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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前文公告之結果, 板規係屬習慣法(詢問過組務), 而前文公告依板主解釋,屬板規之一部(非常好) 故此處提出該公告之適用請求, 陳述如下: 依公告,依自稱神明之任何形式,為他人人格之論斷者,視為人身攻擊。 然以工具獨自占卜筮算並未較祈求神明依爻杯啟示來得不荒謬, 而不以工具占卜筮算亦未較以工具筮算來得不荒謬。 故依舉輕以明重之法理原則, 請求日後一切以占卜筮算為一切之價值判斷者,適用前文之公告。 管見以為,此板既為靈板,自有討論神明信仰的空間, 但此板並非占卜板,是故所要求之適用標的並不拘限於人格判斷, 而以一切價值判斷之依據為主。 並建議此適用採公訴乃論主義, 不以他人檢舉為必要, 蓋避免一切以占卜文字所影射之價值判斷。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219.49.67
nknuukyo:此處“公告係屬命令”一句為筆誤,待回電腦後再作修正。 11/02 08:29
thismy:板規是不可攻擊人身,既使借以擲杯或神明之名也不可以。 11/02 15:09
thismy:因此重點在於攻擊他人,不在神明靈示等形式... 11/02 15:10
thismy:公告只是強調提醒 並非新的板規,即使無公告也是一樣違規 11/02 15:10
thismy:檢舉方面,板主與板友自行檢舉,若覺得違規受困擾理應檢舉 11/02 15:12
thismy:可見板規有關檢舉法則的部分..... 11/02 15:12
thismy:至於大家要用什麼形式的名義來作任何價值判斷,重點完全不 11/02 15:17
thismy:在形式本身,而是價值判斷本身是否攻擊他人... 11/02 15:18
nknuukyo:以t之案例,已不宜窄化為以爻杯當證據,此事自不待言。 11/02 15:26
nknuukyo:而神靈之類的爻杯不足以當依據,這我可以接受,但客觀標 11/02 15:26
nknuukyo:準下,自己占的卦難道會勝於廟中神明給杯?每每用卦搞打 11/02 15:26
nknuukyo:稻草人暗示影射這招,便用玩笑開脫?既然你輕的荒謬都訂 11/02 15:26
nknuukyo:責了,那麼更為無公信力的荒謬自當訂責以對,不然這樣討 11/02 15:26
nknuukyo:論完有意義嗎? 11/02 15:26
thismy:不足以當依據不違規, 不足以當依據"攻擊他人" 是違規 11/02 15:29
thismy:你是板主,還不明白違規的點在哪嗎? 11/02 15:29
thismy:是否開玩笑,我必須以當場狀況來判斷....... 11/02 15:30
thismy:若對方借占卦之名來攻擊他人,你就來檢舉啊,我會偏袒麼 11/02 15:32
thismy:不然每個人都說占了一卦對方是賤人,就在那罵人,豈不誇張 11/02 15:37
thismy:重點是行為本身,我才不管是什麼形式,攻擊就是違規。 11/02 15:37
wkwtb:如果屢屢未經對方要求任意占掛,暗指對方不成熟一類的~ 11/02 15:48
wkwtb:甚至對方以言名不歡迎仍肆意占掛 11/02 15:49
wkwtb:有意見就直說,假拖神鬼跟假拖占掛有差嗎? 11/02 15:50
wkwtb:另外,借文一題,發佈自創新法門被刪文 11/02 15:53
wkwtb:似乎跟所言佛版打擊附魔外道有差? 11/02 15:53
wkwtb:最後一個問題不用回答.. =.= 11/02 15:54
thismy:言名不歡迎仍肆意占掛,你若要說違規.. 11/02 16:13
thismy:那若有人言明不歡迎,對方仍繼續討論他,可以嗎? 11/02 16:14
thismy:對我來說他要私下占掛或擲杯或扶乩等,我都不會當作違規, 11/02 16:14
thismy:我只看他做這些事之後,是否有「人身攻擊」或其他違規 11/02 16:15
thismy:但"言名不歡迎仍肆意做某不友善行為以激怒對方" 可視為挑釁 11/02 16:16
thismy:所以我說 我要看當時的狀況,不是你說的一定是怎樣 11/02 16:17
thismy:若把占卜拿掉 換上其他行為,若也跑得通,這才能當統一標準 11/02 16:18
thismy:今天你說有人占卜別人,若他占好沒有違規,你又期待什麼 11/02 16:19
thismy:若他占卜好,借這來攻擊他人違規,請來檢舉。 11/02 16:20
