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u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晚安,我是板工龍六。 首先跟各位說聲抱歉,再來跟各位做個說明。 我要說抱歉的部份是,當這次hallcom的文章第一次在推文內產生疑慮時並未第一時間接收 資訊,進行了解,等到看到文章時已經是d板友完成了警局的備案程序。在這個部份,如果 我能夠及早發現的話,或許就可以直接引版規四進行處理。 接著我想說明一下處置及版務運作的部份,基本上,刪文處理並非息事寧人,而是依據板 規進行的處置。在看到文章之後,我的判斷首先是:d板友並未來信向板主檢舉,而直接 進入法律程序。對這個部分我予以尊重,不論出於個人正義感或者是法治社會保障權利, d板友都有權利提出告訴。 但是,另一方面,以d板友的行動動機來看,或許他對於hallcom在這篇訊息中的位置產生 了誤會,認為他是作為詐騙的獲益者。事實上若以詐騙的成立來看,並無法證明hallcom並能 夠從該訊息中獲得任何收益,因此詐騙案最後應是無法成立的。在此前提之下,d板友這樣 的選擇,除了導致勞民傷財以外,重點是最後可能對正主無關痛癢。事後我有去信向d板友 說明,d板友也有向我回信表達在該篇文章外的其他狀況。這部分我無權涉入,也不是管轄 犯圍XD 預告刪文地部份,則應回歸板規的意義與其賦予版主的權力。靈學版的版規裡禁止廣告文 。以板務運作來看,hallcom該篇文章雖有散播詐騙的嫌疑,但他自身並未在文章中鼓吹提 倡捐款行為,轉寄他板文章,雖然沒有足夠謹慎的求證,但以刪文處置,應不算失衡。 以靈學版的立場來說,一旦版主獲得足夠證據認定該篇文章有詐騙或者是廣告嫌疑,便可 引板規四處理直接刪文。 四、帶有廣告(與公認正統宗教有關、不拘於某團體,則不限)、含不合理商業訊息之文。  (或是放在推文,或是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分享且暗示板眾去查詢。)  (或是用合體技,前者po個前半,他人貼個補完提示,以上皆視同違規處理。) 本篇文章本該備案後即刻刪文,但由於d板友申明已經報案,才會在推文中進行處置預告 我認為這樣比較能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但這不代表因報案成立,該篇文章便應在版面上 予以保留。該文章將在收入精華區後刪除,若警方需要資料,亦已有備案。 最後,西斯麥板主跟我對於靈學版的立場大致上是一致的:我們接受各種形式的爭議,只 要無關經濟利益、逼迫信仰、人身攻擊等等事項。這是靈學版的立足根本,讓我們與其他 各宗教版與眾不同。 我們在P版以外也有各自的工作,顯然沒辦法二十四小時盯著板上的發展(你看我連版聚 都沒時間籌辦了QQ),因此我們還是希望各位若有爭議,在進入無可逆轉的法律程序之前 ,能夠多與板務溝通。畢竟當你選擇在某個板上發言時,應該就代表你尊重這個版的規則 。在靈學版規則下,我們必然無法阻止可能有斂財,裝神、詐騙等嫌疑的文章與發言, 在理性的前提下討論,及版規下溝通,相信會比直接進入法律程序更有人情味。 在此還請兩位板友(davidchang hallcom)謹慎,勿將它板事務牽扯進來 原判決維持不變,明天上午十點後將對原文刪文,也希望各位理性冷靜看待,勿戰起來。 不然恐怕接下來還得鎖噓文一段時間哪QQ 板工                                龍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36.221
hallcom:http://0rz.tw/eAdCn 阿彌陀佛 :) 12/18 00:12
shiva999:事主在樓上 XDDD 你放心啦 你無觸犯刑法 安啦 XDDDD 12/18 00:15
davidchang:不過有觸犯社會司的法律喔 12/18 00:17
smilelover:樓上 不懂裝懂 XD 12/18 01:03
smilelover: 你不是說已報案 貼報案單出來啦 嘻嘻 12/18 01:05
smilelover: 人家hallcom他 甩都不甩你餒 哈哈 12/18 01:08
davidchang:這樣多人期待看他跟我打官司阿...:D 12/18 01:11
davidchang:他個性一向如此阿,我也不便說什麼 12/18 01:11
smilelover:打官司?你是要告他什麼啦?不是說已報案連告什麼都不知? 12/18 01:17
davidchang:ㄟ我有說了,告不成阿...因為我沒被騙或是怎樣 12/18 01:19
davidchang:這部分我很清楚,另一部分屬於觸犯社會司的有成立 12/18 01:20
davidchang:這部分我有跟警察問過~~ 12/18 01:21
smilelover:你不是說告刑事 不能撤 XDD 12/18 01:23
