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nyQ:本規定即日起生效,但基於管理上需要,可於版規確實規範後,05/07 16:40
→ TonyQ:請前文作者修正文章暱稱。05/07 16:40
arielsa20300 需於板規修訂後,去信通知並於24小時內修改內文暱稱。
24 小時已過,arielsa20300仍未修改內文暱稱。
故重新判水桶三天
靈學板板主 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120.73.241
→ johnson808:溯及既往xd 05/08 20:50
→ coldfeeling:我想,版主沒有直接行使職權,而是重新通知修改內文, 05/08 22:30
→ coldfeeling:這應該不算是溯及既往。畢竟,文章消失(滅去前),都要 05/08 22:31
→ coldfeeling:對自己的言論負起責任,我是這樣覺得啦! 05/08 22:32
C大比較認真,所以我也認真回你。
這案件尚未完全結案,
小組長重新修改訂組規後,在板主需求下該申訴人是必須修改內文暱稱的。
見組務板的回覆:「可於版規確實規範後,請前文作者修正文章暱稱。」
時間只給於24小時。
不上站怎辦?當然照罰。
否則有人發言攻擊後,不上站,就讓傷害繼續留在板上嗎?
我現在可不會再讓漏洞發生了,免得有人用分身罵人後故意一星期不上站,
就賴說不能懲罰,而成功讓攻擊對另外一人造成傷害。
至於去信通知24小時修文,是組務對這次事件產生的新規定,
所有看板都要遵守,並不是我自己訂的。
若有人對這項規定不滿,只好請自己找更高層上訴了。
噓 Pash77:《上次上站》05/03/2011 23:54:35 Tue 05/08 23:10
→ Pash77:溯及既往已不可取。還自己訂24小時內修改內文? 05/08 23:12
→ Pash77:本來沒有觸犯板規的文章,板主用一紙修改板規就要入人於罪 05/08 23:15
→ Pash77:那以後大家要天天上PTT,沒有假日、不能請假了嗎? 05/08 23:15
→ Pash77:就算他暱稱不可取,但這板規漏洞也是板主給的 05/08 23:16
→ Pash77:板主的誠信何在?還要用公告來自打嘴巴? 05/08 23:17
→ Pash77:水桶之人就算有什麼不足取之處?板主有必要不擇手段誅之嗎? 05/08 23:20
→ Pash77:這三天就算他不上站,三天冤獄也是冤 05/08 23:25
推 visorkk:狀態犯跟繼續犯的不同 樓上或許可以研究看看 05/08 23:36
→ thismy:溯及既往?? 我重新發信通知,這是知會過小組長的。 05/09 00:16
→ thismy:我也問過小組長,不上站要怎辦? 結論就是照板規辦。 05/09 00:16
→ thismy:難道發了一篇人身攻擊,不上站就擺爛繼續讓他造成傷害? 05/09 00:17
→ thismy:若不滿意24小時內要修文的話,自己去上訴,這是組務規定。 05/09 00:17
→ thismy:看過板規就知道不該人身攻擊了,還想攻擊後 三天請假? 05/09 00:19
※ 編輯: thismy 來自: 121.121.90.140 (05/09 02:34)
→ a3435357:組務的b,c根本就不合理,板主還跟進,針對性太強 05/09 05:29
→ a3435357:發文時根本就沒這條板規,也就是當下根本沒犯規,哪來的看 05/09 05:43
→ a3435357:了板規後人身攻擊,躲起來不上線的? 05/09 05:44
→ thismy:看過板規還發人身攻擊是在討論這條規文,與本案無關。 05/09 08:28
→ thismy:本案在組務的申訴結果就是,可在訂好板規後要求當事人修文 05/09 08:29
→ thismy:若覺得組務的b、c 不合理,請自己上訴... 05/09 08:29
→ thismy:若在看板與板主爭辯組務、小組長的規定不對,則是要求板主 05/09 08:30
→ thismy:反對組務規定,但這些並不在板主職權內,不接受申訴。 05/09 08:31
→ pm2002:版主果然戰很大啊 05/09 12:55
→ pm2002:靈學板不是很多修行人嗎?怎麼一天到晚在戰 05/09 12:56
→ thismy:處理板務叫戰嗎?跟據小組規定叫戰嗎? 05/09 12:58
推 pp0731:不修理不行 05/09 13:09
推 EVA010200:arielsa20300,慢走不送了 05/09 18:42
推 s4001:我也要推.....!版主加油0.0 05/09 18:51
→ cowbaying:那是討論不是戰 05/09 19:03
→ phantom23:喔 你們的討論充滿了火藥味 05/09 22:52
→ cowbaying:激烈的討論當然會讓人覺得在戰 05/09 23:39
推 Pash77:板主既然堅持針對某人這樣搞 我多說無益 05/10 00:56
→ Pash77:歧視? 就要修理? 哈哈 05/10 00:58
→ thismy:理站不住 當然多說無益... 05/10 01:06
推 bruce78131: 05/10 01:47
推 Pash77:哈哈 板主最厲害啦 修行人嘛 哈哈 05/11 02:09
→ Pash77:當上板主就屌啦 板規你爽你就怎麼訂就好了 修行人嘛 哈哈 05/11 02:09
→ Pash77:修到????啦? 這點包容都容不下 05/11 02:11
→ Pash77:自以為公正專業 其實最會歧視別人的是? 05/11 02:12
→ Pash77:希望有一天板主的度量好大好大好大大 05/11 02:13
推 dontblame:版主若不這樣處理 以此案來說 叫一貫道眾 情何以堪 05/11 08:33
推 dontblame:而且版主是有點反一貫道 這應該很明顯 05/11 08:58
→ dontblame:若不是為了公義 若不公正 他實在無須主動處理 05/11 08:59
→ dontblame:該被譴責的是鑽漏洞在先 又敢做不敢當的行為 05/11 09:00
→ cowbaying:這是相對的 舉個例子 在討論宗教相關議題的時候 05/11 12:38
→ cowbaying:暱稱用"闖紅燈的人都去死" 這樣就不會有針對的問題存在 05/11 12:39
→ cowbaying:不論是客主觀都是相對之下的產物 05/11 12:39
→ cowbaying:雖然我也覺得沒那麼嚴重就是了 05/11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