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
›
看板
sou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看板
作者
vernacular (ver)
站內
soul
標題
Re: [問題] 職業與業障?
時間
Sun Dec 4 18:54:35 2005
每個被告上了法庭都是需要辯護人的 殺人放火者當然也需要 但有良心的律師在替殺人放火者辯護時並不是辯護到無罪 而是不要使原本應該判刑20年的變成30年 這種情況下的辯護並不是幫助壞人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6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