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總是在特定的情境下,才會被拾起。
我現在就正在做這件事。
那年,小學生的我,被送到一家補習班,
天下父母心,父母總是擔心自己的孩子跟不上別人。
那年,我乖乖的補習,懵懵懂懂,我只知道,補習班的老師,打人比學校的老師還痛。
那年,我跟他組成,豬朋狗友。
他,叫做林志宏。
我第一次上課,是一群小朋友都已經上了一段時間,我是插班生。
一開始,老師是要把我放在班上最漂亮的女生旁邊,好死不死,
那女孩是我小時後的玩伴,不過後來分班後就沒再連絡。
那時的我,聽到班上其他人的起鬨聲,我只覺得好丟臉,幸好老師解救了我,
他又把我調開。
然後,該死的,我的旁邊就坐著,林志宏。
小時候的事,我記不太清楚了,我只知道,那兩年,
我跟他其實也沒有發展出什麼革命情感。
我只記得,我們的友誼開始在電玩機台。
小時候,大型電玩店,在檳榔攤,在雜貨店,到處都有。
那時候沒有打過格鬥天王,遜!
沒有打過恐龍新世紀,更遜!
沒有打過三國演義,別提了…
我們一起在補習班下課以後,到補習班附近的電玩店,打個一道兩道,雖然我實在很遜。
但,遜咖也總是喜歡看高手玩電動,或許是出於,
對做到自己不能做到事情人的崇拜心理吧?
雖然我不喜歡那裡面的菸味,雖然媽媽總是不准我去。
但幼小的心靈,總是幻想著自己是草薙京,是八神奄。
他,剛好就是一群小學生裡面,比較厲害的一個。
後來我姊他們都知道了,我有一個好朋友,我們沒有同班過,
但是我們感情比同班的好很多。
又好死不死的,我姊跟他姊,是要命的閨中密友。
知道這消息後,我們正式從狐群狗黨,升級為世交好友。
其實,我覺得,他那時候也是一種利用吧?
因為他媽媽管的很嚴,跟誰出去,都會問一下。
問題是,他的朋友,在大人眼中,都是一群不學好的小孩,抽菸打架,還會去打撞球。
於是,他想出門,就必須要有掩護,要有功課好的朋友掩護,很不幸的,
我剛好功課比較好一點。
好吧好吧,其實我做人頭也做的很高興。
從小,每個老師給我成績單上的評語就往往是,XX合群啦等等,
一看就知道很乖,沒有特色的乖學生。
身為這種學生,往往都很希望,能夠看一看跟自己不同的世界。
所以這是一種互補的組合,各取所需。
問題出在,在這種相處模式下,我們居然發展出真正的友誼。
也許我們都掌握了太多對方的把柄吧?
之後,我到比較遠的地方讀國中,一個禮拜回來一次。
他則繼續讀附近小孩讀的國中,我也沒有繼續補習。
通常,這種情況下,應該會越來越少連絡吧?
當然,那是通常,如果事情真是那麼通常,那麼我現在在這裡就沒屁放了。
就在我讀了幾個禮拜以後,我從國中學會了打籃球。
是的,完成了從小學近接到國中的最重要的一步。
然後,他也是。
於是,順理成章的,我們兩個跑去打球。
於是,這成了我國中甚至高中,跟他之間最重要的互動,不管之後要去哪,
都會先去打球,或是,都用打球當出門的理由。
一直,到了我國三。
那是夢魘的一年,但回憶也是最多的一年。
我開始又回到了那家補習班,開始上假日班,沒辦法,與世隔絕的我,
要跟人家考高中聯考,程度還是跟不上的。
相信不少人都有這經驗,上一整天的課,然後上到晚上十點多,
期間就是數不清的小考與上課。
還好,林志宏也在,那一班。
不過,我進那個班,第一個注意到的,不是他,而是她。
是那個我國小一直暗戀的女孩。
說是暗戀,現在想起來也覺得很好笑,不過,誰沒有童年嘛!
