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現在 ^___^ (沒什麼 只是想試試我文章出現表情效果怎樣)
家豪那時就留下了條文要有可行性 明確而方便實施的觀念
廢幹部考核評分制-不可能方便實施(別開玩笑了 積分卡!?)
改為幹部以上七天前可加人-依原條文須兩週前,情理要拒絕老人很難.容易破例
廢切結書-會有弊端
.......不都是因這樣的考量而產生的 即使歷史的宿命就是一再重複其過程
所以若是硬要扣上救生的意思是到溯溪必須以救生員執照為底限
雖然立意甚佳
但用膝蓋想也知道會變很複雜
我沒有這樣推論過
也對現況下實施持反對立場
可以想見到時一定一堆隊伍吵
它是不是溯溪 ?
或是不是因太簡單不算溯溪 ?
或隊伍有別的名稱所以不叫溯溪 ?
一定要"救生"員這三個字裡的救生才是溪谷裡的"救生"嗎
一直在救生 救生員 救生 救生員 救生這些文字裡打轉是頗為曲解溯溪運動的
溯溪者應該會對這定義被窮理追究到太死可以被這樣探討而搖頭!
所謂的溯溪裡的救生能力指的是不是這麼狹隘
放在實際出隊裡就知道了
溪谷解決急難需要的不一定要這麼多
卻也不一定僅這麼少
拿到救生員資格只是某種方式的認可
被"涵蓋"在擅長於游泳者的範圍內
這大小範圍應該是差異非常明顯
能不能在溯溪裡擔任有這樣能力的班底
其實是看
平日出隊中的穩定度及表現
領嚮也因此在出發前就能清楚設想(這是責任)
當隊伍有人落水時
在慌亂的氛圍裡
必要時他打算讓自己? 還是哪位班底穿上自我確保下去
有的人還沒有拿到救生執照時
其經驗就已經是習於溪谷中的水流 甚至是優秀的深潭攻擊手了
並有在水中cover人回岸上或下水把人拉上來的能力
即使他當時還沒有受過救生員完整的訓練
而即使這還沒有完整....
其能力已經能應付落水程度的意外
為了避免在文字上誤會來誤會去 救生來強泳去
在旁枝末節討論一堆
讓我們攤開來直接講好了
最近這幾支溯溪隊伍裡 有沒有以上這個結構 必要時下水將人救上來的能力
不如就現在 直接明確的針對這些隊伍個別探討
塔瓦藍 期初溫泉溪 萬山溫泉(王小翔 怎樣 可以嗎?若用原路線濁口溪-馬里仙溪來假設)
落水受困時到底要如何處理
誰是當初是被認為能力擔任者 整支隊伍的基本的三個結構
有較豐溯溪經驗者?
確保者?
水性好者?(萬一有突發狀況能下去輔助(或拉)被水受困者上岸者)
(水性要好到不會輕易慌亂非臨場是看不出沒錯
但我不相信溯溪嚮導會因一句非臨場看不出來就帶過算了 不考慮這種隊員的必要性
前文中許多班底就是從臨場看出來的)
溯溪隊伍裡該水性好或有較善游泳者無庸置疑
但每個人對擅長游泳者水性好的標準又不同
現在社上制度還是看審核接不接受
所以最好的方法 當然就領嚮或審核者自己來說明
來說說當初該支隊伍水性的考量及班底是如何以隊員為準
若真有缺失的地方 也一起檢討提供給後人
讓未來組隊者藉著實際的隊伍結構
大概對山協目前如何評估溯溪隊水性的標準有個底
以這些隊伍直接講 如果能客觀的分析
我想這樣應該是最清楚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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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想針對的是不管大小路線都有可能遇到的溺水及橫渡意外處理方式
並非是能先以本來預定路線 或判斷路線 避開地形 架設確保系統的假設討論
想先說一聲以避免焦點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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