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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anming (無極十八童子)》之銘言: : → tianming:我之後只放痞客幫http://johnlee1947.pixnet.net/blog 08/22 01:03 : 噓 keithking:.................................................... 08/22 01:16 : 推 agoodjob:既說不要持經念經,又說唸大悲咒華嚴咒的好,那到底?? 08/22 01:19 : → mydeargf:K直接噓了 真壞 XD 我看我有空再來回13首富那篇~~ 08/22 01:19 : 推 punck:我怎麼覺得你還是在迷霧之中打轉但是就是出不來 08/22 01:21 : 噓 keithking:哪有辦法,寫成這樣還不噓,我就不明白為什麼了。 08/22 01:24 : → loeawei:用不帶任何角度 批判 以平等的觀點來看此系列文章 08/22 01:25 : → thismy:瞎說一通,還平等看待啊.......... 08/22 01:35 : → loeawei:誰能肯定保證他是瞎說的?如果不能 那就持平看待就好 08/22 01:36 我想l板友跟t板主這裡有個地方沒談清楚 那就是討論是不是瞎說 要依據什麼? 如果l板友沒有確認依據 或者確認的依據是無法在網路上提出的 (ex. 實際通靈與否) 那可能就蠻難討論的 如果l板友願意接受佛經與邏輯當作網路依據 那我們確實可以說 原文是瞎說的 因為基本上他說的道理與佛經駁斥 事實上持名唸咒本都是修行方式 厚此薄彼本就不需要 什麼修一千輩子修一萬輩子都不會成的話實在不需多說 以上 一點意見 -- 佛言:「眾生以十事為善,亦以十事為惡。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婬; 口四者:兩舌、惡罵、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癡。不信三尊,以邪為 真,優婆塞行五事不懈退,至十事,必得道也。」 歡迎參觀Buddhism佛教板以及Learn_Buddha漢傳實修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0.96
loeawei:你想太多啦 我根本對此事沒意見 所以都好啦 08/22 08:35
這麼說吧 loeawei:誰能肯定保證他是瞎說的?如果不能 那就持平看待就好 不能保證他是瞎說就持平看待就好 這就是你當時的意見 所以你的意思也包含了 如果不持平看待的話 要能保證他是瞎說 這件事情 我要說明的就是 要保證他是瞎說 可以 點出他所說與佛教法不符 即可證明在佛教體系之下他是瞎說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162.68.84 (08/22 10:47)
thismy:沒錯,那些都是廢話的基本常識,我實在沒空去反駁找論證... 08/22 10:46
loeawei:樓上還是趕快訂出瞎說定義的標準吧 不然要怎麼發文推文呀 08/22 10:50
thismy:瞎說標準簡單啊,早就定了,自己看版規..... 08/22 10:51
thismy:要裝鄉愿也是要找對象的是吧,找到唬爛王來當鄉愿........ 08/22 10:52
loeawei:剛看了 除了第十五條外 還真找不到哪條適當的 不知道第十 08/22 10:54
loeawei:五條的標準跟細則條件依據在哪裡呢 08/22 10:55
loeawei:若回顧第十二條與十五條部份又有衝突 在施行細則上相關規 08/22 10:57
thismy:依據不就是由我來自由心證囉.........有沒唬爛還分不出來? 08/22 10:58
loeawei:定又該如何依循呢 大綱條例外也缺少細則研擬 不知道瞎說的 08/22 10:58
loeawei:標準依據條例在哪裡? 08/22 10:58
thismy:你昨天不是說都會贊成嗎? 怎麼現在有忍不住氣了?~~~~~ 08/22 10:59
loeawei:喔 自由心證呀 那你就直接這樣說就好了呀 皆大歡喜 省了這 08/22 10:59
loeawei:麼多功夫 08/22 10:59
thismy:那你要不要問別的版,他們的依據? 08/22 10:59
loeawei:沒辦法 只要關係規定細節部分 我就會很嚴謹用字 08/22 11:00
