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其實社上裝備的制度觀念 非常薄弱
以下是我依照義翔任裝備組長時所訂定的辦法 加以更改
希望各位能提出你的想法以及你覺得不適合之處
但是 請在會務會議提出 不要在bbs上回po 不便之處 深感抱歉
屆時我會在會務會議中提出各項條例訂定的原因
面對面的溝通會簡單且直接
有意者請務必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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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山協社內租借辦法
一,成大山協現有裝備隸屬於社員所共有,凡社員皆有權借用社上裝備,但僅以
山協隊伍為限。
二,欲出借裝備之隊伍推派一人負責提出,此負責人需直接向裝備組長或副組長
接洽並填寫裝備租借表,單支隊伍不得有兩人分別索借。
三,該隊負責人需暫放押金於裝備組,押金視該隊所出借裝備而訂。[備註一]
四,該隊負責人須於兩週內歸還所出借裝備,逾期者扣其押金50%,納入裝備組。
五,裝備歸還如有毀損,裝備組自動使用其押金,支付裝備修理之費用,剩餘押
金歸還負責人。
六,裝備歸還如損壞而不能使用,該隊伍需全額負責交由裝備組採買,其押金將
全數不動歸還負責人。
七,欲租借裝備於山下練習操作者,需直接向裝備組長或副組長接洽並填寫裝備
租借表,此外,該租借者須暫放證件於裝備組,以視負責。
[備註一] 裝備押金一覽表
裝備名稱 手機(含短天線、電池盒) 全球定位儀 帳棚
單件押金 200圓 100圓 50圓
**其餘未標示出的公共裝備皆不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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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保證一定
可是我一定會盡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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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nikotina.v1.dorm.nc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