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隊員
第一條
本細則依幹部會議之職責而擬訂,經幹部會議表決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
第二條 申請提升隊員之資格
一、本會會員。
二、參加過初級山訓(得以一次D勘及一次D活出隊代替)、一次D勘及一次D活出隊。
三、提交山野活動記錄。
四、通過基本爐具、帳篷及初岩之測驗。
五、參加工作組。
第三條
具備前項資格人員,經幹部會議審核通過即為正式隊員。
第二章 幹部
第四條 申請提升幹部之資格
一、隊員。
二、具初級急救員資格。
三、通過中岩測驗。
四、曾擔任一次D勘及一次D活領隊。
五、曾參加過一次C勘及一次B活出隊。
六、發表登山專題報告或擔任山野課程講師:須有一位幹部與十位以上社員出席
,經在場幹部認可。
七、曾任工作組職務,經組長認可。
八、尚未加入嚮導隊者,須同時提出申請加入嚮導隊。
第五條
具備前項資格人員,經幹部會議舉辦之幹部考試考核通過即為幹部。
第三章 嚮導
第六條 申請提升嚮導之資格
一、 幹部。
二、擔任公開招生大山活動領隊之職務
三、同意晉升成功後,由幹部群視社上需要進行回饋,如開設隊伍、教學課程等。
第七條
具備前項資格人員,由幹部群統籌口試事務。口試委員由三位以上具成大山協嚮
導資格之人員擔任,經審合通過即為嚮導。
第八條 本細則之修訂與解釋由幹部會議為之。
附錄:幹考規定
筆試:
參加資格:符合嚮導群人員晉升細則第二章第四條之規定,並於嚮會前三日繳交
「提昇幹部申請書」予群長。
科目:山難防救、山野常識、行政、裝備
考試時間:2小時
各科及格分數:85分
備註:及格科目皆承認,下次再來者不用重考該科目
口試:
參加資格:筆試四科皆及格
科目:山難防救、山野常識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mingshu.nc.es.ncku.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