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u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募捐文一事已處理, 已強制要求向內政部合法申請,於法已足,若還是覺得違法,請去報警。 法訊文我也不支持,已聲明不鼓勵自然會刪文, 但若有重大法訊如達賴來台等我還是會容許貼, 以法會經費等為募捐目的,一般我會直接刪文,因為這是資助該組織本身,並無意義。 (而且這也算是法訊文了,並不是多了募捐就不算法訊,因此依法訊文處理) 但若以慈善公益助人為目的,我選擇視情況需要而留下,我覺得助人為樂。 並不是有某一部人看不爽,就一直吵著要全面禁止,非聽你們不可。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總是同樣幾個人,但我仍然會堅持以板務的未來為考量。 所有相關討論到此為止,禁止再發文,有問題請來信溝通或於本篇推文。 今增設板規兩條, 第一條:所有向板主的溝通與想詢問的疑慮,所有要對板主說的話, 不應PO在板上,請直接與板主通信。 不要假借誤會之名,一直在板上指責、責問, 明明回答了又繼續反駁的問,沒完沒了,順便在當中誣衊, 這個板不是讓你們這麼用的。 第二條:過去的言論一般都採寬松處理,導致有人借機挑釁、藉批評而誣衊, 今後暫棄寬松標準,採嚴格標準,並禁止無證據之誣衊及無證據之指責, 板主判斷為不友善態度故意針對他人,亦違規。 希望這種做法能保持板上和諧,看看哪一種做法對看板來說較好。 無法心平氣和說話的人多學習一下。 還有meegan一直爭的問題:「為什麼要檢舉了才處理?」 這問題我答過幾百遍了,請自己去看板規,上次吵,這次又吵,要吵到幾時。 你都懶得檢舉了表示你也不在乎,若覺得有問題請檢舉, 自己不願意檢舉、沒有檢舉,就沒有辦法說板主吃案, 這每個板都一樣,不要來跟我吵這個無聊問題,不想檢舉又認為我吃案就去上訴。 這系列全部鎖文。 學一點靜心...... 僅開放本篇推文,但有隨時刪推文及鎖文的可能,尤其發現不是心平氣和的說話。 (往日的經驗是這樣) 大家討論細節部份,公告可以做一些標準上的微調整或嚴格標準把關, (如D大所說的公開內政部申請字號等就是好建議) 但勿指望全面禁止,以妨未來有急助之需,把路給堵死 (改次有災難事件募捐怎辦?) 完整公告,請見置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dontblame:支持合法募捐 無須禁止 頂多限制每人篇數 01/08 14:39
dontblame:法會若允許免費參加 就算其中包含可捐功德金 亦不應禁止 01/08 14:42
dontblame:頂多不宜出現在板上 但不該無限上綱到網址 01/08 14:43
dontblame:篇數也可限制 板大的處理 也無違背投票 支持之 01/08 14:44
addycat:鎖文了,這樣子有人會講版主心虛 01/08 15:35
shiva999:thismy 請問若是ABCDEFGHIJ十人各貼一篇法訊文.你要如何 01/08 16:39
shiva999:刪? 十篇都刪嗎?? 01/08 16:39
thismy:我說過我會視當時情況 要我講幾次.....同樣的問題不再回答 01/08 16:42
無意義推文 刪
davidchang:我是真的認為法訊這邊不是很適合出現,刪A到Z獨留H,對誰 01/08 17:09
davidchang:都不是很公平 01/08 17:10
davidchang:何不你也依照佛板方式,留一篇給他自己去貼 01/08 17:10
davidchang:愛怎樣貼就怎樣貼,不要影響大家看板就好 01/08 17:11
davidchang:假設H可以出現法訊,其他A~Z遵守卻因為晚貼被刪 01/08 17:12
davidchang:這樣...好像也很不公平 01/08 17:12
davidchang:就留一篇致底,只能留言,這樣大家應該都不會被影響到 01/08 17:13
thismy:davidchang 不是重大的法會我就直接刪了 不是說很清楚了麼 01/08 17:14
davidchang:或許這樣是比較不起爭議,一旦貼成一篇就依板規浸水桶 01/08 17:14
thismy:這個比置底留法訊還徹底吧....... 01/08 17:15
davidchang:好,了解~ 01/08 17:16
thismy:若要置底的話,我還更偏向於全禁...置底已偏離板旨.. 01/08 17:16
thismy:我在靈學板對法訊的把關標準,會比佛教板更嚴格許多 01/08 17:17
thismy:A~Z都貼,我不是看誰快誰慢,而是看誰的法訊值得留下~~ 01/08 17:20
thismy:若沒有覺得太重要的,那就是全部刪光了,沒有先PO先贏的事 01/08 17:20
DominateS:我滿同意版主的作法 01/08 19:32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6.89.129.169 (01/09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