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u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參考了他板的發文標準,以為底本,調整出以下刪文標準。 一、語焉不明 讓人不知論點何在。 二、跟靈學、超自然學、神秘學、鬼神界等無關聯者。 三、故弄玄虛、自吹自擂、總在賣毫無意義的關子,愛現又欲吐還休。 四、不合理之超級神通文: 大如:飛天入地、諸天神佛是你哥們,神佛遵你號令、神王降世、拯救地球…… 小如:自稱能隔著螢幕,通過id看到另一人 (結果驗證不行)..... 五、語法失敗、不知所云、沒有重點、邏輯不通、上下顛倒、文意跳躍、自我阿Q…… 所有凡人看不懂之文皆如是。 所有諸如此類文,皆不附合本板發文標準。 所有發言、推文、言論皆屬此標準範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100.235
mydeargf:針對性太高,成功 02/10 07:50
bdmizar:舉雙手雙腳贊成!!不然某些人一出手,就是大混戰 02/10 08:23
meegan:寫讓人看不懂的文不如不要寫 省得看的人頭痛的要死還要被噹 02/10 09:17
Luminoun:我推第四點。尤其是那種明明已經猜錯別人職業、卻還要死 02/10 09:24
Luminoun:凹的傢伙,風吹兩面倒的雜草植物。 02/10 09:25
Luminoun:這可真是版主的新年大禮。最近幾個常被跳針式污版的地方 02/10 09:26
Luminoun:都開始清理,真是新年新氣象。 02/10 09:26
tashi:新年新希望 02/10 09:50
loeawei:大過年的 Luminoun的脾氣倒是不小 看來會倒楣一整年了 02/10 09:54
Luminoun:樓上這麼愛祝人倒楣,大概已經是倒楣一輩子了。 02/10 10:08
Luminoun:沒關係,接下來,你都會習慣那種倒楣的狀態了。 02/10 10:08
Luminoun:而且我也沒點名你,自己對號入座、可見心虛。 02/10 10:10
Luminoun:你倒是點名我,版主,這有沒有人身攻擊啊? 02/10 10:10
Luminoun:是說我量大,被這種咖一講、反倒覺得霉運出盡了。 02/10 10:12
loeawei:對號入座就對號入座呀 本來就坦蕩蕩的 放心啦 我不會用隱 02/10 10:43
loeawei:諭方式針對人 要嘛 我就會指名道姓 不用這種小家子氣又沒 02/10 10:45
loeawei:擔當的步數 只不過只是平常懶的理你罷了 既然你覺得霉運出 02/10 10:46
loeawei:盡那我可真的很榮幸能幫到你 繼續祝你倒楣一輩子喔 XD 02/10 10:47
loeawei:另外有關係到人身攻擊 本人自請處份 請板主裁量 新年快樂 02/10 10:53
ccclum:這是第三個版暗指我了耶!!! 02/10 12:20
ccclum:上善若水、跳樑小.. (請自立易經版)、這是第三個...呵~~~ 02/10 12:20
ccclum:今年我就會離開BBS了,大家加油唷~~ 我要往更高的地方邁進 02/10 12:21
ccclum:要是我是版主,我就直接指名道姓吧。 02/10 12:22
ccclum:呵呵呵~~ 法就是有所高低、但是做人卻是無分別無差別!! 02/10 12:23
ccclum:我本人真的很好相處,而且我也不愛怪力亂神呀~~ 02/10 12:23
ccclum:試想文字可以勾起某些朋友的負面情緒,並用自以為正義的多 02/10 12:24
ccclum:數決(比較具攻擊表現的言論)就是正確。那也是反映氣度、器 02/10 12:24
ccclum:量的狀況而已呀。 02/10 12:24
ccclum:從以前到現在,我所言都可以找到出處呀,那是你們自擁其道 02/10 12:25
ccclum:以為那就是所有。 沒差啦,新年快樂,大家一起精進呀!! 02/10 12:26
