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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研究所放榜前以為沒學校念 所以就在找工作 當時104履歷上有2個工作我很想要 工作A給我面試機會 工作B我則還沒投履歷,因為他要備作品,我想再孵出滿意的作品集再去應徵 工作A面試回來 我去四面佛那邊拜拜 承諾說如果我找到工作A.B其中一個並坐滿3個月 工作A我願意捐第一個月10分之1的薪水 工作B我願意捐第一個月5分之1薪水 然後~ 工作A沒上 工作B的準備完成以前,我研究所有著落了@@ 我連工作B的應徵都沒去,直接選擇研究所 但是還是覺得有背信的感覺 我想知道我這樣做算背信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