thismy:不過不要期待我的標準一定與他人一樣,我維持的是統一標準 11/02 16:22
thismy:若a 暗酸b被判違規,那b暗酸a 也會被判違規,顯然的辯論時 11/02 16:23
thismy:酸對方的文章有問題,酸在誤導他人,請問這個酸算不算違規? 11/02 16:24
thismy:因此這種不是明顯人身攻擊的,我一般都不列入我的標準,否 11/02 16:25
thismy:則應該不少人 也要給我丟進水桶了。 11/02 16:25
wkwtb:那直接說,我通靈看對方心性不正一類的.... 11/02 16:28
wkwtb: 起掛(?) 差別? 11/02 16:28
thismy:我過了,我不會管形式,我只管行為,以上兩種舉例對我來說 11/02 16:32
thismy:沒有不一樣~~~ 因為我只看他如何指責別人心性不正... 11/02 16:32
thismy:至於他起掛、通靈等並不違規,違規的是攻擊板友人格.... 11/02 16:33
thismy:所以不要再繞在占卜還是通靈了,我不想管那些....就這樣 11/02 16:33
wkwtb:其實我自己搞錯了我的重點,所以展現沒人能驗證的神通..沒差 11/02 16:45
thismy:展現沒人能驗證的神通 最接近的違規條規就是"超級神通文" 11/02 16:48
thismy:但我的標準與你們也許不同,我覺得太超過了,才會列入這 11/02 16:48
thismy:否則你覺得有神佛來當你師父,隔著電腦看對方,通靈也無法 11/02 16:50
thismy:驗證.....這些怎麼算呢.... 11/02 16:50
thismy:某人的超級神通文,我之前就刪過了,你們不知道罷了 11/02 16:52
byenewth:版主 我也覺得沒必要公布檢舉人...身為版主請以保護版友 11/02 17:59
byenewth:為出發點 因為你之前的文都鎖了 不然八卦不會有匿檢舉版 11/02 18:00
byenewth:當然也許你相信這邊的版友 可是這邊怎麼常常吵架阿 11/02 18:02
byenewth:有些文其實只要修一下就好了 為何要這麼堅持? 11/02 18:08
byenewth:因為嚴格來說我遇過耶 還好之後都只是打打嘴砲 11/02 18:23
byenewth:除非非常明顯的人身攻擊 不過這個版要我檢舉其實我也怕怕 11/02 18:27
byenewth:der..... 11/02 18:27
thismy:我沒有公布過檢舉人,若你檢舉要求暱名,絕對沒有公開之理 11/02 18:49
thismy: 求暱名的 11/02 18:57
thismy:檢舉機制已經很清楚了,沒有按檢舉規則的 不能怪沒處理..... 11/02 19:06
missShark:推板主公正 11/02 19:21
byenewth:那就當我講我的經驗 還是要小心 11/02 19:22
missShark:至於他板板主將私人恩怨無限擴大,不可取 11/02 19:22
thismy:byenewth,只要有跟板主說明,板主不太可能會公開出來... 11/02 19:24
airstation:推版主...!! 靈學版能有這麼英明的版主真難得 11/02 19:24
airstation:想法跟我一樣.. 11/02 19:24
這種拐著彎讚美自己的方式,我還第一次見到^^
byenewth:好少有人會自動說要匿名的...人家相信版主才會寄信給你 11/02 19:25
thismy:這沒有相信不相信,因為這不在規則之內... 11/02 19:27
thismy:若以這個來責怪,我只能說,不是每件事都自己想當然 而別人 11/02 19:28
thismy:就一定也如你的想當然,你有需求一定要說清楚.... 11/02 19:29
thismy:甚至板主不小心公布了你ID,你去信要求,板主也是會配合的 11/02 19:29
byenewth:我沒有責怪你阿.只是看前幾篇推文你都不怕的感覺.我怕死 11/02 19:34
byenewth:了. 11/02 19:35
thismy:我有考慮到,所以一般上別人沒說明我也不隨便公開..... 11/02 19:39
thismy:只是由雙方戰文吵架而引起的檢舉,若無說明,有時我會公開 11/02 19:39
thismy:所以我說有什麼訴求要說清楚,按規則來絕對不會出現亂搞 11/02 19:41
thismy:有板友一直寫信或水球問:「為什麼還不劣文他」「為什麼還 11/02 19:41
byenewth:好吧 那就請檢舉人自己要求了 反正也不干我的事 11/02 19:42
thismy:不水桶他?」但是我建議寄檢舉信,卻沒人做了.... 11/02 19:43
