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感謝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littleguoguo:先感謝C大板主這麼仔細的回應!(跪拜) 08/11 14:54
littleguoguo:也再補充一下,再懇請前輩指教: 08/11 14:54
littleguoguo:合約書只簡略約定不得抄襲,以及「完成作品」歸屬版 08/11 14:55
littleguoguo:權,並未明定「未完成」細項 08/11 14:55
littleguoguo:雖說長期合作,其實也是依照案子一個一個這樣延續, 08/11 14:56
littleguoguo:因為目前對方初成立階段,有很多品項需要皆美術,但 08/11 14:56
littleguoguo:完成後就會結束合作這樣。 08/11 14:56
littleguoguo:至於您文中所敘述爭議點的部分:已經選(A)版本之後, 08/11 14:57
littleguoguo:對方都還會有後續的調整和更動,所以不是最後定稿的 08/11 14:57
littleguoguo:樣子,而已完成的著作,也完全沒有包括(B)版本的部 08/11 14:58
littleguoguo:分,(A)(B)初稿也並沒有要求酬勞(淚)完全以最後定 08/11 14:58
littleguoguo:稿的作品計價。 08/11 14:59
littleguoguo:如果對方刊登的是(A)版本的定稿,我就沒有疑慮, 08/11 15:01
littleguoguo:但對於(B)版本的公開刊登,對方是有權的嗎? 08/11 15:01
cleanwind:你打了這多為什麼不回文呢 T___T 08/11 15:35
cleanwind:那麼是這樣的話,或許可以和對方說明一下,未完稿的部分 08/11 15:36
cleanwind:是不能公開展示的,如果真的很喜歡,可以 (下略三千字) 08/11 15:36
cleanwind:或者誠如之前其他板友說的,品質劣化 + 浮水印! 08/11 15:37
cleanwind:但是還是要提醒一下,實務上認定可能會不一樣, 08/11 15:39
cleanwind:畢竟修改的過程不計價,另外的 (B)版本不收費, 08/11 15:39
cleanwind:可能和多數人的認知有所出入! 08/11 15:39
myaku524:不可以,B版本只是提案,沒特別約定的話他們不可以用 08/11 15:54
myaku524:否則每個徵提案的公司,不就都可以免費亂公開提案稿了 08/11 15:55
myaku524:除非你的A版本完成稿中,有包含B版本的一部分圖文 08/11 15:55
myaku524:比如說logo或圖案看得出是發源B版本,那就還好 08/11 15:56
myaku524:如果A版本成品和B版本是完全不相干的圖,他們不能用 08/11 15:56
myaku524:之前才有廠商類似你這情形,盜印沒採用的設計稿而被告 08/11 15:57
myaku524:今天你那公司只差在沒印出去賣而已,行為沒什麼不同 08/11 15:58
myaku524:建議用條文口頭告知他們,請他們把未採用的版本拿下來 08/11 15:59
myaku524:並說明以後除非得到你的同意,否則不得亂公開你的提案 08/11 15:59
tdkblur:就我公司之前跟外包合作 或自己跟雇主合作 非完成作品除非 08/11 16:21
tdkblur:雙方另訂協定或合約同意 出資方都是無權使用的 這跟受雇或 08/11 16:21
tdkblur:受聘關係無關 而是驗收就只針對完成品 其他過程中的項目都 08/11 16:22
tdkblur:不屬授權使用範疇 建議cleanwind可以先私下詢問他們是要拿 08/11 16:24
tdkblur:下未授權的作品 還是支付合理授權金繼續使用 以免打壞雙方 08/11 16:25
tdkblur:關係 若對方不理睬 再以正式文書進行法律動作 若cleanwind 08/11 16:26
tdkblur:覺得不想把事情弄僵但業主也不肯付錢或拿下作品 那就之後 08/11 16:27
tdkblur:除了確認驗收正式搞外 一律都先交付"劣化+浮水印"的圖 以 08/11 16:28
tdkblur:免對方濫用吧.... 08/11 16:28
tdkblur:(當然這是最消極的抵抗方式就是了....^^") 08/11 16:29
littleguoguo:(回C大,小的不敢回文佔版面啦,笑) 08/11 17:09
littleguoguo:太感謝三位前輩珍貴的經驗分享!菜鳥受教了! 08/11 17:10
tdkblur:Sorry更正一下 苦主應該是littleguoguo而非cleanwind 我貼 08/11 17:20
tdkblur:錯ID了^^"...... 08/11 17:20
littleguoguo:是的,苦主是我...(淚) 再次感謝! 08/11 17:30
Ruthcat:樓上,這個是很嚴重的問題,您直接回文,可以讓很多人受益 08/13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