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就明信片 , 還有同意書這兩樣來看
最好是不要變動的 , 沒錯..平常交給學校時
這兩樣東西到底怎麼生出來的 , 大家都心知肚明..
就現實面來講... 學校的最後底限是一定要通知家長的
不管妳是博士班 碩士班 大學部的學生一旦出了事
學校是受不起家長還有媒體的輿論的
(我不認為學校敢跟家長這樣說:妳兒子已經是個大學生了
她愛幹麼是他的自由,我管不到他...) 這是不可能的
現今的情形是學生發生事情 家長一定找學校要人
我們必須諒解同意書這件事
因為學校分不清楚你是已經成家立業的博士班學生
還是剛離開高中 還在父母嚴格掌控之下的大一大二學生
(也有成家立業的大一大二生 也有還在父母掌控下的博士生
學校不可能知道每個人的情形..)
所以學校乾脆要每個人都寫 這樣學校最保險
如果說真的每個人出隊都要確確實實的通知到父母
老實說 社上可以出隊人將勢必少很多..
同意書對我們來講就是個折衷的辦法
妳父母要是認同妳去爬山 那就真的把同意書給父母寫
(其實大多數人還是打電話回家講說 我要去爬山的..)
如果父母是不贊成你去爬山的 那當然你就只能"看著辦"了
等到以後父母認為你去爬山可以的時候在跟他們說
所以同意書是個爛方法
但它也是可以讓我們"方便"運作的方法
我認為保留著比較好
真的要做到每個人都跟父母講 社上可能是更麻煩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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