我隱藏的很好,應該說也不敢讓人知道。
小時候什麼都不會,只是知道這樣很丟臉。
尤其,她又是那種,在一個班裡面,最容易讓人注目的,
通常這種人都會成為許多小男孩的”暗戀”對象。
我不例外,林志宏也是。
媽的,事情就是這樣巧,就是讓我在那麼小,就讓我面臨友情與愛情的抉擇,
想當然,我當然是選友情,不過還是偷偷的,默默的喜歡她。
阿,離題了,反正,她沒有影響到我跟林志宏,堅定的友情!
我們繼續著,單純固定的互動模式,偶爾他帶我去打打撞球什麼的,
那是他的最愛…但不是我的。
現在想想,其實我們這樣的組合,為何能夠撐的如此久?
我也不曉得,甚至有一次在籃球場邊,有人問我們,是不是兄弟?
我們說不是,那人說那你們是同學還能這樣,真是難得。
是啊,真的很難得,我們甚至沒有同班過,可惜,我不懂得珍惜。
聯考越近,我們就越少出去玩。
沒辦法,在大人的灌輸下,這成了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我其實還好,雖然我不是頂尖,但成績也還可以。
不然小時候他媽怎麼會對我如此有信心?
但林志宏就很頭大了,他知道他考公立高中是沒什麼指望,
所以在老師的建議下,他去考軍校。
我?乖乖的讀書阿,申請跟我沒有什麼關係,雖然還是有去考推甄。
不知道老天是怎樣走了眼,他考上了。過不久,我也被告知我推甄上了。
這下好啦,離畢業還有兩三個月。
我們玩瘋了我們!
打保齡球,撞球,騎腳踏車尬車(不要懷疑,就是這麼蠢),沒心機的日子真令人懷念。
偶爾還跑去補習班耀武揚威,雖然我一直不覺得有什麼利害,
不過虛榮是會讓人失去理智,那時候只覺得我們好屌,屌斃了!
不過,重要的是,只要認識我們的人,都知道我們是最要好的豬朋狗友。
就是那種,你想要知道另一個人的行蹤,就通知這個就好了,那種。
後來,我們之間的立場調換過來,換他去很遠的地方念書,一個禮拜回來一次。
這時,我才知道,當初他每個禮拜找我出去是一件多麼可貴的事。
一年級,我們幾乎跟以前沒兩樣,還是一樣到處晃。
不太一樣的,是換成他說他學校的事情給我聽。
看著他抽著菸,說一些學長刁學弟的事情,一些以後畢業的事,
我一直覺得,他真的好酷。
不過,漸漸的我跟他聯絡的少了,因為他回來的時間不一定,而且他發生了一些事情,
但這時我並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一堆人,在網咖打CS。
事情總是這樣,當兩個圓,交集越來越小,代表兩個圓越來越遠。
我們本來是無話不說的,變成了聊天也不知道要聊什麼。
我聊CS,他卻愛撞球。單純的作陪,變成條件談判,我陪你去撞球,你要陪我去網咖。
問題是,我們彼此都不喜歡。
漸漸的,就在我忽略之中,我們的友誼淡了。
就像高中的情侶到了大學自然會分開一樣,就是這樣,生活圈子,其實是影響很大的。
最後一次見面,他洋溢著幸福,一直拿著手機在聊天,我們打了一下籃球,
就各自回家了。事後我想,他也許只是想要離開家裡父母的視線吧?
再之後,我從我姊,我姊從他姊那,知道了。
他在某個假日,騎機車發生車禍,機車不是他的,是他載的那個人的。
他摔斷手,住院,但是他們班好像都沒有人去看他,很現實。
我只是覺得,怎麼都不跟我說,為什麼我什麼都不知道?於是我不聞不問。
是一種賭氣,一賭就到現在了。
我不時還是會想起他,並且後悔,為什麼我不會好好的珍惜,為什麼出去總是他讓著我,
我對他的態度是不是讓他不舒服?
不過,我一直沒辦法忘記,那年:
「你好」
「你媽好」
我們的第一次接觸。
該珍惜的時候,就珍惜,會比較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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