ccclum:對了,再過29年10個月,我還是會成為一代宗師 02/10 12:26
ccclum:不是那來的自以為,是因為我很"有種"。 02/10 12:26
ccclum:對了,如果我真的有問題,那請大家去看看河洛跟易經囉!! 02/10 12:27
ccclum:或是來解釋密或是怎占卜,或是來講解紫微斗數或是八字。 02/10 12:28
ccclum:事實證明就許多朋友不會呀,那如果要談"靈學"~~ 02/10 12:28
ccclum:OX勒,我不覺得這邊有宮廟派的朋友能夠在這邊生存,那個這 02/10 12:29
ccclum:樣的朋友敢說自己的體驗呀,還不是會被這邊的"矛盾"給攻擊 02/10 12:29
ccclum:掉,T大 "天火同人"第二個變化,就是說你呀!!~ 02/10 12:29
ccclum:對了~ 還是新年快樂啦,哈哈哈~~~ 02/10 12:32
thismy:樓上,你自認自己有這五點特徵?若有就要改過了... 02/10 12:49
thismy:畢竟板規若限制不準罵人,你就是愛罵人,也不能說針對你... 02/10 13:03
thismy:只能說罵人本身就不對。所以要討論就討論為何這五點不該設 02/10 13:04
thismy:宮廟派的朋友,也不可能讓神佛遵你號令,神佛是你部下嗎? 02/10 13:05
Berith:板主 制定版規請考慮到以後接任的人管理上是否方便 02/10 15:17
Berith:你一時的針對性,可能會造成以後管理者的麻煩 02/10 15:17
Berith:要就永水該使用者,沒必要針對性的設立版規.. 02/10 15:18
Berith:這實在不是什麼高明手段 02/10 15:18
punck:版大出大絕了~(笑) 02/10 15:21
thismy:實在幽默,這五點哪樣行得通,說啊? 02/10 15:52
thismy:駁不了這五點標準,那就接受吧。要證明這五點的可行性 歡迎 02/10 15:55
Berith:板主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這個是合理的 02/10 15:57
Berith:但是你的規則不能用這麼模糊的定義,好比說,何謂故弄玄虛? 02/10 15:58
Berith:這就像以前的違警罰法會去管制流氓,但誰能定義你是流氓? 02/10 15:59
Berith:你這樣的定規,很容易給予板主太大的權力 02/10 15:59
Berith:什麼叫沒有重點,什麼叫邏輯不通,每個人認定都不同 02/10 16:01
Berith:這個才是問題,如果以後的板主用這幾條桶不順眼的人,那才 02/10 16:02
Berith:是麻煩,好嗎? 02/10 16:03
Berith:當然這裡只是小版,也許你這麼做沒人會反對 02/10 16:03
Berith:我只是建議你訂立版規多思考一下 02/10 16:04
thismy:你先告訴我這種文該留嗎?我們再討論後續... 02/10 16:50
thismy:若有人認為自己文章附合板旨,那可以解釋,我開放合理解釋. 02/10 16:50
thismy:而不是亂寫一通,再說"每個人的認定不同" 就不準刪文 02/10 16:51
thismy:若是這樣你也可以在八卦版亂po文,再說每個人認定的八卦不同 02/10 16:52
thismy:這樣的一句"每個人認定不同"是好理由嗎? 02/10 16:52
thismy:對於"人身攻擊"每個人的認定也是不同,那是否一樣廢掉呢? 02/10 16:55
Berith:1. 如果你問我這種文章該不該留,老實說我不知道,但是既然 02/10 17:00
Berith:這個版可以噓文,也許你定歸去處理被連噓的文章 02/10 17:01
Berith:這樣就是「大家」能不能接受,而不是「你」能不能接受的 02/10 17:01
Berith:問題 02/10 17:01
thismy:那要怎麼規定多少個嘘是廢文呢? 02/10 17:02
Berith:再者,人身攻擊通常在大眾心裡面有個比較共識的標準,好比 02/10 17:03
