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山協95學年度裝備組裝備租借辦法
社內
一、成大山協現有裝備隸屬於會員所共有,凡會員皆有權借用社上裝備,但僅以山協隊
伍為限。
二、欲借出裝備之隊伍推派一人負責,此負責人須直接向裝備組長接洽並填寫裝備租借
明細,並由此負責人歸還。
三、欲租借裝備者,須先抵押租借者本人證件乙張,於日後所有裝備歸還或賠償後,才
會交還證件予租借者,以示負責。
四、欲當日租借裝備者最慢請於當日21:00前通知裝備組長,雙方約定時間借取裝備。
五、租借裝備者須於對伍回來三天內歸還所有租借裝備,並於歸還前自行清潔裝備﹝例
如帳篷上的泥土、草之類的﹞,如果沒清理則裝備組有權可拒收。
六、若欲租借通訊定位裝備﹝例如無線電、GPS﹞,於租借之前雙方即當場測試其功能,
裝備功能使用正常才會借出。
七、任何裝備歸還後三天內,裝備組會調查其功能使用狀況,若有損壞則由裝備組,會
同該隊伍領隊全體一同評估後,才決定是否該由隊伍賠償,並直接交由該隊伍領隊
送修完成再送還裝備組。
八、裝備若遺失無法歸還時,租借裝備若為通訊定位電子類,則該隊伍領隊須負責添購
新裝備歸還,不能以私人二手裝備頂替。其餘裝備則可以二手裝備頂替,但二手裝
備的品質狀況,須先經裝備組全體一同評鑑認可。
社外
一、一切裝備租借以成大山協隊伍為優先。
二、於活動三天內交與裝備,並收取租金單件70元/天,以及押金1000元、證件。
三、裝備組有權評估該活動和使用人是否有使用和保護該裝備之能力,以決定是否出借。
四、活動完三天內收回並測試其裝備有無損壞,並於繳交租金後,退還其押金、證件。
五、所收取租金交與總務組納入社費。
裝備組 黃俊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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