thismy:檢舉法則除了板主可自主動處理外,也需由板友檢舉予板主處理 11/02 19:44
thismy:因為若覺得他違規,不願檢舉,卻要板主自己幫忙找證據水桶人 11/02 19:46
thismy:怎麼想也說不過去....這哪還需要開放檢舉,板主全包好了... 11/02 19:48
byenewth:那你就公告要別人寫清楚檢舉阿.不然很難處理之類的... 11/02 19:51
byenewth:我也覺得有些文很難桶又很煩 呵 11/02 19:52
awesomeSS66:看來參加SOUL板網聚好像要先保意外險跟壽險 11/02 19:59
thismy:我都寫在板規裡了,大家都不看,還要再公告喔? 11/02 20:11
thismy: 都置底了 11/02 20:13
thismy:awesomeSS66 可以帶一個盾牌 11/02 20:14
wtdai:醫療險是必備良藥也可用以參加網聚增加收入,一舉數得.鑒請寫 11/02 20:20
wtdai:入網聚文!這提議應不賴. 11/02 20:20
thismy:你認真的嗎? 11/02 20:21
wtdai:哈哈,您說呢?就我而言,後者吸引我的誘因可大幅提高呢. 11/02 20:23
※ 編輯: nknuukyo 來自: 27.147.33.198 (11/02 20:27)
thismy:若是後者,人生無處不是路,可以慢慢細談.... 11/02 20:30
wkwtb:檢舉太麻煩,不是辛苦認真的type 11/02 20:36
wkwtb:如果下次往聚有人報名認證,人數保證大幅提高 11/02 20:36
byenewth:我意思是如果常這樣就公告吧.只不過再提醒版友一次 11/02 23:55
thismy:若你覺得有需要,我就把檢舉法則清楚的再寫一篇吧 11/02 23:56
byenewth:這..應該看你阿 老是收到水球又不檢舉你發沒人會有意見的 11/03 00:00
thismy:也沒老是啦,他當時不檢舉我就不管了...我過幾天弄弄 11/03 00:01
byenewth:嗯...其實我覺得這個板不好管 心正別亂了步調就好 11/03 00:09
meegan:不管檢舉是否成功 你也不該在公告或推文裡公開id 11/03 18:41
meegan:不管有沒有成立 都已等於告訴被檢舉人"有人要檢舉你"的事實 11/03 18:42
e1q3z9c7:不要水桶他啦! 11/03 22:44
soulheart:原本要釐清的應該是當時兩造雙方做了什麼 後來引申到 11/03 22:50
soulheart:對於驗證方式及結果是否正確 以及此結果對當事人個人的 11/03 22:51
soulheart:評價問題 如此造成許多糾紛 就個人來說 如果雙方同意以 11/03 22:52
soulheart:此進行 其結果怎樣 個人去承擔 不論這遊戲規則如何 既 11/03 22:54
soulheart:然心甘情願去玩了 總不能事後才在推托他不合理還是不公 11/03 22:55
soulheart:所以 我的立場是比較偏向to大 從此看來 因為事後一些人 11/03 22:56
soulheart:加進來評論造成糾紛 以致於版大鎖文甚至表達否定驗證方 11/03 22:58
soulheart:式的意見 當然版大要防範的是對於事件擴大評論造成的紛 11/03 22:59
soulheart:爭 以及 有人可能以此結果去責難當事人 但是 就此來說 11/03 23:00
thismy:soulheart 來龍去脈不是重點,重點是人身攻擊..... 11/03 23:02
soulheart:在某程度上 也否定了to大的作為 11/03 23:02
thismy:大家一直執著在前因後果,但這不是可以人身攻擊的理由 11/03 23:04
thismy:還有這事件已禁止討論了,即使是推文也是違規,請大家注意! 11/03 23:05
thismy:反正已有人在組務板申訴我了,大家可以去組務板了解後續... 11/03 23:06
thismy:幸福生活組務板 L_HappyLivin 11/03 23:07
soulheart:喔 我覺得現在不是人身攻擊的問題 而是你的意見跟處理 11/03 23:15
soulheart:可能讓人認為否定to大在此事的作為 還有處置上對其不公 11/03 23:17
thismy:soulheart 你私下水球我,不然對這些推文的處理我很為難 11/03 23:20
thismy:你有心了解我的想法,我一定會讓你了解。... 11/03 23:21
soulheart:抱歉 該說的已表達 不再發言 謝謝 11/03 23:21