davidchang:我文末有寫阿要問警察 12/18 01:24
davidchang:因為我沒有寫詳細整個事情^_^ 12/18 01:24
davidchang:麻煩您在撥空看一下 12/18 01:24
smilelover:看了那篇報案的文章內容足見你的法律觀念 實在是XX XD 12/18 01:25
davidchang:這部分是我沒寫太詳細在板上那天報警流程事情~sorry 12/18 01:26
davidchang:我沒寫詳細啦,因為我的那不是重要必須交代 12/18 01:26
smilelover:另外 條文要看清楚 不要只看你想看的部分 嘻嘻 12/18 01:27
davidchang:我只是摘要寫一寫 12/18 01:27
davidchang:不過我確實是有去報案,警察也提供一些管道處理 12/18 01:28
smilelover:快去檢舉啦(然後呢?) 加油~ ^^ 12/18 01:28
davidchang:社會司也是其中一個,也討論到放生園在台南我該怎樣處理 12/18 01:29
davidchang:哈哈..謝謝你的加油... 12/18 01:30
smilelover:看你那麼認真的回答 我就告訴你 現在並無"社會司"了 呵 12/18 01:30
davidchang:http://www.moi.gov.tw/dsa/ 12/18 01:31
davidchang:內政部社會司~我又省略=_=這是警察提供 12/18 01:32
smilelover:呵 所以你是要去跟哪個機關 檢舉? XD 12/18 01:34
davidchang:呵呵,這是警察提供給我,理面是有修正過的單位 12/18 01:35
davidchang:那只能說警察提供訊息是落後但還是可以查詢到=_= 12/18 01:36
davidchang:只能說警方搞烏龍~因為當天警察也查詢一下 12/18 01:36
davidchang:可能是看到舊訊息~ 12/18 01:37
smilelover:快去檢舉 如果這次你的檢舉 他就被罰鍰 我送10份雞排^^ 12/18 01:38
davidchang:hallcom吃素耶,你要不要改別的?? 12/18 01:38
davidchang:而且第一次好像不會罰鍰是告誡...如果你是說檢舉成功 12/18 01:39
davidchang:就請,那我會考慮 12/18 01:39
smilelover:告誡? 你不要讓我笑啦 XD 12/18 01:40
davidchang:喔,那你慢慢笑^_^ 12/18 01:40
davidchang:如果你改檢舉成功就請,我會考慮,你要不要改呢? 12/18 01:40
smilelover:快去檢舉啦 你就會知道後續了啦 加油 XDDDDDDDDD 12/18 01:41
davidchang:你要不要改阿? 12/18 01:41
smilelover:成功是指什麼?Y 12/18 01:41
davidchang:哈,你高興就好了,我是不很懂法律啦,但我這件事情 12/18 01:43
davidchang:我是的確有說的都有做 12/18 01:43
davidchang:或許我沒把整個過程寫很詳細,讓你誤會 12/18 01:43
smilelover:我高興? 我又沒雞排吃 XDD 12/18 01:44
davidchang:既然你那樣懂這部分~so what~ 12/18 01:44
davidchang:隨你高興瞜....至少我問心無愧在這件事情上 12/18 01:44
smilelover:這樣好不好 你請我們吃雞排 如何? ^^ 12/18 01:44
davidchang:不過是術業有專攻,你懂的這部分強,然後我不了解吧 12/18 01:45
davidchang:不方便耶,你要吃可以自己去買 12/18 01:46
davidchang:不然你請放生園的賣給你吃吧~哈 12/18 01:46
smilelover:其他鄉民沒雞排吃 那我不想講了 祝福你 加油~ ^^ 12/18 01:47
davidchang:你可以請阿... 12/18 01:48
davidchang:不過你應該請事主hallcom請比較妥當吧 12/18 01:49
davidchang:這件事情...好像事主用其他團體名義發言都沒說明原因 12/18 01:50
davidchang:不過還是謝謝smilelover告知很多細節部分事情 12/18 01:52
smilelover:看你這麼的有禮貌 我就告訴你 其實還是有法律和其他的 12/18 02:11
smilelover:方式 可以讓某人或某團體 受到XX的 嘻嘻 ^^ 12/18 02:13
smilelover:剛去看了這串 發現你的本意是善的 不錯 加油~ 12/18 02:26
smilelover:發現你會這樣做 一定有其原因 看住某人不要讓他有所.. 12/18 02:28
