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ppytiger:不認同這種判決 05/05 00:29
推 shiva999:版主.你放心啦.應該沒有人會笨到這樣做 XDDDD 05/05 00:30
推 dragonsix:我也不認同這種判決... 05/05 00:31
推 lizhg:這代表只能直接檢舉,而不適用板規吧~~ 05/05 00:53
→ cowbaying:你改版規就好了 因為你板規不明確 05/05 00:55
→ cowbaying:不過建議你想好再改 05/05 00:55
→ thismy:暱稱不在管轄範圍的話,板規改也沒用。小組長認為板主無權 05/05 00:56
→ shiva999:C大 你網聚那天有到餒 雖然你沒過去表明身分 呵呵 ^_^ 05/05 00:57
推 cowbaying:我離那麼遠你也感覺的到? 05/05 01:01
→ cowbaying:你講看看我在哪個方向 05/05 01:04
→ thismy:去聊天區聊呀 05/05 01:05
推 snakylin:不認同這種判決+1除非有人暱稱罵小組長壞話才會被管吧? 05/05 07:52
推 phantom23:那我就改靈學板主滾去撿肥皂吧XDDDDD 05/05 10:04
推 BRIANERIC2:看樣子我的水泥腦袋是冤獄了 果然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05/05 12:09
→ thismy:水泥腦袋?你也是用暱稱?你直接推文攻擊吧 05/05 12:10
→ BRIANERIC2:我打打嘴炮而以 別介意 05/05 12:19
→ fumin:小組長年紀太輕了.... 05/07 09:55
法務部的回覆:
2. 唯本案檢舉人稱該 soul 板所屬小組長之見解,似與本板對站規之板務、法務
管轄範圍之理解尚有不同。本板援 BM 板法務站長 #1CsxfBgu 文之解釋,認為
並非凡屬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其他違規行為者,板主
即無管轄權。若該事件發生於看板中之文章中,致擾亂看板秩序違反板規者,
板主仍有管轄權限。#1CsxfBgu 文之解釋乃對簽名檔,然因一文章發文者必
定於文章中顯露暱稱,該不適當之暱稱亦出現在看板中,若暱稱之內容有違反
板規者,該不當之情事如同簽名檔般,仍會顯現於看板文章,本板認若有板規
依據,則不應排除板主之管轄權。可足以對照者,乃名片檔並未發生於看板顯
現之文章中,板主對於名片檔即難認定有管轄權限,併予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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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45.94.178
※ 編輯: thismy 來自: 175.145.94.178 (05/07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