wtdai:有否將這些文隱藏備存的方法阿? 11/04 18:53
wtdai:這與內容無關,應不違規吧.讓爭論退散. 11/04 18:55
wtdai:要不然小弟想討論的都被驚嘆號給吸走了...只有thismy跟wk捧 11/04 19:10
wtdai:場還有hXX9.唉. 11/04 19:10
thismy:哪些文.... 11/04 19:50
wtdai:呃..就驚嘆號文. 11/04 19:54
thismy:喔 我看懂了 11/04 19:54
YHN0987:鎖文的建議可以移至精華區的鎖文區,反正不討論了,佔版面. 11/05 07:51
wtdai:YHN讚喔. 11/05 16:48
thismy:還有一堆檢舉信,組務申訴也還未結束,小組長可能要看... 11/05 18:12
wtdai:跟這事已無關.鎖進去吧.要講也不是講你的事,講東不看清楚主 11/05 19:49
wtdai:觀認為再講西還認為主張正當.這就是現實?要玩去玩,懶的理. 11/05 19:52
wtdai:這種手法若在這那麼盛行還已成風氣.個人已知,少來或不來即可 11/05 19:57
wtdai:管他是不是多ID.與我何干? 11/05 20:01
wtdai:行為舉止若這樣已成自然,有朝一日必會跌的灰頭土臉.良禽擇木 11/05 20:12
wtdai:而棲,晚安. 11/05 20:12
airstation:...明明很簡單的事情搞得很複雜..一個人做錯事情 11/05 20:53
airstation:有這麼多人不明究裡的護航是怎樣= =... 11/05 20:53
airstation:農夫收成~想丟棄賣相不好的果子~但是靈學版的版友習慣 11/05 20:54
airstation:把事情扯到土壤~施肥方式~..怪來怪去就怪那農夫 11/05 20:54
airstation:...為什麼總是討論A要扯出ABCD事情來呢??..真的很累 11/05 20:55
airstation:原本只是針對一件事情想解決的~就因為扯到亂七八糟的東 11/05 20:55
airstation:西~害一堆人跟著遭殃是怎樣?? 都大人了.還這樣討論事情 11/05 20:55
airstation:拜託就事論事好不好..... 11/05 20:56
airstation:請問~城隍爺面前駁杯~關前面一堆人屁事... 11/05 20:57
airstation:為什麼搞得好像"這些人"都好像有參與的感覺? 11/05 20:57
airstation:3C他會不會通靈~那也是他跟B的測試~關大家啥事啊?? 11/05 20:58
htx9:樓上後面講就不對了 PO到公開看板 本來就可以公開討論 11/05 21:17
wtdai:雙方都有問題,看他自己回的轉載澄清文是多好?真要偏袒批,也 11/05 22:26
haozip:樓樓上那就你要看是誰先回文質疑的阿.... 11/05 22:26
wtdai:一樣.所有的旁人推文細看下有多少是針對機率性博筊來批評? 11/05 22:28
wtdai:真有所謂的博筊機率性霸凌行為? 11/05 22:29
wtdai:討論重點實驗設計,神鬼驗證.真批評在他過往的公開言行上,罷 11/05 22:30
wtdai:凌在哪? 11/05 22:31
wtdai:博筊15聖筊以機率性說不利,結果澄清文說當下已跟鬼神溝通. 11/05 22:35
wtdai:拿籤詩.這搞啥?同意鬼神在還堅持說機率性不利?3C在澄清文都 11/05 22:37
wtdai:已認鬼神在,怎能說博筊不利,既已經過當事人認可何來攻擊? 11/05 22:38
wtdai:在那對外裝可憐兮兮遭罷凌,事實上其澄清文的邏輯矛盾早已顯 11/05 22:42
wtdai:其心. 11/05 22:43
wtdai:重申一次,要玩去玩,懶的理.thismy你這次中計是自找的. 11/05 22:45
wtdai:該走的路自己要走過一遍才知道. 11/05 22:46
wtdai:寫這來自請永桶.祝各位晚安. 11/05 22:46
wtdai:另要偏袒就偏大一點,n於推文上寫偽信徒此類似攻擊字眼, 11/05 23:37
wtdai:來論看看是否有攻擊.3C澄清文寫基督徒不博筊而拒絕,且進多偶 11/05 23:38
wtdai:像的他宗教殿堂,並與其溝通. 11/05 23:39
wtdai:去天主教與基督教那問問這是不是信徒? 11/05 23:39
wtdai:說偽信徒是否是攻擊?果汁澄清文裡一堆都可駁斥霸凌之說. 11/05 23:41
wtdai:幫你圓且讓你站回中立,並留條路給n他們澄清發洩一下.居然連 11/05 23:43
