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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sabled 看板 #1KFG7LKy ] 作者: xihong (夜) 看板: Disabled 標題: [新聞] 拒聽障 泡泡足球挨轟歧視 時間: Tue Oct 14 18:58:26 201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14/36143890/拒 聽障泡泡足球挨轟歧視 朋友提醒Google網路相關類似新聞還不少 如2008年的腦麻者甘願花大錢購音樂劇被拒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230795 2011年的駁二鬼屋特展歧視視聽障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722/33544826/ 恐怕在冰山一角之下, 還有更多沒有被爆出來的身障者平等參與社會活動權益受損情事.... 然後朋友也提醒我國已經簽署身障者權利公約了: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07425 看看蘋果新聞下方留言很多不友善的發言, 可知道身障者在臺灣的無障礙軟、硬性需求以及受到應有尊重的處境還有提升空間, 未來要如何透過「身障人權公約」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去更加落實身障者全面平等參與社會的機會,有待大家自覺並一起爭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27.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sabled/M.1413284309.A.53C.html
alexchen0301: 台灣光公共場所的無障礙空間就..... 10/14 21:23
okdhhurfy97: 選擇性遵守。。 10/15 08: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xihong (163.20.143.25), 10/15/2014 09:02:36
totwinkle: 個人支持主辦單位 因為出了事情難保又是一堆問題 10/15 11:36
totwinkle: 玻璃娃娃案的判決 ..... 10/15 11:37
sumbug: 那個活動是有提供保險跟免責書的 而且參加者是成年人 10/15 12:51
sumbug: 新聞內也有提到願意自備輔具跟協助 主辦仍直接拒絕 10/15 12:53
vesia: 聽障又不是玻璃娃娃碰撞一下就出事 10/15 16:39
vesia: 如果擔心他們聽不到比賽哨音,用燈光或大旗幟取代就可以了 10/15 16:40
vesia: 再不然每個人發一個等點餐常見的振動器,比賽暫停或結束 10/15 16:41
vesia: 就用震動來通知,這樣也可以達到無障礙 10/15 16:41
yingjhu: 推v大 他們是聽障 10/15 18:21
xihong: 先前的玻璃娃娃事件造成寒蟬效應,可以理解如果身為特教 10/15 18:24
Skinner: 對方的說詞根本和玻璃娃娃事件是兩碼子事 10/15 20:47
Skinner: 他們擔心的是 工作人員安危耶 拜託 他以為聽障者都天生 10/15 20:48
Skinner: 神力喔 10/15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