Berith:說罵髒話一定入桶,只有有些人會用酸的諷刺的遊走規則邊緣 02/10 17:03
thismy:有共識嗎? 那"盡發廢文"這句算人身攻擊嗎? 02/10 17:04
Berith:我建議你,你不如明確舉例什麼是語法失敗、沒有重點、上下 02/10 17:04
Berith:顛倒這些詞的意思,你覺得廢文,別人不一定覺得廢文,你看 02/10 17:05
Berith:不懂,別人不一定看不懂,用明確精準的用詞定義好嗎.. 02/10 17:05
Berith:==定義多少噓是板主您的自由裁量權啊..不過你可能要考慮 02/10 17:06
Berith:一下這個版的使用人數..太高..可能永遠到不了 02/10 17:06
thismy:"天氣很好 太陽飛天 a+b+c=太極 乾龍有悔 小叮噹" = 廢文 02/10 17:06
thismy:連嘘會被群眾暴力的,只要有死對頭拉人連嘘你就要水桶了? 02/10 17:07
Berith:板主,盡發廢文算不算人身攻擊,那也是你的裁量權 02/10 17:08
Berith:反正他可以申訴。 不過,很多版都用累犯來處理這種人, 02/10 17:08
Berith:或許你可以考慮 02/10 17:08
thismy:所以一樣呀,文章是不是不知所云 邏輯不通 也是裁量權呀 02/10 17:09
Berith:群眾不喜歡就是群眾暴力嗎? 我不認為。 02/10 17:09
thismy:正常的文章若當作不知所云水桶,申訴上去我豈不是找罪受... 02/10 17:10
thismy:我認為可以拉人連嘘,現在若我拉朋友嘘你,你就該被水桶嗎 02/10 17:10
Berith:算了..不過板主,貴版是跟神靈鬼神有關的版 02/10 17:11
Berith:要說什麼合不合理的神通文,我根本不知道這個合理的標準在 02/10 17:11
Berith:在哪 這不是很諷刺嗎? 算了,當我沒講上面那些話。 02/10 17:12
Berith:板主 你可以為了群眾暴力這件事情找到那麼多理由 02/10 17:12
Berith:那為什麼你不想你的定規會變成文字獄?就算不再你身上 02/10 17:13
Berith:你後面接任的人也是可以用這幾條搞他不喜歡的人啊 02/10 17:13
thismy:好吧,若有人真能飛天入地 命令神佛,請他來見我看看.. 02/10 17:13
thismy:我一定辦板聚讓這樣的人出來救世,上次板聚這些人全躲起來 02/10 17:14
thismy:很簡單啊,若一篇正常文被下任板主定為不知所云,上訴到組 02/10 17:14
thismy:務板,那這板主是自找苦吃,板主的標準也得要小組長認同... 02/10 17:15
Berith:這 我沒意見 我對靈修的人沒太多想法 02/10 17:15
Berith:不過你是板主 也許你該想想你是站在什麼立場做這件事 02/10 17:15
Berith:好 打住 不再回復 02/10 17:16
thismy:那你告訴我下面這篇文,該留在板上嗎?若不該,則如何判? 02/10 17:16
天氣很好 太陽東下 a+b+c=太極 乾龍有悔 小叮噹 3 4 5 8 天之極數 人生在世 就是蘋果蟲爬 阿里爸爸
dgc:一、三、四、五,有自由心證的問題,不適合當版規。 02/10 19:05
dgc:「禁止自創名詞」比較能讓人接受。 02/10 19:08
dgc:比如:乾龍有悔,這就是自創名詞。 02/10 19:09
dgc:如果作者能說出名詞出處,比如:某本書有寫到,那就可以通融。 02/10 19:12
dgc:我認為要「自我吹噓」,並不是不可行。 02/10 19:18
dgc:但是,自我吹噓,要有賣點,也就是要具備某某能力。 02/10 19:19
dgc:而此能力可以經由大眾檢驗,並且證實可行,那就任他自我吹噓。 02/10 19:20
angeleviltw:好久沒來了 一來就很有趣 大家新年快樂XDDDDD 02/10 19:23
thismy:先回答我上面那篇文該不該留在板上嗎?若不該,則如何判? 02/10 19:37
