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elinus (巫師)》之銘言:
: 一位網友的來信,敝人將相關討論貼在版面上,讓大家
: 可以一起參詳。而我的想法僅供參考~~
: : 你提到是否發善心 或惡心 比本身的行為還重要
: : 因為會造成業力 果報
: : 如果無心卻造成別人的傷害
: : 例如自己好好開在路上 卻因為有人穿越安全島
: : 沒走斑馬線被撞到 這樣又會受怎樣的業力或果報呢
: : 雖然無心 但對方還是可能有怨恨的
: 這要分成兩件事情來看。世尊有個成就阿羅漢的弟子,
: 已經是個解脫者了想必行住坐臥諸天禮敬。但這位
: 大阿羅漢是比較大辣辣的人,說話比較直。有天他要
: 過河,他直接就要河神開路,不過他太直接了點。因為
: 他直接說『小婢,住流』,意思就是『小婢,請讓水流
: 分開』,有點像是小型的紅海分水。大阿羅漢是人天應
: 供三界眾生都很尊敬,所以女河神不得不分水。但女河
: 神很生氣(怎麼叫我小婢),一狀告到世尊那兒。
: 世尊要弟子找來那位大阿羅漢,當面告訴他應該向女河
: 神道歉。那位大阿羅漢很誠心的道歉,不過他是這麼說
: 得:
: 『小婢,我向妳道歉』(=_=|||...小婢臉上三條線)
: 這時候世尊才告訴女河神,其實那位大阿羅漢不是故意
: 的,他只是講話比較直不會修飾。(我想還好他出家了,
: 要不鐵定一天到晚被老婆K)。
: 從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知道:
: 1.大阿羅漢本身沒有侮辱女河神的果報,因為他沒有這
: 種發心。一個成就阿羅漢的人是不受後有的,也就是
: 不會再作能產生後世業報的行為。
: 2.女河神很生氣,因為她"聽到"那位弟子的話。
: 因果有部份雖然看來好像和道德有關,但不能完全以道
: 德來看到是否有業報。世尊就說過如果有人不小心在屋
: 頂工作結果屋梁沒拿穩,掉下來砸死下面的人。這人是
: 不犯殺業的,原因如前所述他並沒有發殺心。如果有表
: 象上的行為就有業報,那一天到晚播放佛號的錄音機就
: 會成佛了。為何不能,因為錄音機不會有起心動念。
謝謝原po的微言大義。
但「發殺心」這點,不知道這樣比擬是否恰當,但我想假
如是學法律的人,大概都會繼續追問下一個問題,也就是
:到底什麼是「發殺心」?
我想原作者的「發心」,應該頗像刑法上的「直接故意」
的概念。但就是因為我這樣的比擬,讓我這樣的死腦袋反
而不甚清楚了。因此我想先用一個例子簡單地說明一下法
律上的「故意」及「過失」這兩個概念的區別重點。
假如今天正在登山的某甲,一時菸癮犯了起來,抽了菸後
隨手將未熄滅的菸蒂丟棄雜草堆中,經由旁人的告知該煙
蒂既未熄滅,隨手丟棄將可能引起火災。此時某甲的心理
狀態可能有兩種,其一:這煙蒂的火那麼小,怎麼可能引
起火災,不可能不可能。其二,管他的,縱使引起火災,
也查不到我,丟便丟矣,火災與我何干。倘若果因此發
生山林大火,某甲的心態究竟是屬「故意」還是「過失」
?
這是法律系學生大一刑法的重要課程。縱使畢業多年從事
司法實務工作至今的我,其實坦白講,有時候故意及過失
的界線也很難區別。像是我上面舉的這種例子,也可以不
斷替換到其他各式各樣的刑事案件中。法律上給的答案很
簡單:在行為人有預見結果發生可能性的情形下,雖然他
有預見,但假如他仍堅信結果不可能發生的話,以過失論
。反之,假如他認為結果縱然發生,也不違背其本意的話
,那便以故意論處。
但這畢竟是人間法。而且對此有不同意見的學者也不算少。
有些比較極端的法律學者就認為,管他堅信不堅信結果會
不會發生,只要行為人已經預見到有發生惡害結果的可能
性,法律便要求他盡全力去防止該惡害發生,否則一律論
以故意犯。我在此提出這樣的比擬也許不算恰當,但我主
要的重點是,原作者所稱的「發心」有無包含上述這兩種
情況?還是另有他解?這可能是因為我對佛法的認識不足
因此產生此等誤解,尚祈原作者不令開釋。不勝感激。
: : 另一例 若是賑災捐款 或是 救人不求報答
: : 但是卻是想要扣稅 或是博得美名
: : 這樣做好事 又會受到怎樣的業力果報呢
: : 雖然自己存心並非完全良善 但是受益的對方
: : 還是會心存感激吧
: 如果做好事目的是要『扣稅 或是博得美名』那就不叫
: 『不求報答了』不是嗎?業報沒那麼容易互相抵銷但會
: 同時成熟。例如如果有人作布施後卻後悔,那布施的善
: 業跟後悔的惡業都會同時成熟。產生的扭曲式果報其中
: 一例就是成為苦哈哈的龍類(龍類有善業,但惡龍的環
: 境很差一天到晚有滾燙的熱砂燙得吱吱叫)。
: 而受益的對方如果有感恩知心,對方就發了善業。懂得
: 感恩是很不簡單的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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