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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薦派參加:本市板橋分區國小資源班每班至少1名教師(請優先薦派正式教師)。 ========================================================================== 請問大家 這句話的意思 是說編制1.5班,就是要四捨五入 變成要出兩位正式老師去研習嗎?? 新北市辦了一連串跨校研習 用了三個下午 要求老師去參加 以前1.5班 (2位正式,1位代課) 並沒有要求2位正式老師都要去 昨天特教資源中心打來 說我們少報了一個人 說要1.5班 視同2個班 所以要兩個特教老師都去參加 那這樣1.5班老師不就很衰小 人家可以輪著去 我們就沒的休息 這種研習又不是坐在座位上聽聽就好 還要寫報告的耶 今天早上打電話去特教科抗議了 可是負責的科員不在座位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2.105 ※ 編輯: rosecalla 來自: 163.20.242.105 (03/06 11:36)
isaluku:那1.5班可否視同2個班 四捨五入給2個班的經費呢(逃) 03/06 12:22
isaluku:他們的邏輯不通 很難自圓其說 不過別難為他們了 03/06 12:23
sarasa815:唉呀~不為難科員...就要為難老師了... 03/06 12:50
mindarea:我記得教育局無權要求教師務必參加研習,教師會曾經去函 03/06 15:27
isaluku:的確無權 不過他們也只敢凹乖老師 兇老師他們不敢去動 03/06 15:59
mychaher:我們的公文上面都會加註 不參加者後果自負唷 03/06 17:54
mychaher:超刺激的呢....= = 03/06 17:54
austimboy:教育生態:對其有利就算兩個班,談到給經費就給一點五班 03/06 19:38
mindarea:看到這種附註的文,只會徒增厭惡感,哪有啥後果..要自負 03/08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