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ulheart:贊不贊成是個人表達的自由但辱罵詛咒他人應該是不被允許 05/03 23:24
→ thismy:arielsa20300 還在寫信來罵,我決定不回信了,保重。 05/03 23:42
還在寫信來吵,我只好設黑名單了,收不到你的信了。
※ 編輯: thismy 來自: 175.145.94.178 (05/03 23:45)
→ cowbaying:是有這麼嚴重嗎? 05/03 23:54
推 flamerecca:一貫道不等於衣冠盜…唉 真是高手 05/04 00:15
→ a3435357:水桶一周,忍一下子就過了,不用駡人吧XD 05/04 00:39
→ thismy:被告上組務版了,他堅持衣冠盜不是指一貫道.... 05/04 00:57
推 bruce78131:xd......,這個年頭,版主真辛苦 05/04 01:07
推 pttzoo:推,非一貫道,但也覺得發言還是要互相尊重 05/04 01:32
推 lizhg:雖然表達是個人自由,但是污辱性的言詞很不應該 05/04 01:35
推 budalearning:我記得這樣明顯的影射 是會有法律責任的 05/04 06:09
推 dontblame:這...能告他誣告嗎? 敢罵人就要承認咩 搞這套實在... 05/04 09:14
推 budalearning:這個CASE應該算誹謗 人不要以為隨便寫東西沒關係 05/04 12:46
→ budalearning:只要法院認定你是影射一貫道就吃上刑法官司.... 05/04 12:48
→ thismy:現在他說暱稱不算發言喔 若是這樣大家都能用暱稱人身攻擊了 05/05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