thismy:當然,像什麼是離題文,你能給個依據嗎? 08/22 11:00
loeawei:嗯嗯 ok了 我沒問題了 確認了瞎說定義是版主自由心證 08/22 11:01
loeawei:喔 離題文呀 如果此版是我開的 我會訂下大綱條例與實行細 08/22 11:01
thismy:八卦版那麼多文被刪 也有個依據?很簡單,常識就懂的免了.. 08/22 11:02
loeawei:則 所以此版問我依據 與我何甘呢 08/22 11:02
thismy:像有人寫 "我是創造宇宙萬物神明菩薩的仙王之王"..... 08/22 11:02
thismy:這仙王之王是不是唬爛,我還要什麼依據去證明他....好笑了 08/22 11:03
loeawei:建議版主在大綱下 可擬草施行細則 這樣依據比較完整 08/22 11:03
thismy:想護航也得找對象就是了...... 連唬爛文也能護航 i 服了u 08/22 11:04
loeawei:不過確認了瞎說定義乃自由心證 其實其他條例就可以刪除了 08/22 11:05
thismy:很細則了 唬爛文還要怎樣細則,你既然建議,順便建議怎麼 08/22 11:05
thismy:寫吧~~~~~~~~ 08/22 11:05
loeawei:要我建議可以呀 把十二條要改一下 十五條要做個但書跟施 08/22 11:05
loeawei:行細則 這就是大概的依據了 08/22 11:06
thismy:我為何要改12 條,你真莫明奇妙,若你不認為有靈,何必來.. 08/22 11:07
loeawei:但書部份加上如違反自由心證 一律以瞎說定義 這就夠了 08/22 11:07
thismy:這就像不喜歡吃面包的人,偏偏去面包版討論面包一樣`~~~ 08/22 11:07
loeawei:總之可以確認細節定義 那我沒意見了 皆大歡喜 可喜可賀 08/22 11:10
loeawei:不過通常這種絕對權的條例要放在最後一條 所以建議把十五 08/22 11:12
loeawei:條改放在最後作為但書部份空間 08/22 11:13
thismy:"我是創造宇宙萬物神明菩薩的仙王之王" 08/22 11:14
thismy:↑↑教我怎麼定義可以防止這一點? 08/22 11:14
loeawei:另加註 前述條例如違反或衝突部份 則全以十五條為標準 08/22 11:15
loeawei:剛好你問到重點 上面就是我建議加註的 你就可以依據十五條 08/22 11:16
loeawei:內容但書部份予以否絕 08/22 11:16
thismy:完全不懂在說什麼 又前面 又衝突 又十五條的 08/22 11:17
loeawei:都當老闆了 又怎會不懂條例規定中字句運用(眉角) 08/22 11:20
loeawei:當老闆這樣要怎麼去談合約簽約談條件呀 08/22 11:21
thismy:嘿....怪你描述能力有問題....有人寫作文這樣寫的? 08/22 11:22
thismy:一下子冒出前述條例如違反 啊為何違反 如何違反?一堆 08/22 11:23
thismy:這樣寫合約的? 那我服了你~~~~難怪你談不成合約談不成條件 08/22 11:23
loeawei:怪了 人家合作草案都還沒擬 你就算出來了呀 你從未來回來 08/22 11:25
loeawei:的嗎? 08/22 11:25
thismy:什麼草案沒擬好 又突然冒出一句 誰懂你在說什麼`~~~ 08/22 11:25
loeawei:這是在教你(眉角) 不會害你 不然合約條例規定你要怎麼看 08/22 11:26
thismy:合約的我經驗比你多......你真那麼強懂合約,那也不會..... 08/22 11:26
loeawei:那就說說看我談不成什麼合約 我很有興趣知道 08/22 11:27
thismy:你連談話都有邏輯問題了,描述都在自我描述...... 08/22 11:27
thismy:建議不要那麼認真看 ccc 的文章,受影響了~~ 08/22 11:27
loeawei:說吧 說說看你依據什麼來說我談不成合約的 說說看吧 08/22 11:28
thismy:一下子冒出這句,一下子冒出那句......... 08/22 11:28
loeawei:本來幫你定下但書要閃人了 不過你突然加上那段話 我有興趣 08/22 11:28
thismy:咦? 何不你依據什麼說我不會談合約? 08/22 11:29
loeawei:談不成合約談不成條件 是從哪裡看到的呢 ^^ 08/22 11:29
thismy:你可以從定版規 延伸到我現實生活中事業及指稱不會談合約.. 08/22 11:30
thismy:就已經是很荒唐的事了~~~~~我有沒當老板關你什麼事`~ 08/22 11:30
