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
看板soul
標題Fw: [新聞] 藉宗教性侵少女 男判19年半
時間Tue Sep 18 16:35:53 201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GLpBWLW ]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藉宗教性侵少女 男判19年半
時間: Mon Sep 17 22:25:31 2012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09170346.aspx
藉宗教性侵少女 男判19年半 21:14:16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7日電)苗栗1名陳姓
算命師謊稱有神力可以消災解厄,涉嫌
長期性侵女友的2名女兒。苗栗地院今天判陳男有期徒刑
19年6個月。
開設算命館的陳姓男子藉宗教名義謊稱女友須以性愛儀式信奉歡喜佛才能安然度過人生關
卡,連女友2名女兒都慘遭長期性侵。
判決書中指出,女子對男友傳達神旨的「神力」深信不疑,開始祭拜歡喜佛;男子為逞私
慾,
自民國94年起要求母女3人藉由拍裸照、種木瓜樹及抄、錄色情文章等方式祭拜歡喜
佛,並以需要較正式祭拜儀式為借口,長期性侵女友的女兒。
判決書提到,陳男見女友飼養的老母狗生下3隻母狗及1隻公狗,聲稱是異象,恫嚇女友沒
有好好祭拜、還願,母女3人將遭不幸、被人輪暴,導致女友心生畏懼對陳言聽計從;2名
少女也因從小被灌輸信奉歡喜佛及因果報應觀念,盲從陳男所有指示。
被害姊妹指出,陳男會以「不作法事幫妳們擋厄運」威脅予取予求,動輒辱罵、毆打。
陳男女友指出,自己心疼小孩這麼做,但無力抵抗,因為很害怕,「不是怕自己被輪暴,
是害怕兩個小孩被輪暴」。
直到去年,被害姊姊接觸正規宗教信仰,察覺有異,才透過同學向檢警求助。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指陳男手段極為惡劣,造成受害姊妹一輩子難以抹滅陰影,且犯後仍飾
詞卸責,無悔意,今天依刑法第221、222條等罪嫌,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9年6個月。全案
可上訴。10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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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3.17
推 emperor:可惡!! (開廟去) 09/17 22:26
→ jackie60728:可上訴的報了也還沒什麼意義... 09/17 22:27
推 dnzteeqrq:哈哈 腦殘母親 09/17 22:28
→ sumwind:19年,這是近期來最嚴厲的判決了,這社會病了 09/17 22:29
→ lostsky93:害怕兩個小孩被輪暴??所以先讓男友強暴? 這啥鬼噁爛母.. 09/17 22:35
→ leftofhand:社會到底怎麼了 09/17 22:42
推 jujang:為什麼有這麼極端的判決 某些案子卻只判三年以下?? 09/17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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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hismy (175.145.94.152), 時間: 09/18/2012 16:35:53
→ charlietk3:司法復活了? 09/18 20:21
推 punck:以前神棍都判很輕的,神棍最好要記得錄音 09/19 00:18
推 mrqbaby:19年......出來繼續騙? 09/22 23:25
推 waterspout:一搞搞三個 還有未成年少女 19年該偷笑了 09/23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