Orfenok:某人的文我都直接略過,畢竟大家不是笨蛋,價值自己判斷。 02/10 20:33
Orfenok:深入也要有淺出,這是把想法翻譯成表達的問題, 02/10 20:38
Orfenok:有些高人也許真的很高深,但高深到人人喊打自己該有所醒覺 02/10 20:42
Orfenok:基本上做人失敗是修行偏差的徵兆,加上執迷易入魔誤人。 02/10 20:52
gt3glaylove:我笑了!!話說回來第一任板主可達鴨人哩?? 02/10 21:06
punck:XD 02/10 21:35
hesta:推西斯麥 02/10 23:45
SnowMann:如果套用此標準,以自由心證來看,其實可以踢掉很多人 02/10 23:48
hesta:有的人真的是把他的正義感放在很奇怪的地方啊 ... 02/10 23:48
SnowMann:這不是正義的問題,就算是法律也有該有的程序跟準則 02/10 23:48
SnowMann:法律之所以為法,就是中性不偏頗 02/10 23:49
hesta:法律也是人訂的,法官也有自由心證的時候 02/10 23:49
SnowMann:一個小貓撲向老虎受傷,就算錯在貓身上,因同情就是沒事 02/10 23:50
SnowMann:這是常出現的問題 02/10 23:50
hesta:版主是大家選的,不爽的話別來或者...罷免他 ╮(﹀_﹀")╭ 02/10 23:50
SnowMann:法庭就算是自由心證,也是有憑有據,不是憑空生出來的 02/10 23:51
SnowMann:這下又誰開大絕了? 02/10 23:51
SnowMann:不容旁人有意見,這是版風該有的? 02/10 23:51
hesta:閣下知道法律有個法條內容叫做"子女應孝順父母"嗎 ? 02/10 23:52
hesta:而且訂定法律背後的意義又是如何? 02/10 23:53
SnowMann:他是我爹娘啊? 別生一堆邏輯出來 02/10 23:53
SnowMann:看誰不爽就要踢掉誰,就算是版主也不應該如此 02/10 23:53
SnowMann:別說文該不該留的問題,自己的錯就不要強辯 02/10 23:54
hesta:這不是大絕吧...事實本來就是如此,連做法都告訴你了 02/10 23:54
SnowMann:定一堆可以任由人行獨裁之舉的法律,這只是獨善其身 02/10 23:55
hesta:某兄應該不是偶發事件,他在各版所造成的"轟動" 02/10 23:55
SnowMann:除了版主有利之外,其他人只是任宰的對象 02/10 23:55
SnowMann:那不管定法的事情,就算是大亂,也可以用蓄意亂版處置 02/10 23:56
SnowMann:不是定莫名其妙的規矩出來 02/10 23:56
hesta:S兄可自行觀之,西斯麥我認為是很容忍他了 02/10 23:57
SnowMann:不用誰容忍不容忍,就說這模糊不清的規矩,早已偏離中性 02/10 23:57
SnowMann:而且要說的話,西斯麥有跟其他版主討論過嘛? 02/10 23:58
hesta:法條本來就是因個案因人而產生,何來針對性之有 02/10 23:58
SnowMann:討論之後,有發出公告聽取意見嘛? 02/10 23:58
SnowMann:聽取人意見之後,有提出應有的解是,說不是針對性嘛? 02/10 23:59
hesta:目前你我就是在討論阿 02/10 23:59
SnowMann:面對質疑,作版主的態度也式強辯,難道不是失格嘛? 02/10 23:59
SnowMann:你是版主嘛? 你能代表西斯麥?y 02/11 00:00
hesta:我倒是覺得他講得蠻符合事實 XD 02/11 00:00
反對之前,先答這題啊,若有好的建議,我可以考慮改用他法。 但是各位嘴巴抗議,卻不知道要怎麼解決這種文章。 我每次問都被人自動跳過,跳過兩回,再問一次好了。 文章: 天氣很好 太陽東下 a+b+c=太極 乾龍有悔 小叮噹 3 4 5 8 天之極數 人生在世 就是蘋果蟲爬 阿里爸爸 先回答我上面那篇文該不該留在板上嗎?若不該,則如何判? 還要標紅的,才不會被自動跳過嗎?還是要閃一下比較亮眼.....
