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dowx (路口)》之銘言:
這是我預計會在幹部會議中提出的概念,許多構想來自於板上的文章和植凱 政冠的討論:
1.隊伍中領隊成為常態決策者,嚮導則擔任輔導員(護隊)
讓隊伍中的領隊學習成為嚮導
我的看法就是讓現在的隊員在隊伍中學習如何成為幹部:
現在的幹部在隊伍中學習如何成為嚮導:
讓領隊成為隊伍的常態決策者,嚮導是輔導員:
而如果該隊伍不具輔導成長功能,那就領嚮自兼,讓嚮導自己決策:
2.重新定義隊員、幹部、嚮導之資格與權利,促使成大山協恢復三級制。
(解說:就目前的情形,雖然表面上有三級制,但事實上卻只有二級,
三級制只是個給我們心安的恍子,那不如改變升等方法,產生我們自己的嚮導,
而先丟棄過去的嚮導觀念。)
例如:嚮導模仿台大,用選舉產生……。(信任制)
我贊成這意見,但我不認為在現在社團人這麼少的情況下
還把嚮導跟幹部分的很清楚 我覺得現在可以把嚮導視為"經驗充足且可靠的幹部"
以後幹部會議時,若有人覺得誰可以有嚮導資格了 就可以可以提名和記名投票
當嚮導的可以開超長程,視為"資深幹部"
但基本上跟幹部沒有兩樣,也是開一樣的會
平時擔負同樣的責任與義務
3.加強教學品質,加速人員進步,最好能定出一年級升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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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升幹部,三年級升嚮導的制度,此乃最符現行社上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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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但我覺得這可以宣導成為默契即可,不必列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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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
有沒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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