smilelover:但我又想 會不會某人的本意也是善的?(好複雜.不想了)XD 12/18 02:31
secret7710:花生啥事?在我住院的時候?? 12/18 10:41
davidchang:smilelover讓XX面對法律不是我目的^_^,他想行善但過度 12/18 11:19
davidchang:迷信,看他回文大概就知道狀況 12/18 11:19
davidchang:但是讓某團體合法化會是比較好,如果無法合法就消失更好 12/18 11:20
davidchang:畢竟他們拿善款去買香粉燒,也不拿去救動物,很有狀況 12/18 11:21
davidchang:畢竟他們宣傳方式是放生治病,真的很有狀況 12/18 11:23
davidchang:不過還是謝謝您願意花時間了解^_^ 12/18 11:23
mde04:對不起,放生,跟行善是兩回子事,請別混為一談 12/18 15:37
mde04:放生,有時候是行惡,不可不慎 12/18 15:38
shiva999:推樓上 放生,有時候是行惡,不可不慎 12/18 16:53
shiva999:本人昨日太多事了 對不起眾生 來去思過 阿門阿啦 >_< 12/18 16:56
davidchang:shiva999哈哈,你做的很好阿...也謝謝你讓我學到一些 12/18 17:35
hamanda:刑事訴訟原則上是以被告的戶籍地或住所地所在處的法院為 12/19 11:58
hamanda:管轄法院,所以hallcom應該不用上台北 12/19 11:59
cowbaying:有沒有懶人包? 12/20 12:31
hamanda:事主只是很愛轉貼文章,就被告了,就這樣! 12/21 04:48
hamanda:有人應該要開始祈禱事主也住台北市 12/21 06:05
shiva999:建議版主群 違反板規四 累犯者應於劣退 12/21 18:59
davidchang:推shiva999說的,違者列退...不應該影響大多人看文 12/21 20:36
wkwtb:有些規定一開始就X掉了 12/21 22:24
wkwtb:假設違犯版歸四者水桶 12/21 22:24
wkwtb:但是版主大概都是沒人檢舉就不特別處理 12/21 22:25
wkwtb:如果版主某天開始處理,就會有「針對XX執法」的質疑 12/21 22:25
wkwtb:往壞的地方看就像拆違建 12/21 22:26
wkwtb:上次3c事件桶了一堆人也是如此 12/21 22:26
wkwtb:我的想法:作繭自縛 12/21 22:27
wkwtb: 活該 =.=a 12/21 22:27
wkwtb:為了某些好處做出選擇,隨貨附贈的缺點就要承受 12/21 22:30
thismy:請再看看板規,板眾本來就有檢舉的義務。 12/22 11:37
thismy:看到有違規而檢舉,好過全部交代給板主然後漏判後指責放縱 12/22 11:47
YHN0987:板大,hallcom的文,最近幾乎都在貼捐款帳號,這應該不妥吧. 12/22 13:51
YHN0987:建議針對叫人捐款,有個次數規範,不然都變捐款廣告板了. 12/22 13:55
wkwtb:板眾視規定有檢舉的「權力」 12/22 17:14
wkwtb:版主才有「管理的義務」 12/22 17:15
davidchang:檢舉這類亂貼捐款文章,會出現一些人像是中邪一樣說你 12/22 19:47
davidchang:阻擋他人發心,會有報應,人家善心不容XX 12/22 19:47
davidchang:或是說你在敗壞他人道場... 12/22 19:48
davidchang:看到這些像是中邪一樣文字,真的很令人不舒服 12/22 19:48
YHN0987:建議ID(含分身),每個月只能貼一次捐款文,違規直接水桶. 12/22 20:18
wkwtb:不要檢舉~ 看是誰會先受不了 12/22 20:19
YHN0987:也不用警告了,hallcom太扯了啦,每篇都在叫人捐錢. 12/22 20:19
YHN0987:我看過版規四,還要牽涉認定,才能認定為廣告文 12/22 20:21
YHN0987:hallcom現在就是在鑽這漏洞!所以每篇都叫人捐錢,他沒差. 12/22 20:22
YHN0987:所以要針對捐款文做限定,要我來訂,一個ID,三個月一篇捐款. 12/22 20:23
davidchang:像那樣轉貼一些捐錢能治病,要是沒治好能退嗎??? 12/23 15:17
davidchang:也沒有人可以負責,質疑就會出現迷信的說你誹謗他們 12/23 15:18
davidchang:超怪異的,生病完全不用治療只要放生就好了一樣 12/23 15:19
punck:他們會說:捐了沒治好,代表你捐得不夠多(大笑) 12/23 21:47
punck:捐錢適度就好,老是在那張貼廣告,真是有夠礙眼XD 12/23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