loeawei:你那麼肯定 我想你一定有說法依據 說吧 我在等 08/22 11:30
thismy:"誰能肯定保證我說的是假的,若不能,就安靜。" 08/22 11:33
thismy:這句是你昨天所鼓吹的"誰能肯定保換理論" 有沒有很氣自己. 08/22 11:33
thismy: 證 08/22 11:33
loeawei:不會耶 本來就無所謂的事 所以你怎麼說都怎麼算 08/22 11:34
thismy:裝得無所謂似的,昨天也是說無所謂嗎? 今天又忍不住出來辯 08/22 11:34
loeawei:只是我現在很好奇 你怎麼肯定我沒談成合約的 說吧 我繼續 08/22 11:34
loeawei:在等 08/22 11:34
thismy:我也很好奇阿,你怎麼肯定我不懂談合約..... 08/22 11:35
thismy:而且把版務,直接伸延到我現實私人生活的,是你喔`~ 08/22 11:35
loeawei:喔 會出來本來就想建議你歸定條例部分 只要有規定部分面向 08/22 11:35
loeawei:我就會很嚴謹 08/22 11:36
thismy:你的建議描述能力有問題....請完整你的國文寫作底子再說 08/22 11:36
linnalin:第十五條的問題是出在如果繼任版主不像西斯麥是個好人 08/22 11:36
loeawei:說吧 你怎麼肯定我談不出合約的 第三次問了喔 08/22 11:37
linnalin:就很可能會被濫用 至於現在西斯麥當版主的狀況 我覺得 08/22 11:37
linnalin:還滿不錯的阿..當版主的原則都很清楚不會很超過 08/22 11:38
mydeargf:啊 無故被發好人卡了 08/22 11:38
thismy:樓上你....... 08/22 11:39
loeawei:擒人節被發好人卡嗎 沒關係 習慣就好 就像我... 08/22 11:39
linnalin:我通常是發神經病卡比較多 好人卡已經不錯了XDD 08/22 11:40
loeawei:那如果t大沒辦法回應如何肯定的 那我就閃人了嗎 相關建議 08/22 11:40
loeawei:規定 我有幫你調整跟加但書了 不知道哪裡還有不滿意的 08/22 11:41
thismy:你來舉例,我當反派.....你會發現,加註等於沒加註 08/22 11:43
linnalin:我有問題 為什麼loea不直接把修改後版本寫寫貼上來... 08/22 11:43
loeawei:好吧 那我先閃了 我得想想辦法去擒人呀 ^^ 08/22 11:43
thismy:沒錯,我的經驗就是告訴我,加註了反而更慘,不信來舉例.. 08/22 11:44
thismy:若加註了,最後還要交由板主心證,那還加個鬼..... 08/22 11:45
keithking: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08/22 11:45
mydeargf:又一個來亂的....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08/22 11:46
thismy:既然兩人都想在一起 那keithking,mydeargf我就不阻止你們了 08/22 11:47
linnalin:XDDDD 08/22 11:49
mydeargf:在823砲戰之情人節紀念日這天 風雨交加...依琳跟西斯... 08/22 11:49
keithking:依琳與西斯之戀 08/22 11:53
thismy:keithking 與 mydeargf 之戀 08/22 11:57
keithking:西斯麥,你就別再抵抗了,認命吧 08/22 12:00
agoodjob:你們很無聊!可以回到原PO的文章嗎?要吵架信件吵去! 08/22 13:31
keithking:哪有辦法 泰山師父的文章就只是設定集而已 要討論什麼 08/22 13:45
keithking:這裡又不是小說版或飄版,照理說根本不能po創作文吧 08/22 13:46
kesa:回到原PO的文章?不如去看布袋戲 08/22 16:46
agoodjob:看科幻小說總比看人家吵架好! 08/22 20:47
zippy:看雙颱動向還比較刺激 08/22 21:02
dontblame:靈學版 歐兔化 08/22 22:08
keithking:真的… 希望靈學版不要逐漸唬爛版化才好…。 08/23 01:12
smilelover: 有人在吵架嗎?(搔頭) 他們是在情感交流不行嗎?(茶) 08/26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