wtdai:路都不給.至今仍如此認為無理之人去申訴?以你這自誤誤人標準 11/05 23:45
wtdai:去看看3C澄清文裡的一堆護身符那段,哪個嚴重? 11/05 23:45
wtdai:結果已知入局中計還不退,搞到現在一身腥,還沒結束. 11/05 23:49
wtdai:個人的尋解之路,在此已蕩然無存,也無必要在此多所著墨.要像 11/05 23:53
wtdai:以前一樣也無不可,畢竟版上良性交流發展之權責在版主身上. 11/05 23:55
wtdai:與我無關. 11/05 23:55
wtdai:寫這一大段,你的禁議公告後,這些澄清訊息出不出的來? 11/05 23:57
wtdai:真要一樣一樣澄清,再來看看是否果汁真如他說的那樣可憐,你的 11/06 00:07
wtdai:立場穩不穩都還不一定呢. 11/06 00:07
wtdai:個人就到此.在組務那邊已領教過這區對建議討論的看法,大同小 11/06 00:14
wtdai:異.你算公正只是中計栽了卻不認.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造成諸多 11/06 00:18
wtdai:不快已是必然結果. 11/06 00:18
wtdai:補充一點,個人來下個一步棋,依下篇TB判決博筊為人身攻擊, 11/06 00:48
wtdai:其理由3C為其博筊驗證因其機率對其不利而受委屈提起檢舉申訴 11/06 00:50
wtdai:而此次驗證爭議點為博筊是否已經過鬼神驗證所下指示亦或是機 11/06 00:51
wtdai:率問題. 11/06 00:52
wtdai:3C於澄清文裡敘述未先博筊問過主神在否,才引來這種疑慮. 11/06 00:53
wtdai:但隨後即能與主神溝通拿籤詩,已間接承認主神在場為雙方共識 11/06 00:54
wtdai:故基於此,也直表3C不認為博筊是機率性,而是下指示但不承認. 11/06 00:56
wtdai:轉而向版主檢舉人身攻擊受採納.但3C既已承認主神在場,也認同 11/06 00:58
wtdai:此宗教行為的合理正當性,那又何來人身攻擊之認定.3C申訴立場 11/06 01:00
wtdai:已不存在. 11/06 01:01
wtdai:更正:00:58末的也認同改間接認同. 11/06 01:01
wtdai:既此為靈學版討論多樣化靈學類,也應尊重各方宗教的教儀儀軌 11/06 01:06
wtdai:若雙方已可從公開文章上取得宗教儀軌的共識,試問版主是否不 11/06 01:11
wtdai:需考量共識立場改採不夠科學而論處? 11/06 01:14
wtdai:若需考量,那處分理由消失.若不需考量,靈學版可改稱科學論鬼 11/06 01:17
wtdai:神版. 11/06 01:17
wtdai:若回答為後者,人文宗教類別已可涵蓋.科學論鬼神可至超自然版 11/06 01:20
wtdai:下這步棋若要接,讓3C在公開言論的回歸各版預言成真也無不可. 11/06 01:26
wtdai:3C既那麼想這樣做也似乎多人認同,個人何必再擋.直接讓其騎虎 11/06 01:31
wtdai:難下. 11/06 01:31
wtdai:這番言論應夠被永桶了.晚安. 11/06 01:32
wtdai:看看版規十二,雙方都認定有靈存在,只有版主認定無靈存在來論 11/06 01:43
wtdai:以此條上組務會不會受理. 11/06 01:51
wtdai:再補,請TB等人再以此重寫申訴文,以牴觸版規再上.理性討論 11/06 03:22
wtdai:給我不是義務,不是公僕,這就是現實,此類權力大拳頭大的回覆 11/06 03:24
wtdai:.n已多次賣面子盡展君子之風,組務若再以此態度輕蔑不理. 11/06 03:27
wtdai:就再往上. 11/06 03:28
wtdai:沒偏袒就事論事討論漏洞還胡亂混淆,想知道啥叫偏袒討公道別 11/06 03:32
wtdai:有用心? 11/06 03:32
wtdai:檢附博筊與TB懲處公告,再將兩人認為有靈的言詞附上.直論牴觸 11/06 03:35
wtdai:版規第十二條. 11/06 03:36
wtdai:不介入還不斷來亂,那就介入來看這次誰有理.一年多來難得發火 11/06 03:44
wtdai:,俺就是被權力大拳頭大不斷壓著才這樣受困,實在是越看越火. 11/06 03:47
thismy:此處討論違規,再次警告。 11/06 04:07
※ 編輯: nknuukyo 來自: 27.147.33.198 (12/28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