OPOP5566:板主有寫出來算好了 站規有說版主有文章裁量權 02/11 00:59
Orfenok:舉例文太過空靈高深,正常人不會想把時間浪費在上面。 02/11 01:34
thismy:所以樓上若當板主遇到這種文,「應該怎麼辦」呢?留或不留? 02/11 01:55
yuhen0121:研究靈學的 火氣都這麼大做甚麼 02/11 06:12
SnowMann:靈學並非單純宗教版,宣傳與個人宣揚應在個版為之,以此 02/11 07:10
SnowMann:勸說,可說請再補充文章內容,以及整理邏輯,並且說明直 02/11 07:11
SnowMann:觀體驗及修行經驗。屢勸不聽,屢屢造成板上不快,已構成 02/11 07:12
SnowMann:蓄意亂版之行為,判處水桶處罰,再不聽則倍罰至終身 02/11 07:14
SnowMann:但此為約定成俗規範,以此立法,大則有失公允,小則無所 02/11 07:17
SnowMann:適從,以此立法,版主雖行之便利,卻大開責罰之空門 02/11 07:19
SnowMann:若拿石自砸 02/11 07:19
SnowMann:而且這些文早就可以用廣告的標準刪除了,何必定個怪法來 02/11 07:21
zippy:推!! 支持西斯麥 02/11 10:16
meegan:不過a空b a=b我看的懂 但那跟易經有啥關係我就不知道了 02/11 10:35
thismy:果然還是沒辦法解答我的問題,大家都自動跳過,然後又在底 02/11 12:33
thismy:下嚷嚷不停,既然不教我怎麼解決,我也不必理會抗議了.... 02/11 12:34
thismy:畢竟在底下喊反對是很容易的,真正處理時不知怎辦的人多了. 02/11 12:35
Orfenok:不評斷高深文的原因,主要是不妄語是基本修養, 02/11 12:43
Orfenok:而板友沒有身負面對處理的責任,迴避不是難事(不用擔省事) 02/11 12:49
Orfenok:光論"法"也不一定客觀,畢竟還看情理,所以有心證空間, 02/11 12:53
punck:還是支持西斯麥大,太高深的文如果不詳加解釋,那還不是等於 02/11 19:53
punck:胡說八道,如果不加註釋,讓大部分的版友一頭霧水,那其實救 02/11 19:54
punck:失去了刊出這篇文的意義,最終這個文的責任還是要歸屬發文者 02/11 19:55
punck:,如果發文者不能盡"詳加註釋"的義務來讓多數版友信服,那我 02/11 19:56
punck:們最好遵從西斯麥大的定義,如果能加註釋而讓多數人看懂,那 02/11 19:57
punck:我們就同意這文並非亂版,而是有公信力的文章 02/11 19:58
punck:話說如果在版上公然說謊、說些胡天胡地的文章,或是迷惑大多 02/11 19:59
punck:數人,用些似是而非的觀點製造混亂,那就是不誠實,不誠實本 02/11 19:59
punck:來就該被水桶XD 02/11 20:00
punck:我發的文應該是人類都看得懂吧?還有人覺得太淺.. 02/11 20:06
dontblame:不一定。應該有一半的人看不懂 因為...不會中文 02/11 20:21
meegan:原則上支持 但建議判決時兩個盟主先討論再行公怖 02/11 21:49
meegan:若意見相左則開放投票或留校查看 02/11 21:50
meegan:講了沒有人聽的懂的文句 再說這些是自我創造 02/11 21:51
meegan:看不懂問又暗指他人資質愚昧或要對方查資料.... 02/11 21:51
meegan:這類的東西讓人看不懂又不願意解釋只是回嗆 這不是鬧板嗎 02/11 21:52
yule1224:版上反對的意見說的很好,其實我也不太贊成針對性的規定 02/12 03:04
yule1224:已經開始偏了 02/12 03:05
yule1224: Berith 02/12 03:06
thismy:請不要自動跳過我的問題,自動無視問題的意見不是好意見... 02/12 03:11
thismy:我的問題算上這次是問第五次了,嘆......(都在逃避問題) 02/12 03:12
yule1224:BERITH 不是說了方法嗎 就讓版友噓文 沒必要用自由心證 02/12 03:14
yule1224:另外 一樓 這篇的第四條其實也是在針對你 呀 02/12 03:16
thismy:你為何又自動無視我的問題了? 02/12 03:16
thismy:我問的是 那篇文該不該留在板上嗎?若不該,則如何判? 02/12 03:16
thismy:若再自動無視,則沒有誠意討論,我就將鎖文了。 02/12 03:17
yule1224:該留 你看不懂 不代表別人看不懂 02/12 03:18
yule1224:你無所得 不代表 別人無所得02/12 03:18
這文章範例,我已寫了三次了。 文章: 天氣很好 太陽東下 a+b+c=太極 乾龍有悔 小叮噹 3 4 5 8 天之極數 人生在世 就是蘋果蟲爬 阿里爸爸 竟然說以上這種文也該留?看來完全沒有誠意討論,只好鎖文。 隨便寫一篇亂文,整個推文串竟無一人拿它有辦法(都自動無視),看來板規有其必要性。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02.113 (02/12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